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地方

浙江出台首部公平競爭審查辦法

發布時間:2024-02-03 15:05:00來源: 浙江日報

  日前,浙江出台《浙江省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yu) 4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司法廳相關(guan) 負責人介紹,該《辦法》是全國首部公平競爭(zheng) 審查領域的政府規章。《辦法》將大力提升浙江省法治化營商環境水平,展示地方立法先行示範、改革探路、積累經驗的功能價(jia) 值,讓“投資在浙江、公平有保障”成為(wei) 浙江的鮮明標識,有利於(yu) 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辦法》共6章29條,重點對公平競爭(zheng) 審查範圍、內(nei) 容、程序進行了規定,強化製度的剛性約束。針對原有自我審查模式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辦法》在前期試點基礎上,規定本級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等可指定相應部門集中開展審查,或可由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會(hui) 審,形成“自我審查+集中審查+會(hui) 審”的多層次審查體(ti) 係。在審查內(nei) 容方麵,《辦法》結合國務院督查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在國家規定的四大類23項禁止性標準基礎上,設置專(zhuan) 條要求對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中設置不合理條件等典型違法情形進行重點審查。針對公平競爭(zheng) 審查和行政合法性審查內(nei) 容競合、職責交叉的問題,《辦法》規定政策措施未經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或審查不通過的,不得提交行政合法性審查,行政合法性審查承擔對公平競爭(zheng) 審查的兜底保障職能,必要時公平競爭(zheng) 審查可與(yu) 行政合法性審查協同進行,提升審查效率。

  此外,在監督保障方麵,《辦法》針對當前公平競爭(zheng) 審查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審查質量不高、剛性約束不強等問題,健全“事前指導+事中監管+事後督查”機製,要求開展審查培訓,編製審查指引,分行業(ye) 分係統分地區製定審查細則,規定投訴舉(ju) 報、抽查檢查、重點領域提示函、督查、約談等7類舉(ju) 措。

(責編:李文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