內蒙古健全金融服務五大任務工作機製
“在自治區各相關(guan) 部門配合支持下,全區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多方努力下,金融服務五大任務各項工作機製不斷完善,金融支撐實體(ti) 經濟體(ti) 係日益形成。同時,通過建立金融服務五大任務支持自治區高質量發展工作機製和金融機構定期報告製度等,形成金融服務五大任務工作合力。”近日,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
為(wei) 認真落實“內(nei) 蒙古銀行業(ye) 服務五大任務,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座談會(hui) ”精神,按照“信貸規模要再擴大、結構再優(you) 化、成本再降低”的工作要求,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印發了《關(guan) 於(yu) 做好金融服務五大任務 支持自治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圍繞內(nei) 蒙古“兩(liang) 個(ge) 屏障”“兩(liang) 個(ge) 基地”和“一個(ge) 橋頭堡”五大任務建設,謀劃了“一方案、三行動、四工程”的金融支持框架,建立內(nei) 外部工作調度機製,積極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通過開展金融“貸”動綠色發展專(zhuan) 項行動和“節水貸”融資服務工程,加強金融支持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
——通過開展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ye) 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和金融助力創業(ye) 就業(ye) 工程,加強金融支持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建設;
——通過開展春耕備耕金融服務專(zhuan) 項行動和金融科技賦能鄉(xiang) 村振興(xing) 示範樣板工程,加強金融支持國家重要農(nong) 畜產(chan) 品生產(chan) 基地建設;
——通過完善《內(nei) 蒙古自治區重點產(chan) 業(ye) 鏈“1+N”金融服務工作方案》,深入開展重點產(chan) 業(ye) 鏈“1+N”金融服務工作,加強金融支持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
——通過組織跨境人民幣暖春惠企專(zhuan) 項行動和“融匯助企”企業(ye) 匯率風險管理能力提升行動,加強金融支持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記者 李永桃)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