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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騙取“助學金”不能止於追回

發布時間:2022-05-23 10:33: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陳廣江

  5月18日,山西師範大學發布通報稱,學校已追回6名已畢業(ye) 研究生在學期間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並上繳國庫。在這6名研究生中,2人提供虛假信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4人在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同時,享受國家財政供養(yang) 。

  一石激起千層浪。短短幾百字的通報引發廣泛關(guan) 注,各類助學金、獎學金在分配使用、監督管理中的亂(luan) 象再次成為(wei) 網友熱議話題。

  財政部、教育部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中明文規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yu) 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製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根據該辦法,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yu) 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yu) 每生每年6000元。

  換言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基本100%全覆蓋,隻要考上全日製研究生就能享受,與(yu) 家庭、學業(ye) 情況無關(guan) ;隻有一種例外,即有固定工資收入,比如定向委培生,在研究生學習(xi) 期間,單位會(hui) 根據協議發放一定數額的工資待遇。本次事件中的6名研究生,有工作、有固定收入,而且其中4人由國家財政供養(yang) ,但他們(men) 隱瞞了實情,領了不該領的助學金,被追繳天經地義(yi) 。

  雖然不涉及擠占其他補助名額問題,但此類事件仍不容小覷。這些人明明不符合條件,卻白白領取國家助學金,這樣的行為(wei) 屬於(yu) 騙領、侵吞國家財產(chan) ,情節嚴(yan) 重者需要被立案調查,甚至涉嫌違法犯罪。“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是選人用人的標準,享受國家財政供養(yang) 還騙取助學金屬於(yu) “德”之汙點,理應付出代價(jia) 。

  除了對涉事研究生依紀依法追責外,有關(guan) 方麵更應反思助學金在使用、管理中的製度漏洞,視情況追究責任。此次騙取助學金問題是審計部門在審計中發現的,校方負責人也承認,“學校沒有手段知道一個(ge) 學生有沒有固定收入”。對這樣的管理漏洞,校方應引以為(wei) 戒、補齊短板,杜絕類似問題再出現。

  此次研究生騙取助學金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guan) 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wei) 此事戳中了高校各類助學金、獎學金在分配使用中的難點和痛點。與(yu)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基本全覆蓋不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e) 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等其他獎助類項目都有名額限製,由此也可能導致分配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本專(zhuan) 科生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等獎助政策在落實中的亂(luan) 象尤為(wei) 引發關(guan) 注。根據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jian) 樸”是申請本專(zhuan) 科生國家助學金的基本條件之一,但現實中不乏一些家境優(you) 渥的學生領取。國家勵誌獎學金也存在類似問題,一些高校過度注重學業(ye) 表現,而忽略了“家庭經濟困難”的條件。不久前,西安一對學霸情侶(lv) 疑似騙取“貧困生補助”事件引發爭(zheng) 議,但校方至今沒有給出權威說法。

  國家、地方以及高校的各類獎助政策越來越多、力度越來越大。這種情況下,更要確保獎助政策公平公正,真正落到實處,杜絕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陳廣江)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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