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論壇網評 | 織密算法推薦的管理之網
近年來,算法應用在給經濟、社會(hui) 發展注入新動能的同時,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算法不合理應用也給我們(men) 的生活帶來煩惱。針對這些問題,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製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1月4日正式發布,向各種算法亂(luan) 象伸出“利劍”。
推進算法公開,統籌協調知識產(chan) 權保護與(yu) 用戶權利保障。當前,我國算法規製仍處於(yu) 起步階段,推進算法公開要兼顧社會(hui) 知情需要和開發者知識產(chan) 權保護的需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並以適當方式公示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運行機製等。同時,公開範圍不應涵蓋全部算法內(nei) 容的底層邏輯,以合理保護算法開發者的知識產(chan) 權。針對算法使用,應當為(wei) 用戶提供便捷的“拒絕服務”選擇方式,使算法開發者提供的信息既能有效保證推送效率,滿足用戶需求,又能保障用戶選擇的權利。
完善分級分類管理,建立良好算法生態環境。根據算法推薦服務的內(nei) 容類別、用戶規模等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實施分類分級管理,以有序的分級分類管理,促進算法良好生態環境的形成。《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首次細化明確五類常用內(nei) 容算法推薦方式:生成合成類、個(ge) 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jue) 策類。此外,特別提出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hui) 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開展安全評估,完善頁麵版麵生態管理,完善人工幹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製,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jia) 值導向的信息內(nei) 容。
加強技術監管能力,探索算法態勢感知和動態監測。算法監管既要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也應積極適應算法智能化發展特點,利用大數據、智能化等技術優(you) 勢,提升監管的效率和精準性,實現“以技術管技術”“以算法管算法”。既要建立算法人工審查製度,也要著重利用技術手段防範算法濫用的風險。大數據等技術快速發展為(wei) 建立平台態勢感知係統提供了便利,要有效利用大數據對算法平台實現態勢感知,動態監測預警,並對算法平台進行安全測試和風險提示,避免係統性算法偏見對用戶決(jue) 策的影響。
支持算法技術創新,提高我國算法核心競爭(zheng) 力。當下,算法技術已超越排序算法、路徑規劃算法、調度算法等應用,朝著更多複雜變量、更多智能化場景應用進階。算法領域的創新成為(wei) 人工智能領域的重要創新之一。要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feng) 富應用場景優(you) 勢,促進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管得住”最終還是為(wei) 了“用得好”,在智能化時代,算力某種程度上是國家核心競爭(zheng) 力的體(ti) 現,要積極支持算法技術創新,扶植行業(ye) 優(you) 秀企業(ye) ,提高我國算法的核心競爭(zheng) 力。
網絡空間是億(yi) 萬(wan) 民眾(zhong) 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我們(men) 必須把互聯網發展和算法技術應用納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的軌道,培育出趨利避害、生機勃勃、欣欣向榮的網絡生態。(作者:徐永霖 新疆師範大學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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