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廣場舞噪音問題,不能靠“反擊神器”
作者:馬亮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yu) 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廣場舞是中老年人喜聞樂(le) 見的群體(ti) 健身活動,但是廣場舞帶來的噪聲擾民問題,也往往引發鄰裏糾紛和基層矛盾。近日,一款“廣場舞反擊神器”在互聯網銷售,據說可以幹擾97%的廣場舞音響,使跳廣場舞的人們(men) 不得不知難而退。這種大功率遙控器可以遠程擾亂(luan) 或破壞廣場舞音響,隱蔽性強,被認為(wei) 是解決(jue) 廣場舞噪音擾民問題的“神器”。
無獨有偶,還有一些人飽受樓上樓下噪音問題的困擾,寄希望於(yu) 購置震樓器來解決(jue) 鄰裏糾紛。但是,這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解決(jue) 辦法,無異於(yu) “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震樓器固然讓噪音製造者受到影響或傷(shang) 害,但是購買(mai) 者也需要承受由此帶來的噪音,等於(yu) 是損人不利己。
無論是“廣場舞反擊神器”還是震樓器,都是社區居民的一種無奈之舉(ju) 。這些居民在使用“神器”之前,也曾試圖通過各種合理渠道解決(jue) 問題。比如,和跳廣場舞的人們(men) 協商,通過社區居委會(hui) 協調,撥打電話報警。但是,這些辦法都沒有能夠有效解決(jue) 問題,所以一些人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如果廣場舞擾民和樓層噪音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jue) ,相信不會(hui) 有人祭出如此“神器”鋌而走險。這種以暴製暴的做法顯然是不可取的,既不符合基層治理的發展潮流,也難以有效解決(jue) 問題。因此,類似於(yu) 廣場舞噪音和樓層噪音的問題,需要另辟蹊徑以更有效的方式解決(jue) 。
城市社區治理是基層治理的主要場域,而以商品房社區為(wei) 代表的新型社區,對基層治理提出了諸多挑戰。城市社區居民彼此之間常常是陌生人,這使一些看似雞毛蒜皮的鄰裏糾紛,可能因為(wei) 得不到及時妥善解決(jue) 而愈演愈烈,甚至升級為(wei) 難以化解的矛盾。
去年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基層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就提出,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設基層治理共同體(ti) ,在加強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礎上推進基層智治。
城市是人的集合體(ti) 。解決(jue) 上述問題需要很好地平衡二者的關(guan) 係:一方麵,要保障其他居民的合法權益,使他們(men) 不至於(yu) 因為(wei) 廣場舞噪音擾民而訴諸無門;另一方麵,要引導和規範廣場舞愛好者們(men) 的活動,使他們(men) 的活動不至於(yu) 影響他人。毫無疑問,這對於(yu) 城市和社區而言是考驗其治理能力的試金石。
廣場舞噪音問題之所以難以破解,同居民沒有公共空間和場所進行健身鍛煉不無關(guan) 係。與(yu) 其圍追堵截,不如疏導引流。政府部門和基層組織可以開源挖潛,探索開放更多的公共空間和健身場所,使社區居民可以跳舞而無噪音、健身而不擾民。
社區居民固然可以通過所謂的各種“神器”或“硬科技”贏得了一時,但卻可能激化矛盾,使本就劍拔弩張的問題進一步惡化和升級。因此,也可以倡導社區居民之間通過協商、共商的溝通機製解決(jue) 問題。比如,一些城市通過社區議事廳這樣的公共活動,請社區居民共同商議一些涉及共同利益的問題。通過開誠布公的協商和交流,一些過去老大難的問題得到了解決(jue) ,社區居民的獲得感和歸屬感也顯著提升。
在解決(jue) 此類鄰裏糾紛和基層問題時,社區基層組織應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切實讓鄰裏關(guan) 係和居民生活品質實質性提升。(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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