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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海量數據合規高效流通(評論員觀察)

發布時間:2024-03-19 10:37:00來源: 人民日報

  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jue) 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泄露等

  加快製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ti) 係,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製機製,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jia) 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產(chan) 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jia) 值提升

  在數字經濟時代,龐大、複雜的經濟活動產(chan) 生了海量數據。如何釋放這些數據的巨大價(jia) 值?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據交易,是關(guan) 鍵一環。

  去年底,上海市氣象局的一款輻射分析數據產(chan) 品在上海數據交易所完成交易,購買(mai) 方是上海一家能源科技公司。這款產(chan) 品能幫助企業(ye) 對其開展的漁光互補項目進行精準量化分析,為(wei) 運營管理提供依據。從(cong) 產(chan) 品掛牌、企業(ye) 注冊(ce) 認證,到線上查詢購買(mai) 、合同簽署備案、產(chan) 品交付等,交易過程便捷高效,產(chan) 品全程可溯源,體(ti) 現了數據交易的特點和優(you) 勢。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數據基礎製度建設事關(guan) 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ge) 人信息和商業(ye) 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ti) 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chan) 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體(ti) 係。”近年來,我國數據交易行業(ye) 進入穩定高速增長的發展階段。國家相關(guan) 政策、法律法規等密集出台,數據交易場所建設如火如荼。2023年11月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2年,我國數據交易行業(ye) 市場規模由617.6億(yi) 元增長至876.8億(yi) 元;預計到2025年,市場規模有望增至2046億(yi) 元。數據交易前景可期,市場空間廣闊,但也要看到,缺少數據定價(jia) 和評估機製,數據流通環節缺少統一標準,數據整合互通和互操作性差等,仍是亟待解決(jue) 的現實問題。

  數據作為(wei) 一種具備獨特屬性的生產(chan) 要素,具有易複製、邊際成本極低等特點。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jue) 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泄露等。一方麵,應穩步推進製度建設,在建立公共數據、企業(ye) 數據、個(ge) 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製度的基礎上,推動市場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創新化建設,降低試錯成本和交易風險。比如,深圳數據交易所與(yu) 聯合監管機構共同推動係列合規製度建設,落地“全國首個(ge) 數據交易動態合規協同監管試點”。另一方麵,要用好技術手段,為(wei) 數據流通插上安全的翅膀。可利用區塊鏈和數字水印等加密技術,防止數據要素在流通、存儲(chu) 、利用等過程中被盜用、篡改、複製等。同時,必須築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ti) 係和製度規則,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價(jia) 值。

  當前,我國正處於(yu) 從(cong) 數據資源利用邁向數據要素化配置的階段,參與(yu) 交易的數據類別逐步拓展,數據交易產(chan) 業(ye) 鏈生態雛形初現。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潛能,需大力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提高數據交易效率。去年11月,上海數據交易所、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等數據交易機構發起並正式啟用數據交易鏈,在10省市實現“一地掛牌、全網互認”。截至今年1月,掛牌的數據產(chan) 品超過了2000個(ge) ,累計交易額超過11億(yi) 元。在各地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加快製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ti) 係,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ti) 製機製,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jia) 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產(chan) 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jia) 值提升。

  著眼培育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的新動能,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數字產(chan) 業(ye) 集群。”我國是數據資源大國,有海量數據資源和豐(feng) 富應用場景。2023年底印發的《“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明確了12個(ge) 數據要素應用重點領域和場景,並提出“數據交易規模倍增”的目標。順應經濟社會(hui) 數字化轉型發展趨勢,圍繞重點領域,強化需求牽引,清除流通障礙,提升供給質量,定能不斷提升數字經濟的發展效率和效益,助力全體(ti) 人民共享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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