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銀行再小,也必須保證存款安全
作者:沈彬
據報道,此前,白女士將自己和父母的80餘(yu) 萬(wan) 積蓄,陸續存入了河南3家村鎮銀行,今年4月18日起,多家村鎮銀行陸續關(guan) 閉了線上業(ye) 務。銀行發布公告稱是“係統維護”,結果,至今已一個(ge) 月,白女士仍不能從(cong) 這些銀行裏拿到自己的錢。除了白女士,這些村鎮銀行的很多儲(chu) 戶,也說自己的餘(yu) 額顯示為(wei) 零。5月18日,銀保監會(hui) 回應此事:銀保監會(hui) 與(yu) 人民銀行近日持續關(guan) 注村鎮銀行線上服務渠道關(guan) 閉問題,已責成當地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地方黨(dang) 委政府和相關(guan) 部門穩妥處置。據了解,村鎮銀行股東(dong) ——河南新財富集團通過內(nei) 外勾結、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資金掮客等吸收公眾(zhong) 資金,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guan) 已立案調查。
本案的信息量很大,又是民事糾紛,又是刑事案件,又疑似銀行內(nei) 部治理問題。至少目前可以確定的是,相當數量的儲(chu) 戶是通過金融服務平台和銀行官方小程序等正規渠道,將自己的合法財產(chan) 存進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河南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河南拓城黃淮村鎮銀行等村鎮銀行裏。雖然是網上操作,但錢的確是進入了幾家銀行的賬戶當中,而且儲(chu) 戶獲得的也是存款憑證,不是買(mai) 了什麽(me) 高風險的理財產(chan) 品,而且在存款過程中,沒有被告知和所謂“新財富集團”有什麽(me) 關(guan) 係。
那麽(me) ,這就是再普通不過的存款,儲(chu) 戶要求取款,銀行就應支付。《儲(chu) 蓄管理條例》規定:儲(chu) 蓄機構應當保證儲(chu) 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違反規定拒絕支付儲(chu) 蓄存款本金和利息。這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但是,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沒有兌(dui) 現這個(ge) 基本承諾。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ye) 取得了突發猛進的發展,眾(zhong) 多村鎮銀行如雨後筍般建成,銀行推出的金融產(chan) 品也五花八門 ,特別是手機銀行、電子支付的普及,讓理財、存款越來越方便,在更好滿足公眾(zhong) 的理財需求之外,也難免有泥沙俱下、混水摸魚的局麵。最讓人擔心的問題就是存款安全問題,“存款失蹤門”近年來頻頻發生:棗莊農(nong) 商銀行100萬(wan) 存款變1元;清徐銀行業(ye) 務員騙走儲(chu) 戶1200萬(wan) 元;“工行2.5億(yi) 存款不翼而飛”……種種案件,讓人們(men) 對自己的存款安全打了一個(ge) 問號。
無論之前銀行是有內(nei) 鬼侵吞,還是這次更複雜的銀行股東(dong) 內(nei) 外勾結,既然是銀行吸收了儲(chu) 戶的存款,就要對儲(chu) 戶負責,一味甩鍋,將嚴(yan) 重損害自身的金融信譽,可能會(hui) 誘發係統性金融風險,後果將是災難性的。
這次涉案的幾家銀行都是新成立的小型村鎮銀行,但是,村鎮銀行也是銀行,村鎮銀行不是之前的P2P,更不是“地下錢莊”。再小的銀行也是嚴(yan) 格依照《商業(ye) 銀行法》成立的正規金融機構,必須滿足嚴(yan) 格的“審慎性條件”,包括注冊(ce) 資本、內(nei) 部風控程序,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質都有嚴(yan) 格的要求,接受銀保監會(hui) 嚴(yan) 格行業(ye) 的監管的正規金融機構。
保證儲(chu) 戶存款安全是整個(ge) 銀行業(ye) 務的邏輯起點和基石所在。正像一名受害者所說:“自己是本著對銀行的天然信任,才把精打細算攢下來的辛苦錢都存了進去”。
說一千,道一萬(wan) ,村鎮銀行再小,也必須保護儲(chu) 戶利益。這是常識,也是底線。處理本案時,必須保證合法儲(chu) 戶的存款安全,否則會(hui) 影響“銀行”整體(ti) 的社會(hui) 信用。不斷出現“存款失蹤門”的銀行們(men) ,請捫心自問一下:對得起名稱裏“銀行”兩(liang) 個(ge) 字嗎?(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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