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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違規旅遊隱身衣

發布時間:2022-05-23 10:44:00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看一則新近通報的案例:

  受某股份有限公司邀請,時任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局副局長孫鳳山於(yu) 2020年11月帶領4名工作人員赴該公司培訓學習(xi) 。在此期間,違規接受該公司安排的旅遊。

  再看一則案例:

  浙江省慈溪市市場協會(hui) 會(hui) 長沈箭達2020年12月借赴湖州南潯、長興(xing) 等地學習(xi) 考察之機,擅自聯係旅行社安排並帶隊遊覽了3處景點,相關(guan) 景點門票費用共計7144元,均在市場協會(hui) 開支。

  兩(liang) 起違規旅遊案例,無論花的是公款還是私款,背後用的都是公權。梳理相關(guan) 通報案例發現,在正風肅紀反腐高壓態勢下,近年來明目張膽的公款旅遊少了,但穿上“馬甲”、隱形變異的違規旅遊卻屢見不鮮。有的借培訓調研之機擅自改變行程,挖空心思繞道旅遊;有的打起管理服務對象的主意,尋找與(yu) 自己熟悉、有業(ye) 務往來的企業(ye) 或個(ge) 人,或者與(yu) 行使職權有關(guan) 係的下屬單位,要求安排旅遊。

  公權姓公不姓私,一絲(si) 一毫不能濫用。旅遊本是私事,但一旦和“公款”“公權”發生關(guan) 係,就模糊了公私界限、突破了紀律紅線。不用公款用公權,看似沒花公家一分錢,實則危害一點不小。

  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不管是公款遊還是“公權”遊,不管形式花樣再怎麽(me) 變,隻要突破紀律紅線,就沒有查不出、懲不了、逃得脫之說。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心存僥(jiao) 幸。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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