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麵對網絡暴力,我們能做什麽

發布時間:2022-02-22 09:59: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網記者 李政葳 黎夢竹 姚坤森

  “微博站方對涉冬奧會(hui) 相關(guan) 內(nei) 容進行排查與(yu) 治理,清理違規微博41473條,對850個(ge) 賬號視程度采取禁言30天至永久禁言的處置”,“抖音平台通過模型識別、舉(ju) 報受理、輿情監測等方式,攔截清理相關(guan) 違規視頻、評論內(nei) 容6780條,對331個(ge) 存在互撕謾罵、煽動對立、網暴詆毀行為(wei) 的賬號,視違規情節嚴(yan) 重程度,予以禁言甚至封禁賬號等處置”……北京冬奧會(hui) 賽事期間,互聯網上一些不文明行為(wei) 嚴(yan) 重影響觀賽氛圍,多家平台重拳出擊,封禁了一批極端賬號,嚴(yan) 厲打擊了網絡暴力、網絡造謠等行為(wei) 。

  而前段時間的熱播劇《開端》等,也讓人們(men) 對網絡暴力產(chan) 生反思。隨著近年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普通民眾(zhong) 有了在公共空間內(nei) 表達的途徑,也讓很多人一下子失去了應有規範。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網上那些看似“不那麽(me) 重要”的言行,經過互聯網放大傳(chuan) 播,很可能讓網民的“聲浪”變成傷(shang) 人利刃。哪些行為(wei) 屬於(yu) 網絡暴力?誰是網絡暴力的最大受害者?如何避免將“網絡正義(yi) ”變成“網絡暴力”?以上種種,都成了當下需要深思的問題。

  何為(wei) 網絡暴力?

  明晰定義(yi) 很有必要

  “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輕易作出評論,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談及網絡暴力,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教師林品回想起兩(liang) 年前的親(qin) 身經曆。當時,因為(wei) 發表了對某位明星的言論,在一段時間內(nei) 遭受了一批極端粉絲(si) 的網絡暴力。

  何為(wei) 網絡暴力?“目前尚無明確界定,更多的是從(cong) 局部角度進行歸納。比如,仇恨言論、虛假消息、暴恐言論等。”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hui) 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認為(wei) ,在互聯網時代,對網絡暴力作出明晰定義(yi) 有其必要性,但這個(ge) 定義(yi) 必然是一個(ge) 動態的、持續變動擴張的概念。

  在北京師範大學教授、亞(ya) 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看來,網絡暴力並不是法律用語,不同學科都可能涉及,可以看作是發生在網絡公共空間裏的針對特定個(ge) 人的侵權行為(wei) 。“這種行為(wei) 往往由一個(ge) 人發起、參與(yu) 人數眾(zhong) 多、公眾(zhong) 互動頻次高、具備跨平台傳(chuan) 播等特點,其危害後果不可預測、不可控製,通常伴有侵犯人的名譽、披露人的隱私、侮辱人的尊嚴(yan) 等侵權行為(wei) 。”劉德良說。

  對於(yu) 網絡暴力產(chan) 生的原因,劉德良認為(wei) ,網絡具有虛擬性和匿名性,使得用戶在用網過程中忽略了真實的社會(hui) 身份、道德準則和規章製度,抱著“法不責眾(zhong) ”的心理去引導事件走向;此外,法律層麵沒有要求公共信息發布平台對用戶信息發布行為(wei) 承擔事先審查義(yi) 務,而隻能通過事後救濟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置,助長了“網絡噴子”“網絡水軍(jun) ”“鍵盤俠(xia) ”的氣焰。

  很多情況下,網絡暴力蔓延背後存在網絡黑產(chan) 或幕後推手的惡意引導,這也導致了治理的複雜性、緊迫性。“以娛樂(le) 圈為(wei) 例,很多場景下粉絲(si) 表達極易失控,網絡暴力也就隨之而來了。”多年關(guan) 注粉絲(si) 文化的林品也深有感觸。他認為(wei) ,部分流量團隊長期施行旨在將“粉絲(si) 型用戶”規訓為(wei) “數據勞工”的粉絲(si) 運營,建立了一套從(cong) “虐粉—固粉”到“撕資源—爭(zheng) 番位”再到“催氪金—割韭菜”的鏈條,其背後的商業(ye) 、資本因素需要警惕、批判。

  從(cong) 法律視角透視網絡暴力

  網絡世界是與(yu) 真實世界並行、交融的世界。因此,網絡空間從(cong) 來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上的言行超過言論自由的合理邊界,都將承擔相應後果、付出法律代價(jia) 。從(cong) 近年來的網絡暴力事件司法判決(jue) 看,較有影響的兩(liang) 起案件分別是“德陽女醫生安某遭網絡暴力後自殺案”和“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誹謗案”。

  其中,杭州女子被造謠案件中分別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德陽女醫生案件中法院認定三名被告人行為(wei) 均已構成侮辱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個(ge) 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孫某某有期徒刑六個(ge) 月,緩刑一年。

  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案件不勝枚舉(ju) 。對此,劉德良闡述了自己的擔憂:“傳(chuan) 統的法律法規采取事後救濟的方式,並不能完全適應網絡領域的變化。互聯網時代信息後續傳(chuan) 播成本低,控製後續傳(chuan) 播較為(wei) 困難,事後救濟的方式已不符合網絡時代的信息傳(chuan) 播規律。因此,互聯網立法必須及時跟進,並加大執法力度,切實製止網絡暴力現象,淨化網絡環境。”

  深入剖析這些案例可以發現,網絡暴力蔓延中時常伴隨著人肉搜索等亂(luan) 象,這也凸顯了個(ge) 人信息、個(ge) 人隱私的泄露問題。“個(ge) 人信息、數據的泄露是造成網絡暴力事件影響力擴大的重要環節。因此,在網絡暴力治理過程中,強化個(ge) 人信息保護水平和數據安全水平是非常關(guan) 鍵的一環。”吳沈括說。

  在去年11月份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信息保護法》中,明確提到了要加強重要互聯網平台的義(yi) 務,以及強化侵犯個(ge) 人信息的懲罰機製和力度。對此,劉德良認為(wei) ,網絡侵權具有匿名性特征,被侵權人無法知曉實施侵權行為(wei) 的直接主體(ti) ,因此網絡服務商作為(wei) 信息發布平台的提供者,理應在其能力範圍內(nei) ,向被侵權人披露實施侵權行為(wei) 的網絡用戶信息,以便被侵權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哪些網民更易成為(wei) 施暴者和受害者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講師董晨宇在2019年時曾針對上海部分地區的中學生做過問卷調查,其中認為(wei) 遭受或見證過網絡暴力的學生占比將近90%。“我們(men) 特別擔心的是,在‘如果遭受到了網絡中的語言暴力或人身威脅,你會(hui) 選擇怎麽(me) 辦’這個(ge) 問題下麵,排名最高的是選擇自我消化,排名最低的則是告訴老師或家長。這說明家長和學校沒有跟孩子建立足夠的信任,也沒有讓孩子意識到遭遇網暴也可以求助。”董晨宇說。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最新報告顯示,我國網民規模達10.11億(yi) ,6至19歲網民規模達1.58億(yi) ,占網民整體(ti) 的15.7%。隨著觸網年齡結構進一步向青少年群體(ti) 擴大,互聯網對青少年群體(ti) 的不良影響也受到各界廣泛關(guan) 注。董晨宇表示,在前互聯網時代,人們(men) 更關(guan) 注現實中的校園暴力,這時候家長會(hui) 有意識地告訴孩子,“如果有人欺負你,就告訴家長或老師”;但在互聯網時代,學生很可能不會(hui) 主動說,“老師,有人在網上罵我”。

  “也就是說,我們(men) 並沒有對這種轉變進行足夠有效的幹預,這本身也是媒介素養(yang) 中存在的一個(ge) 重要問題。”董晨宇認為(wei) ,從(cong) “網絡去抑製效應”的影響來看,網絡會(hui) 抑製一些廣義(yi) 上的“社會(hui) 規範”,很多時候網上互動無法得到及時反饋,網絡暴力發生時施暴者看不見受暴者,施暴者會(hui) 更加肆無忌憚地施加傷(shang) 害,讓很多本可討論的問題變成了一場“網上罵戰”,導致理性、溫和、建設性的言論被擠壓或屏蔽,成為(wei) “沉默的大多數”。

  “參與(yu) 網絡暴力的網民多是年齡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用戶。他們(men) 對自己的觀點信心非常足,但實際上知識非常有限。”林品說,他們(men) 需要通過攻擊別人來滿足“自己是正確的”想象。此外,很多娛樂(le) 圈粉絲(si) 時長會(hui) 陷入流量明星團隊的粉絲(si) 運營人員、“職業(ye) 粉絲(si) ”、“粉頭”為(wei) 其搭建的信息繭房內(nei) ,並在“繭房”內(nei) 頻繁接收各種低質量、非理性的信息,導致精神和情感受到持續性刺激,容易陷入非友即敵、非粉即黑的二元對立思維,對網絡空間中豐(feng) 富多元的聲音進行非此即彼的劃分。

  此外,從(cong) 人格特質方麵來看,董晨宇認為(wei) ,施暴者往往具有侵略性人格,並極其缺乏同理心。也就是說,一個(ge) 人的侵略性人格程度越高,就越容易將模棱兩(liang) 可的信息解讀為(wei) 敵對信息。

  網絡文明需要多方發力、久久為(wei) 功

  “網絡暴力治理需要重視多方麵因素:既要通過引導教育的方式,提升公民的媒介素養(yang) 、文明素質,也要通過完善政府監管和社會(hui) 監督機製,促進互聯網平台切實履行主體(ti) 責任。”林品說。

  “要采取事先預防與(yu) 事後救濟相結合的方式遏製網絡暴力。”劉德良建議,網絡信息傳(chuan) 播離不開網絡平台,要先從(cong) 規製平台入手,在法律中明確平台的事先審查責任,通過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圖片、文字、語音等進行識別,過濾顯而易見的違法侵權信息,對於(yu) 其他較為(wei) 隱蔽的侵權信息,可由受害人通知平台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嚴(yan) 格落實網絡實名製,限製公民肆無忌憚地在網上發表言論,這樣也可以在網絡暴力發生後及時追究責任;加大對侵權人或不履行主體(ti) 責任平台的法律責任追究,降低維權人成本,提高侵權人成本,既是對受害人的救濟,也是對侵權人的震懾與(yu) 遏製。

  在監管機製完善方麵,吳沈括認為(wei) ,要及時建立有效地投訴舉(ju) 報機製,保證能夠快速、有效、便捷地處理民眾(zhong) 的投訴和舉(ju) 報,“這樣可以讓網絡暴力及早被發現,扼殺在萌芽狀態下”。

  為(wei) 了營造文明健康、喜慶祥和的春節網上輿論氛圍,今年春節前夕,中央網信辦開展了為(wei) 期一個(ge) 月的“清朗·2022年春節網絡環境整治”專(zhuan) 項行動,包括集中整治網絡暴力、散播謠言等問題。專(zhuan) 項行動啟動以來,各地網信部門、互聯網平台積極響應,集中開展網絡暴力專(zhuan) 項整治。

  網絡社會(hui) 是現實社會(hui) 通過互聯網紐帶作用形成的虛擬空間,加強文明社會(hui) 建設也要加強網絡文明、網絡倫(lun) 理建設。“很多線上問題是線下問題在網絡上的映射,並在網絡空間表現出特殊的形式和傳(chuan) 播規律。因此,隻有整個(ge) 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得到提升,才能從(cong) 根本上治理網絡暴力。”吳沈括說。中國傳(chuan) 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也表示,治理網絡暴力要從(cong) 網絡空間言論、信息生態等方麵進行全方位、係統性的矯正,需要持續發力、久久為(wei) 功。

(責編: 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