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海量數據合規高效流通(評論員觀察)
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jue) 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泄露等
加快製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ti) 係,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製機製,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jia) 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產(chan) 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jia) 值提升
在數字經濟時代,龐大、複雜的經濟活動產(chan) 生了海量數據。如何釋放這些數據的巨大價(jia) 值?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據交易,是關(guan) 鍵一環。
去年底,上海市氣象局的一款輻射分析數據產(chan) 品在上海數據交易所完成交易,購買(mai) 方是上海一家能源科技公司。這款產(chan) 品能幫助企業(ye) 對其開展的漁光互補項目進行精準量化分析,為(wei) 運營管理提供依據。從(cong) 產(chan) 品掛牌、企業(ye) 注冊(ce) 認證,到線上查詢購買(mai) 、合同簽署備案、產(chan) 品交付等,交易過程便捷高效,產(chan) 品全程可溯源,體(ti) 現了數據交易的特點和優(you) 勢。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數據基礎製度建設事關(guan) 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ge) 人信息和商業(ye) 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ti) 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chan) 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體(ti) 係。”近年來,我國數據交易行業(ye) 進入穩定高速增長的發展階段。國家相關(guan) 政策、法律法規等密集出台,數據交易場所建設如火如荼。2023年11月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2年,我國數據交易行業(ye) 市場規模由617.6億(yi) 元增長至876.8億(yi) 元;預計到2025年,市場規模有望增至2046億(yi) 元。數據交易前景可期,市場空間廣闊,但也要看到,缺少數據定價(jia) 和評估機製,數據流通環節缺少統一標準,數據整合互通和互操作性差等,仍是亟待解決(jue) 的現實問題。
數據作為(wei) 一種具備獨特屬性的生產(chan) 要素,具有易複製、邊際成本極低等特點。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jue) 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泄露等。一方麵,應穩步推進製度建設,在建立公共數據、企業(ye) 數據、個(ge) 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製度的基礎上,推動市場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創新化建設,降低試錯成本和交易風險。比如,深圳數據交易所與(yu) 聯合監管機構共同推動係列合規製度建設,落地“全國首個(ge) 數據交易動態合規協同監管試點”。另一方麵,要用好技術手段,為(wei) 數據流通插上安全的翅膀。可利用區塊鏈和數字水印等加密技術,防止數據要素在流通、存儲(chu) 、利用等過程中被盜用、篡改、複製等。同時,必須築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和製度規則,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價(jia) 值。
當前,我國正處於(yu) 從(cong) 數據資源利用邁向數據要素化配置的階段,參與(yu) 交易的數據類別逐步拓展,數據交易產(chan) 業(ye) 鏈生態雛形初現。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潛能,需大力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提高數據交易效率。去年11月,上海數據交易所、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等數據交易機構發起並正式啟用數據交易鏈,在10省市實現“一地掛牌、全網互認”。截至今年1月,掛牌的數據產(chan) 品超過了2000個(ge) ,累計交易額超過11億(yi) 元。在各地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加快製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ti) 係,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製機製,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jia) 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產(chan) 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jia) 值提升。
著眼培育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的新動能,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數字產(chan) 業(ye) 集群。”我國是數據資源大國,有海量數據資源和豐(feng) 富應用場景。2023年底印發的《“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明確了12個(ge) 數據要素應用重點領域和場景,並提出“數據交易規模倍增”的目標。順應經濟社會(hui) 數字化轉型發展趨勢,圍繞重點領域,強化需求牽引,清除流通障礙,提升供給質量,定能不斷提升數字經濟的發展效率和效益,助力全體(ti) 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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