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檢察機關將統一毒品案件執法司法尺度
原標題:京津冀檢察機關(guan) 將統一毒品案件執法司法尺度
10月9日,京津冀檢察機關(guan) 聯合簽署工作意見,提出從(cong) 五個(ge) 方麵21項內(nei) 容加強檢察禁毒工作協作配合。
機製建設是檢察禁毒協作的基礎性工作,此次工作意見提出建立專(zhuan) 門聯係、跨區域引導偵(zhen) 查協作、聯合掛牌督辦、共商管轄爭(zheng) 議、統一法律適用五項工作機製。三地檢察機關(guan) 將共同設立聯絡組,加強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報、辦案交流、司法管轄、證據補查協作,特別是針對三地跨區域的重大疑難複雜涉毒犯罪案件,加強會(hui) 商,增強打擊合力,推動大案攻堅,有效威懾區域內(nei) 毒品犯罪活動。積極探索建立毒品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標準,采取征詢意見、召開座談會(hui) 等多種方式,協調工作聯動,統一執法司法尺度。
同時,工作意見強化了調查取證、遠程提訊、關(guan) 聯案件辦理、刑事執行、線索移送、風險防控等六方麵辦案協作,確保案件辦理質效。據介紹,在調查取證中,需要開展異地偵(zhen) 查、異地訊問被告人、異地詢問證人等工作時,三地檢察機關(guan) 將主動提供辦案場所和技術裝備使用便利或根據請求派員協助偵(zhen) 查等;需要檢察機關(guan) 協調當地的司法、公安等機關(guan) 時,將根據情況及時協助或協調。對於(yu) 出現的跨區域重大毒品犯罪涉案件輿情,三地檢察機關(guan) 將及時通報情況,增強協同處置、聯動處置、引導處置的配合力度,抓好涉檢輿情源頭治理,增強輿情處置時效,減少負麵輿情對辦案質效的不利影響。
“訴源治理是檢察禁毒協作的深化,重在要持久。”省檢察院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三地檢察機關(guan) 會(hui) 定期分析研究當地毒品犯罪案件辦理情況、區域毒情形勢和毒品問題綜合治理等,特別是將共同調查研究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製毒及易製毒化學品犯罪、販運毒品犯罪等,全麵推進依法治罪與(yu) 社會(hui) 治理。
此外,深化數字檢察建設協作,開展聯合宣傳(chuan) 。三地檢察機關(guan) 將通過開展禁毒宣傳(chuan) 進學校、進鄉(xiang) 村、進社區等活動,充分運用“兩(liang) 微一端”等方式,共同營造防範打擊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圍。(記者桑珊 通訊員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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