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權威發布)
1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激發經營主體(ti) 活力、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guan) 情況。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主任蒲淳說:“經營主體(ti) 作為(wei) 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yu) 者、就業(ye) 機會(hui) 的主要提供者和技術進步的主要推動者,其活力的有效激發、發展內(nei) 生動力的充分釋放,對於(yu) 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ti) 的內(nei) 生動力和創新活力。蒲淳說:“市場監管部門是廣大經營主體(ti) 合法權益的保護者,也是經濟發展的推動者,將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深化改革創新。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完善準入準營規則和市場退出機製,為(wei) 經營主體(ti) 辦理業(ye) 務提供更多便利。綜合運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後監管效能,營造無事不擾、有需必應的良好環境。
促進公平競爭(zheng)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大力破除行政性壟斷和地方保護,推動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zheng) 的政策措施,保障經營主體(ti) 自主經營權。依法查處各類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既發揮好大企業(ye) 的規模優(you) 勢,推動提升核心競爭(zheng) 力,又保護好中小微企業(ye) 的發展和創新活力。
嚴(yan) 格規範執法。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快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導製度,防止“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等問題。更好運用提醒告誡、行政指導等方式,耐心做好溝通說明,積極爭(zheng) 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職中體(ti) 現執法溫度。為(wei) 廣大經營主體(ti) 營造更加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完善幫扶措施。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健全完善與(yu) 經營主體(ti) 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製,在守信激勵、質量技術幫扶、支持個(ge) 體(ti) 工商戶發展等方麵,研究製定更為(wei) 務實、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力度,幫助企業(ye) 減輕負擔。
規範市場秩序。對違法者的查處就是對守法者的保護,是對激發活力的有力促進。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懲處侵犯知識產(chan) 權、製售假冒偽(wei) 劣商品等擾亂(luan) 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wei) ,加強商業(ye) 秘密保護,堅決(jue) 保障經營主體(ti) 合法權益。同時,推動在重點領域加快完善合規管理體(ti) 係,促進經營主體(ti) 提升合規意識、誠信水平,實現更加規範、更可持續、更有活力的發展。
係統推進質量強企、強鏈、強縣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加強質量支撐和標準引領。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質量發展局局長劉三江說:“建設現代化產(chan) 業(ye) 體(ti) 係,推動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有必要充分發揮質量支撐和標準引領的作用。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的部署,我們(men) 將在全麵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的基礎上,著力打造質量標杆和先進標準。”
在樹立質量標杆方麵,從(cong) “點線麵”係統推進質量強企、強鏈、強縣。
遴選一批質量強國建設領軍(jun) 企業(ye) ,更好發揮質量在促進企業(ye) 做大做強中的作用。聚焦質量技術創新、質量管理水平提升、質量品牌競爭(zheng) 力增強等方麵,在信息通信、工程機械、新能源汽車等重點領域,選樹一批精益求精、質量卓越的領軍(jun) 企業(ye) 。
啟動一批質量強鏈重大標誌性項目建設,更好發揮質量在支撐產(chan) 業(ye) 建圈強鏈中的作用。圍繞集成電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領域重點產(chan) 業(ye) 鏈,繪製產(chan) 業(ye) 鏈質量圖譜,形成質量問題清單、攻關(guan) 清單、政策清單,加強產(chan) 業(ye) 鏈全麵質量管理,完善質量基礎設施,推動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質量聯動提升。
培育一批質量強縣、強區、強鎮,更好發揮質量在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建立縣域質量發展水平綜合評價(jia) 體(ti) 係,推動縣(區、鎮)立足自身定位和資源稟賦,製定實施城市質量發展戰略,運用現代質量管理理念和工具,促進城市精細化、品質化、智能化發展,夯實質量強國的基層基礎。
此外,在增強標準先進性方麵,市場監管部門將提高一批技術、排放、能耗標準,更好發揮標準在擴大內(nei) 需中的作用,力爭(zheng) 以標準為(wei) 牽引,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穩步擴大標準製度型開放,更好發揮標準在國際競爭(zheng) 合作中的作用,為(wei) 完善國際標準體(ti) 係貢獻更多中國智慧。實施一批標準穩鏈重大標誌性項目,更好發揮標準在產(chan) 業(ye) 穩鏈中的作用,加快推動自主技術向自主標準轉化,構建與(yu) 產(chan) 業(ye) 鏈相適配的標準體(ti) 係。
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調整有利於(yu) 提振市場信心
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強調“發展數字經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執法二司司長徐樂(le) 夫說:“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平台經濟常態化監管。具體(ti) 到平台經濟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領域,我們(men) 穩步推進事前合規、事中審查、事後追責常態化監管思路。”
“事前合規”是指事前聚焦合規倡導,壓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出台後,平台企業(ye) 特別是大型平台企業(ye) 合規意識大幅提升。2022年8月1日新反壟斷法施行以來,還沒有發現平台企業(ye) 新增的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問題。
“事中審查”是指事中聚焦審查服務,提升審查質量效率。2023年從(cong) 受理到審結經營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審查時間約為(wei) 25.7天,其中簡易案件為(wei) 17.7天。
“事後追責”是指事後聚焦執法威懾,強化責任追究。目前正在抓緊研究製定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以及《未達申報標準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製競爭(zheng) 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案件處理工作規則》,對“掐尖式並購”行為(wei) 加強監管。
近日,新修訂的《國務院關(guan) 於(yu) 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公布實施,對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進行調整。徐樂(le) 夫介紹,2008年《國務院關(guan) 於(yu) 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頒布施行,10多年來,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舊標準已逐漸不適應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新申報標準有利於(yu) 降低企業(ye) 投資並購交易成本,也有利於(yu) 提高整體(ti) 經濟運行效率。申報標準提高後,企業(ye) 投資並購效率將大幅提升,有利於(yu) 提振市場信心,激發經營主體(ti) 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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