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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叫停麵向學齡前兒童培訓教育移動應用 專家解讀

發布時間:2022-03-01 10:33:00來源: 法治日報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麵向學齡前兒(er) 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各地統籌做好麵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er) 童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線上培訓”。

  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看來,北京此舉(ju) 與(yu) “雙減”政策相符,體(ti) 現了嚴(yan) 格控製學齡前教育教學內(nei) 容在線化的趨勢。

  雙減延續至學齡前教育

  糾正學齡前教育小學化

  “如果App都下架了,我兒(er) 子也不用天天看手機了。”2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廣順北大街附近一家快餐店裏,北京市民雷玟(化名)告訴記者。

  今年38歲的雷玟在一家事業(ye) 單位工作,有一個(ge) 5歲多的兒(er) 子。為(wei) 了兒(er) 子認知啟蒙,在朋友的推薦下,她下載了一款標明針對3歲至6歲兒(er) 童的快樂(le) 啟蒙App,開設益智百科、趣味英文等版塊,有兒(er) 歌、動畫等。

  雷玟發現,兒(er) 子很喜歡這款App的內(nei) 容,經常邊看動畫短片,邊“咯咯咯”笑個(ge) 不停,有時還在家裏模仿動畫短片的語言和動作。

  記者下載這款App後點擊進入,一聲稚嫩的童音傳(chuan) 來。經App提示,記者將寶貝年齡設置為(wei) 5歲。進入主頁麵後,隨機點開“恐龍世界”版塊並播放一集動畫可以看到,2分多鍾的動畫有6900多萬(wan) 人觀看。

  麵對這款App,雷玟有些矛盾,一方麵其中的動畫內(nei) 容給兒(er) 子帶來了歡樂(le) ,還學了東(dong) 西;另一方麵兒(er) 子顯然被吸引住了,每天都要拿著她的手機看很長時間。

  記者查閱發現,目前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App還有不少,主要集中於(yu) 幼兒(er) 學識字、拚音、英語等。

  針對這種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教育移動應用,北京擬全麵叫停。

  2月16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發布征求意見稿,提出“麵向學齡前兒(er) 童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一律停止運行”。

  對此,首都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yu) 法律研究院副院長蔡海龍稱,2021年7月“雙減”政策出台以後,如何有效減輕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現教育高質量發展成為(wei) 我國教育改革與(yu) 發展的重要目標。此次征求意見稿的提法,可以看作是“雙減”政策在學齡前教育領域的延續和銜接。

  蔡海龍認為(wei) ,這意味著對學齡前教育領域的監管正在加強,曾經備受市場化困擾的學齡前教育領域正在逐漸回歸作為(wei) 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的本質屬性。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周詳認為(wei) ,北京此舉(ju) 與(yu) 國家“雙減”政策導向相符,體(ti) 現了政府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校內(nei) 外學業(ye) 課業(ye) 負擔壓力,堅決(jue) 克服和糾正學齡前教育“小學化”傾(qing) 向以及強化了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尤其是學齡前兒(er) 童的決(jue) 心。

  教育移動應用政策出台

  監管逐步製度化規範化

  記者梳理政府出台的有關(guan) 教育移動應用政策的脈絡發現,我國對教育App的監管經曆了一個(ge) 逐步強化並且製度化和規範化的過程。

  2018年12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guan) 於(yu) 嚴(yan) 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學習(xi) 類移動應用進校園備案審查製度,嚴(yan) 禁含有色情暴力、網絡遊戲、商業(ye) 廣告及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等內(nei) 容的移動應用進入中小學校園。

  “這說明,對教育App進行治理的重點在於(yu) 防止有害App進校園。”蔡海龍說。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關(guan) 於(yu) 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對開展線上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提出了實施備案審查製度、強化綜合治理等更加明確的監管要求。

  當年8月,針對教育移動應用快速發展的情況,教育部等八部門專(zhuan) 門出台了《關(guan) 於(yu) 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在建立備案製度的同時,通過加強行業(ye) 規範、建立協同製度、拓展監督渠道、加強考核問責等途徑進一步健全相應的監管體(ti) 係。

  3個(ge) 月後,教育部辦公廳又印發了《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教育移動應用的提供者應在完成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後,進行提供者備案。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均應進行使用者備案。

  蔡海龍認為(wei) ,2019年以後,由於(yu) 越來越多的教育培訓轉到線上進行,對開展線上培訓的教育移動應用進行監管逐漸成為(wei) 治理的主要目標。

  2021年3月,教育部發布《關(guan) 於(yu) 大力推進幼兒(er) 園與(yu) 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落實國家有關(guan) 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前兒(er) 童違規進行培訓。

  同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各地在做好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雙減”工作的同時,還要統籌做好麵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er) 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線上培訓,嚴(yan) 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yi) 麵向學齡前兒(er) 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根據征求意見稿,不僅(jin) 是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學科培訓類教育App,而且麵向學齡前兒(er) 童的非學科培訓類教育App都將停止運行。

  “2021年以後,隨著‘雙減’政策提出對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要求,對教育App的監管得到進一步加強。”蔡海龍說,此次北京市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在國家相關(guan) 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教育類App的備案範圍,並且根據“雙減”工作要求,針對學科培訓類App和非學科培訓類App提出了不同的監管要求,有利於(yu) 加強教育移動應用監管,提升教育移動應用服務質量和保障水平。

  組建專(zhuan) 業(ye) 機構識別軟件

  探索建立行業(ye) 自律機製

  根據征求意見稿,北京市將強化協同監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牽頭負責教育移動應用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受理有關(guan) 社會(hui) 投訴舉(ju) 報,對於(yu)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開展聯合治理。

  對於(yu) 征求意見稿設計的協同監管部分,周詳建議可以從(cong) 兩(liang) 方麵進行細化,即政府從(cong) 供給側(ce) 進行嚴(yan) 格控製,家長從(cong) 用戶端進行理性選擇。

  在周詳看來,互聯網本身就是一種新力量,需要充分利用技術帶來的優(you) 勢,也需要防止其對教育規律的破壞。未來需要根據互聯網環境下教育應用的發展趨勢變化,完善對教育移動互聯網備案的精準性。

  “應嚴(yan) 格控製學齡前教育教學內(nei) 容的在線化趨勢,提倡和完善學齡前教育的線下解決(jue) 方案,鼓勵家校合作、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開展更多的線下教育活動。”周詳說,還要加強資源監管,組建專(zhuan) 家、管理者、家長等多方參與(yu) 的治理委員會(hui) ,對新出現的軟件進行識別和評估。

  蔡海龍認為(wei) ,征求意見稿的落實保障部分有兩(liang) 點亟須明確:一方麵,依法負有管理責任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其他相關(guan) 責任主體(ti) 要全麵履行職能,建立協同治理機製,通過創新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確保政策目標得以完整實現;另一方麵,還應建立必要的行業(ye) 自律機製,充分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在製定和維護本行業(ye) 道德準則和自律公約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開發者信用評價(jia) 、信息通報等獎懲機製,形成厚植行業(ye) 自律機製的沃土。

  □ 本報記者 陳磊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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