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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壓力導致的職業緊張、腰背痛能否納入職業病?

發布時間:2022-05-07 10:00:00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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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職業(ye) 病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職業(ye) 病診斷、監測及篩查等工作不斷改善,勞動者健康權益保障得以加強。隨著人們(men) 健康意識增強,職業(ye) 病之外的工作相關(guan) 疾病也日益得到關(guan) 注,專(zhuan) 家表示,這類疾病能否被納入職業(ye) 病目錄,需綜合考量。

  今年是職業(ye) 病防治法頒布實施20周年,《工人日報》記者從(cong) 國家衛生健康委召開的“一切為(wei) 了人民健康——我們(men) 這十年”主題新聞發布會(hui) 上了解到,近年來,我國職業(ye) 病風險監測評估工作不斷加強,全部職業(ye) 病病種被納入職業(ye) 病及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監測範圍,監測縣區覆蓋率達95%以上。

  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ye) 健康司司長吳宗之表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職業(ye) 健康事業(ye) 快速發展,職業(ye) 病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國報告新發職業(ye) 病病例數從(cong) 2012年的27420例下降至2021年15407例,降幅達43.8%。職業(ye) 病防治被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國工業(ye) 企業(ye) 職業(ye) 病危害總體(ti) 狀況,以及職業(ye) 性塵肺病患者生存及保障情況基本摸清。

  職業(ye) 病為(wei) 何難診斷

  中國疾控中心職業(ye) 衛生首席專(zhuan) 家李濤認為(wei) ,職業(ye) 病診斷在醫學技術方麵並不難,難在對患病勞動者與(yu) 用人單位的勞動關(guan) 係確認,以及接觸職業(ye) 病危害因素與(yu) 疾病因果關(guan) 係的判定。

  與(yu) 一般疾病診斷不同,職業(ye) 病診斷,實質上是對一種疾病的歸因診斷,除了要判定病人是否患病外,還要判定勞動者在哪家用人單位接觸了職業(ye) 病危害因素,接觸了哪種職業(ye) 病危害因素,接觸的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的程度是否足以引起勞動者患病。

  以塵肺病為(wei) 例,李濤表示,由於(yu) 塵肺病潛伏期比較長,平均長達10年到20年,勞動者從(cong) 開始接觸粉塵到發現健康受到損害,需要很長時間。而相當多的勞動者特別是農(nong) 民工流動性大,往往在多家用人單位工作過,而且可能很多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guan) 係難以明確,在職業(ye) 病診斷時也無法提供明確的職業(ye) 史、職業(ye) 病危害接觸史。因此,一些勞動者盡管臨(lin) 床上表現為(wei) 典型的塵肺病特征,但無法診斷為(wei) 職業(ye) 性塵肺病。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省市已經開展塵肺病摸底統計。2017年以來,湖南省實施的農(nong) 民工塵肺病基本醫療救治救助,對無責任主體(ti) 的農(nong) 民工塵肺病患者實施醫療費用補助,目前已有2.7萬(wan) 名農(nong) 民工塵肺病患者得到了臨(lin) 床診斷,獲得了救治救助。

  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21年底,全國累計報告職業(ye) 性塵肺病患者91.5萬(wan) 人,現存職業(ye) 性塵肺病患者45萬(wan) 人。李濤表示,下一步,將持續開展塵肺病主動監測與(yu) 篩查等工作,逐步摸清塵肺病患者的底數。

  3年監測用人單位近20萬(wan) 家

  中國疾控中心輻射防護首席專(zhuan) 家蘇旭介紹,職業(ye) 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塵、化學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類459種。2019年以來,我國職業(ye) 病和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的監測已經從(cong) 地市覆蓋到所有區縣。

  3年來,共監測用人單位194242家,涉及勞動者3351萬(wan) 人次,其中接觸職業(ye) 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人數是1439萬(wan) 人次,用人單位職業(ye) 病危害項目的申報率逐年提高。

  蘇旭表示,針對監測和調查發現的問題,國家衛生健康委重點做好了五個(ge) 方麵的工作:推動地方政府落實職業(ye) 病防治責任;深化職業(ye) 病危害的專(zhuan) 項治理;加大監管的執法力度;強化小微型企業(ye) 主體(ti) 責任的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guan) 的政策措施。

  為(wei) 方便職業(ye) 病診斷與(yu) 鑒定,李濤介紹,根據修訂的職業(ye) 病防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修訂了職業(ye) 病診斷與(yu) 鑒定管理辦法,並於(yu) 2021年公布實施。新的辦法明確了職業(ye) 病診斷證明書(shu) 認證標準,簡化了勞動者要求職業(ye) 病診斷的資料,勞動者隻需提供本人掌握的職業(ye) 病診斷資料,職業(ye) 病診斷與(yu) 鑒定材料主要由用人單位提供。辦法還首次明確了職業(ye) 病診斷辦理時限,大大縮短了職業(ye) 病鑒定時間。

  依據職業(ye) 病防治法,沒有證據否定職業(ye) 病危害因素與(yu) 病人臨(lin) 床表現之間有必然聯係的,應當診斷為(wei) 職業(ye) 病,根據這個(ge) 規定,新的辦法界定了證據內(nei) 涵,並提出了相應的落實規定。據介紹,有關(guan) 部門還將繼續推進職業(ye) 病防治法的修改,推動職業(ye) 病診斷與(yu) 鑒定的便利化。

  職業(ye) 病目錄調整需與(yu) 發展水平相適應

  工作壓力導致的職業(ye) 緊張、腰背痛等疾病算不算職業(ye) 病?李濤明確表示,職業(ye) 緊張、腰背痛目前還不能算職業(ye) 病,但屬於(yu) 工作相關(guan) 疾病。

  “職業(ye) 緊張,顧名思義(yi) 是由於(yu) 職業(ye) 活動導致的精神和心理上的緊張。腰背痛也不是指一般疾病,而是由於(yu) 工作導致腰背部長期過度負荷或不良作業(ye) 方式而引起的與(yu) 工作有關(guan) 疾病”。李濤說。

  李濤強調,既然是與(yu) 工作相關(guan) 的疾病,用人單位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進行預防。職業(ye) 病防治法第二章第15條第五款規定,用人單位的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應符合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關(guan) 於(yu) 職業(ye) 緊張、腰背痛等工作相關(guan) 疾病未來是否會(hui) 被納入職業(ye) 病目錄,李濤表示,對於(yu) 職業(ye) 病分類和目錄的修訂,將堅持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的原則。職業(ye) 病分類和目錄的調整,要與(yu) 國家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工傷(shang) 保險承受能力相適應,還要製定科學嚴(yan) 謹的診斷標準。

  據介紹,依據國家職業(ye) 病防治規劃,“十四五”期間,國家衛生健康委將與(yu) 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密切配合,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推動職業(ye) 病分類和目錄的修訂。

  本報記者 姬薇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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