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三張清單” 厘清職責邊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
在青海省海東(dong) 市化隆回族自治縣甘都鎮東(dong) 五村,精減之後,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現在有綜合服務機構標牌、辦事服務指引牌和功能區門牌。東(dong) 五村黨(dang) 支部書(shu) 記、村委會(hui) 主任韓永林說,“村級組織就該聚焦高頻次服務的相關(guan) 職責或內(nei) 容。”
東(dong) 五村全村123戶,有1/5的村民外出開拉麵館,此前需要村裏開具的證明不少。如今,“減證便民”做到了村民心坎上。
村民馬胡賽尼夫婦今年打算帶孩子到西寧生活,牽扯到轉學和異地入學問題。趁著返鄉(xiang) 過年,他找到村裏開轉學證明。
“轉學證明現在不需要由村級組織開。全省聯網後,可以在教育部門網站查詢學生信息。”韓永林耐心解釋。
原來,青海已集中取消177項原本需由基層開具的涉及群眾(zhong) 辦事創業(ye) 證明事項,以及第一批明確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的20項證明事項。在此基礎上,青海規範村級組織出具證明的程序,並建立健全規範化製度。
“把好準入關(guan) 口,依法依規減證明。”化隆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韓明福說,“為(wei) 有效提升村級組織出具證明工作效能,我們(men) 推行基層治理信息網上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和政務信息係統數據共享核查。”
2023年7月,青海省出台《青海省關(guan) 於(yu) 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製牌子和證明事項的具體(ti) 措施》,製定《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工作事項清單》《村級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村級組織減負事項清單》“三張清單”,推動村級組織減負增效。
“三張清單”分別明確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工作事項44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24項以及減負事項11項,壓減村級組織協助政府工作事項67%以上。
“厘清職責邊界,推動黨(dang) 政群機構工作思路和作風務實轉變,可有效激發基層幹部擔當作為(wei) 、幹事創業(ye) 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韓明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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