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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壟斷、內外監管缺失 涉糧腐敗何以成患?

發布時間:2022-06-14 09:57:00來源: 半月談

  涉糧腐敗何以成患?

  糧食購銷收儲(chu) 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關(guan) 鍵環節,但當前該領域的違紀違法行為(wei) 仍未遏止。這些問題有哪些典型表現?何以易發?

  哪些環節成腐敗高發區

  半月談記者發現,糧庫設施建設、糧食運輸、企業(ye) 投資經營、糧食收儲(chu) 庫點資格審批等方麵,成為(wei) 違紀違法行為(wei) 高發區。

  有的幹部利用權力,在糧食儲(chu) 備庫遷建項目和倉(cang) 儲(chu) 設施建設工程承攬中為(wei) 企業(ye) 提供幫助,如串通投標,為(wei) 企業(ye) 量身設置招標條件、修改評分標準、要求評委降低其他公司評分;有的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幫助親(qin) 屬控製的企業(ye) 參與(yu) 糧食收儲(chu) 。

  糧食收購、儲(chu) 存環節,容易被“糧耗子”盯上。壓低糧食收購價(jia) 格,虛增糧食損耗量,違規倒賣政府儲(chu) 備糧,簽訂虛假動態儲(chu) 備糧采購協議,截留輪換糧銷售收入……一些本應是國家糧食的“看門人”,利用諸多手段謀取私利。

  雲(yun) 南個(ge) 舊市糧食儲(chu) 備庫原主任馬誌明,用到期輪換的舊糧頂替新糧入庫,虛構555萬(wan) 公斤糧食交易,違規套取保管費用補貼、輪換費用補貼111萬(wan) 元;虛報糧食購銷入賬價(jia) 格,在糧食購銷商與(yu) 儲(chu) 備庫的購銷業(ye) 務往來中形成糧食差價(jia) ,套取、截留糧食購銷款191萬(wan) 元。

  在儲(chu) 備糧輪換、糧食補貼申報等過程中存在的失職失責行為(wei) ,也會(hui) 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2017年至2018年,雲(yun) 南廣南縣糧食收儲(chu) 經營總公司時任經理趙太忠和時任副經理黃炳校,在糧食收儲(chu) 輪換工作中,對糧食質量把關(guan) 不嚴(yan) ,憑感官經驗收購糧食,導致收購糧食黃粒米含量超標,造成損失189.6萬(wan) 元。

  黑龍江省寧安市財政局原黨(dang) 組成員劉國忠,在核查某民營企業(ye) 申報糧食補貼工作中,對發現的自購玉米沒有農(nong) 產(chan) 品專(zhuan) 用發票等問題故意隱瞞,致使申報企業(ye) 非法獲取國家糧食補貼款136萬(wan) 元。

  還有個(ge) 別人把涉糧公款當私款,肆意挪用。在公開通報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涉案人員私設“小金庫”,用於(yu) 單位其他開支及個(ge) 人使用;有的指使下屬將公款挪用;有的將銷售糧款存入個(ge) 人銀行賬戶,用於(yu) 購買(mai) 股票、個(ge) 人消費。與(yu) 之相對應的是,財務等關(guan) 鍵崗位人員的監督流於(yu) 形式,不僅(jin) 不敢堅持執行相關(guan) 製度規定,對違規行為(wei) “說不”,甚至主動配合,形成窩案。

  涉糧腐敗何以成患

  行業(ye) 壟斷、管理體(ti) 製機構不順、內(nei) 外監管缺失,致涉糧腐敗多發。雲(yun) 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guan) 負責人說,涉糧領域曾是“冷門”行業(ye) ,長期被忽視,尤其是國有糧食企業(ye) 落實改革要求不到位,普遍存在政企不分、政策性業(ye) 務與(yu) 經營性業(ye) 務未徹底分離等問題。

  “糧食局和購銷公司大都是兩(liang) 塊牌子一套班子,既是政策的執行者、製定者,也是市場的主體(ti) ,成為(wei) 監管缺位的重要原因。”江蘇省儀(yi) 征市紀委常務副書(shu) 記、監委副主任丁虹娟表示。

  雲(yun) 南大學廉政研究中心秘書(shu) 長申斌認為(wei) ,由於(yu) 糧食購銷部門對糧食的定價(jia) 采購、銷售方式具有壟斷性,社會(hui) 公眾(zhong) 往往不能參與(yu) 監督,再加上內(nei) 部監督製約機製不夠健全或是監督虛設,上級主管部門對基層單位的日常指導、監督、檢查不到位,讓收購、銷售等環節“暗箱操作”成為(wei) 可能,且不易察覺。

  “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徹底,也讓涉糧腐敗沒有得到警示。在一些地方和涉糧單位,對各類監督檢查發現的涉糧問題整改不到位,有的整改責任壓不實、層層“甩鍋”,有的缺乏擔當、“新官不理舊賬”,有的改了又犯、邊改邊犯。也有部門警示教育流於(yu) 形式,黨(dang) 員幹部汲取糧食領域腐敗案件教訓不深刻。一些領導幹部對各類監督機構移交的問題線索,一轉了之、下移推責,不主動認領,不組織自查自糾,導致基層糧企糧庫工作人員紀法意識淡薄,不懂政策要求,沿襲“老規矩”辦事,長期違紀違法而不自知。

  丁虹娟告訴半月談記者,以前基層糧站黨(dang) 員組織關(guan) 係在鄉(xiang) 鎮黨(dang) 委,人事關(guan) 係在糧食係統,兩(liang) 邊黨(dang) 支部都沒有將他們(men) 納入日常管理。這樣的“兩(liang) 不管”造成相關(guan) 人員實際遊離監管之外。

  抓“碩鼠”須出重拳

  保障糧食安全,事關(guan) 經濟發展、社會(hui) 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對涉糧腐敗必須重拳出擊。

  一是強化政治監督、跟進監督,開展專(zhuan) 項巡視巡察,加強對各級黨(dang) 委政府和有關(guan) 部門落實糧食安全主體(ti) 責任和主管監管責任的監督檢查,對失職失責問題“零容忍”,切實改變監管缺失缺位的狀況,推動主體(ti) 責任、監督責任和主管監管責任貫通協同,強落實、強監管和強監督共同發力,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專(zhuan) 家建議,要掌握解決(jue) 問題的規律方法和路徑,防止監督問責簡單粗暴一刀切,轟轟烈烈走過場。

  二是堅持邊查邊改邊治,認真總結案件發生規律和成因,深刻剖析腐敗問題背後的深層次原因,督促完善製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在糧食采購、儲(chu) 存、銷售以及糧庫工程建設等環節建立完備的監督製約機製。如加快涉糧企業(ye) 數字監管信息平台建設,運用大數據等現代化科技手段,實時跟蹤糧食購銷情況,提高風險預警和防控能力。

  三要持續深化國有糧食企業(ye) 改革,理順和解決(jue) 體(ti) 製機製中的“腸梗阻”。專(zhuan) 家建議,推動政策性與(yu) 經營性職能、政府儲(chu) 備運營業(ye) 務與(yu) 企業(ye) 經營實行分離,人員、實物、財務、賬務管理嚴(yan) 格分開,構建產(chan) 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儲(chu) 備糧管理體(ti) 製。

  來源:《半月談》2022年第11期 原標題:《長期無人管,違法不自知:改革難落地,滋生涉糧腐敗》

  半月談記者:字強 楊靜 鄭生竹 | 編輯:徐希才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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