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版權作品的數據化使用看“長短視頻之爭”
作者:陳笑春(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廣播影視與(yu) 新媒體(ti) 研究院院長)
2021年12月,修改後的《網絡短視頻內(nei) 容審核標準細則》發布,“審核新規”在社會(hui) 引發所謂的“長短視頻之爭(zheng) ”,這一爭(zheng) 論目前仍被廣泛熱議。事實上,從(cong) 國家廣電總局、信息產(chan) 業(ye) 部頒布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2007年)、廣電總局《關(guan) 於(yu) 加強互聯網視聽節目內(nei) 容管理的通知》,到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hui) 製訂的《網絡視聽節目內(nei) 容審核通則》和上述細則,無不是在網絡視聽內(nei) 容納入廣電總局統一管理的背景下針對內(nei) 容生態的治理作為(wei) ,並非是專(zhuan) 門針對版權問題製訂的。即使是2018年廣電總局《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chuan) 播秩序的通知》中,也強調的是“堅決(jue) 禁止非法抓取、剪拚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wei) ”,並沒有將正常的經過版權人允許的二次使用視作“禁止”的範圍。
而人們(men) 關(guan) 注的“長短視頻之爭(zheng) ”偏重於(yu) 版權議題,也就是圍繞長視頻二次使用的問題,長視頻版權人和短視頻製作者之間產(chan) 生的權利義(yi) 務的爭(zheng) 議。這一方麵是因為(wei) 種種爭(zheng) 議在短視頻高速生產(chan) 的語境下,已經成為(wei) 一種普遍性的現象;另一個(ge) 方麵更是因為(wei) 這種爭(zheng) 議似乎反映了版權製度與(yu) 創作語境的某些“不適”。
首先,是二次使用的素材化與(yu) “整體(ti) 性保護”的“不適”。數據化的生產(chan) 語境下,先作品都可能成為(wei) 後創作作品的創作要素,就數據技術而言,二次使用可以較為(wei) 方便地提取其中諸如人物形象、音樂(le) 等元素進行創作,當然也可能截取其中的片段進行創作。侵權的邊界在於(yu) 是否構成接觸+實質性相似,以及不符合合理使用等責任免除的情形。從(cong) 目前司法實踐侵權判決(jue) 的“反向”角度來看,視聽作品侵權的整體(ti) 性比對是一個(ge) 重要的認定路徑。這主要體(ti) 現在對情節性結構作品的整體(ti) 性編排、非情節結構作品的綜合性表達,以及觀眾(zhong) 對整體(ti) 風格的認知等。這種整體(ti) 性思路在相對單一的傳(chuan) 播媒介環境和注重作者個(ge) 性聯係的小規模創作傳(chuan) 統中較為(wei) 容易操作。
在媒介化大生產(chan) 的背景下,組織性創作的作品數量不斷攀升,計算機和數據技術支持下的批量化創作緩解了對網絡環境下內(nei) 容的海量需求,同時也產(chan) 生了“像素級抄襲”等被社會(hui) 討論的侵權現象。事實上,有研究者認為(wei) 整體(ti) 性和要素性是兩(liang) 種可以並行不悖的版權保護思路,這兩(liang) 種思路在思考短視頻創作中二次使用的版權問題時也頗為(wei) 適用。
短視頻生產(chan) 中二次使用的特點就是素材化的使用方式,這可以從(cong) 兩(liang) 個(ge) 層麵來分析。其一是基於(yu) 模版化生產(chan) 的視聽素材的使用。目前,許多視聽網絡平台和應用都開發和提供了選擇多樣的短視頻模版,創作者隻要在模版中加入視聽素材,即可快速生成新的短視頻作品。在這個(ge) 過程中,數據庫中或者用戶自行抓取的視聽素材是可能包括長視頻在內(nei) 的來源複雜的視聽數據。其二是專(zhuan) 業(ye) 化創作的長視頻中往往包括了音樂(le) 、視聽、美術等不同的表達。由於(yu) 這種表達的複雜性,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yu) 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就訴訟案例來看,從(cong) 2020年5月審結的使用他人視頻片段的首例“圖解電影”侵權案,到2022年5月公布的以動漫玩具形象製作短視頻的“奧特曼形象侵權案”,無不引發了素材化使用帶來的侵權邊界的思考。
從(cong) 數據的角度來說,一些不能成為(wei) 單獨版權作品,或者不能構成先作品獨創性表達的素材,也可能以數據的形態在內(nei) 容生產(chan) 中流通,產(chan) 生相應的價(jia) 值。更好地開發這些數據在網絡視聽產(chan) 業(ye) 生產(chan) 中的最大價(jia) 值,同版權作品在數據化語境的增值一樣,也是“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高效配置”的題中之義(yi) 。
其次,是二次使用的頻繁化與(yu) “先授權後使用”的“不適”。數量眾(zhong) 多的多元創作主體(ti) 和平台對短視頻內(nei) 容產(chan) 品有大量需求,隨之而產(chan) 生的高速生產(chan) 使得視聽作品在網絡的流轉和使用變得便捷和頻繁。大量短視頻製作者能夠通過對視聽片段的重新組合,快速製作出新的“作品”。畫麵精美、內(nei) 容厚重的長視頻作品因此常常成為(wei) 短視頻製作的“素材庫”。
事實上,無論是行業(ye) 內(nei) 普遍聲討的“洗稿”還是“切條”“搬運”,除了二次創作者的版權意識不強的原因,更是顯示了多元內(nei) 容生產(chan) 主體(ti) 的格局下版權市場的“供需矛盾”:一方麵是屬於(yu) 私權利的版權權利的獨占性;另一方麵則是數據化生產(chan) 對作品二次使用的旺盛需求,這也對“先授權後使用”原則的“延遲性”提出了新的挑戰。
對落入版權權利範圍的作品使用必須得到權利人的許可,這是版權製度的基本原則之一,但是授權的方式必須進行改革以容納變化中的社會(hui) 內(nei) 容。應該看到,麵對海量需求,單獨授權的方式難免“失靈”,應該從(cong) 授權主體(ti) 、要素和技術三個(ge) 方麵來實現批量化授權,同時提升授權的效率。
首先可以考慮的是基於(yu) 不同類型的作品再造格式化的授權框架,實現合法高效的授權過程。我國的一些版權研究機構和圖書(shu) 出版業(ye) 中進行過類似的實踐。同時,還需要加強這些格式授權框架的專(zhuan) 業(ye) 性和普適性,如2018年的《國際影視版權授權協議範本》就是在司法機關(guan) 、行業(ye) 組織參考了大量影視版權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推出的。也要看到,在這種普遍的素材化使用的環境下,誰授權、授權的主體(ti) 以及可以就哪些內(nei) 容進行授權,也變得更為(wei) 複雜。在電影、電視劇的權利“自始歸製片人所有”的方式之外,還應探索更多關(guan) 於(yu) 長短視頻權利歸屬的特殊問題。
其次要考慮的是在權利人和使用人之間達成授權的場所。介於(yu) 使用方式的“中介化”,數據庫或者互聯網平台成為(wei) 授權場所最為(wei) 便利。事實上,數據化作品使用的中介化平台視聽素材數據庫已經初具規模,但在確權授權環節仍存在不足,所以要看到借由素材庫和其他視聽平台進行批量授權的可行性和便利性。未來通過更多地引入相關(guan) 技術的版權應用,實現確權、授權、存證等環節統一與(yu) 高效的實施,以及打通同類作品平台間授權的基本框架,這將完善平台空間的授權過程。
總之,從(cong) 版權作品實現價(jia) 值增長的角度來說,包括視聽作品在內(nei) 的作品數據化使用是一個(ge) 重要的選擇路徑。私權利保護並不是版權保護和價(jia) 值創造的唯一路徑,更重要的是能否積極地看待創作者與(yu) 二次創作者、版權人與(yu) 使用者之間的辯證關(guan) 係。從(cong) 社會(hui) 文化多元發展、網絡視聽整體(ti) 繁榮的立場來看,長短視頻之間實際上沒有利益上的根本對立。“長視頻”的“排期式”播放、輪次性播放的傳(chuan) 統,不足以形成互聯網的長久記憶,從(cong) 而在較長時間內(nei) 傳(chuan) 播甚至盈利,而短視頻對其的二次使用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延長其“生命力”。
未來更多的“長視頻”能否在不影響其市場競爭(zheng) 力的前提下,探索素材數據化的二次使用,擴大作品的傳(chuan) 播力和創造更多的市場價(jia) 值,這需要更為(wei) 開放的版權觀念和製度的支持。版權製度在保護創作者和其他權利人的同時,也要為(wei) 那些對作品有使用需求的人提供廣闊的空間和便利的機製,讓他們(men) 能夠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地使用他人的作品,從(cong) 而建構健康的創作環境和版權生態。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據化語境下自媒體(ti) 版權侵權治理研究”(21BXW041)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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