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下月起全麵實施“互聯網+職工門診統籌”醫保支付
11月17日,從(cong) 省醫保局傳(chuan) 來好消息,為(wei) 進一步提升參保群眾(zhong) 門診就醫購藥和待遇享受便捷性,省醫保局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互聯網+”醫藥服務醫保支付(試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將從(cong) 12月1日起全麵開始實施“互聯網+職工門診統籌”醫保支付工作。參保人員通過醫保互聯網醫院網上問診開具電子處方後,在定點醫藥機構購藥也可享受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待遇。
按照國家醫保局部署,今年1月1日起,我省全麵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實現平穩運行。大同、運城、太原等市積極探索,開展“互聯網+職工門診統籌”醫保結算支付服務,累計超過30萬(wan) 人次。在總結各地探索經驗的基礎上,省醫保局印發《通知》,明確了“互聯網+”醫藥服務醫保支付的政策規定,並作出工作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經衛健部門批準的互聯網醫院均可申請開展“互聯網+”醫藥服務的醫保支付服務,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職工門診統籌和使用個(ge) 人賬戶在線就醫購藥的醫保結算服務。參保人員登錄互聯網醫院就診,醫師通過網上問診為(wei) 常見病、慢性病複診患者開具電子處方,處方進入醫保電子處方流轉平台,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在互聯網醫院或定點零售藥店通過線上或在實體(ti) 門店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按統籌地區規定結算報銷,其中由統籌基金和個(ge) 人賬戶基金支付的,由醫保經辦機構與(yu) 互聯網醫院或藥店直接結算。
醫保互聯網醫院實行“地市管理、全省互認”,醫保準入、日常管理、考核監督等由所在地醫保部門負責,服務範圍為(wei) 全省域,其處方可通過省級處方平台流轉到全省門診統籌定點藥店,為(wei) 參保人員提供藥品配售服務。
“互聯網+職工門診統籌”醫保支付的全麵開展,將大大方便我省參保人員線上就診和藥店購藥,確保職工享受到門診統籌待遇。省醫保局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下一步,醫保部門還將繼續擴大範圍,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城鄉(xiang) 居民門診統籌及門診慢特病、“雙通道”門診特藥等就醫購藥“互聯網+”醫保結算服務,進一步方便參保人員。(記者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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