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彭韻佳)為(wei)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國家衛健委、財政部、人社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六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相關(guan) 指導意見,明確循序漸進積極擴大簽約服務覆蓋率,逐步建成以家庭醫生為(wei) 健康守門人的家庭醫生製度。
意見提出,從(cong) 2022年開始,各地在現有服務水平基礎上,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每年提升1至3個(ge) 百分點。
意見明確要將老年人、孕產(chan) 婦、兒(er) 童、殘疾人、脫貧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和嚴(yan) 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作為(wei) 簽約服務重點人群,優(you) 先簽約、優(you) 先服務。
家庭醫生既可以是全科醫生,又可以是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ye) 的其他類別臨(lin) 床醫師(含中醫類別)、鄉(xiang) 村醫生及退休臨(lin) 床醫師。指導意見鼓勵各類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不同形式的簽約服務,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二、三級醫院醫師加入家庭醫生隊伍,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wei) 平台開展簽約服務。
在豐(feng) 富服務內(nei) 容方麵,具體(ti) 舉(ju) 措包括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服務質量、保障合理用藥、開展上門服務、優(you) 化轉診服務、加強中醫藥服務和形成有序就醫秩序。
意見還將推廣彈性化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有效期可為(wei) 1至3年。同時,還將加強全專(zhuan) 結合醫防融合,為(wei) 簽約居民提供“一站式”全專(zhuan) 結合服務;引導三級醫院采取“包幹分片”方式,促進優(you) 質醫療資源下沉;推進“互聯網+簽約服務”等。
此外,意見明確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等共同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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