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出台26條重點措施多方麵支持內蒙古高質量發展
記者從(cong) 自治區水利廳獲悉,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推動內(nei) 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shu) 寫(xie) 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12月18日,水利部印發《支持推動內(nei) 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shu) 寫(xie) 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水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全麵提升內(nei) 蒙古水安全保障能力為(wei) 目標,從(cong) 政策、資金、項目、技術、智力、人才等多方麵,進一步細化、實化、具體(ti) 化有關(guan) 支持事項,加快推動新階段內(nei) 蒙古水利高質量發展。
《方案》配套政策措施重點突出、操作性強、含金量高,著眼夯實內(nei) 蒙古建設“兩(liang) 個(ge) 屏障”“兩(liang) 個(ge) 基地”“一個(ge) 橋頭堡”水利基礎,統籌推進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治理,分別從(cong) 支持完善防洪減災體(ti) 係、支持推進內(nei) 蒙古水網骨幹工程建設、支持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支持加快複蘇河湖生態環境、深入實施鄉(xiang) 村建設行動、推進智慧水利建設、加強政策支持7個(ge) 方麵,形成26條重點支持措施,並逐項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和相關(guan) 司局、流域委責任,確保每一項任務落地見效。
《方案》要求,水利部機關(guan) 有關(guan) 司局和部直屬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內(nei) 蒙古水利工作支持指導,加強跟蹤,切實發揮好協調、監督、指導作用;內(nei) 蒙古水利廳要切實履行主體(ti) 責任,加強部門協調和政策銜接,及時匯報工作情況,積極研究推動各項工作,營造推動內(nei) 蒙古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自治區水利廳將持續跟進做好對接落實工作,細化完善落實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切實將水利部支持政策轉化為(wei) 實實在在的成效,為(wei) 凝心聚力辦好兩(liang) 件大事和實現“闖新路、進中遊”目標任務提供堅實水安全支撐。(記者 張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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