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製學生買平板,是亂收費更是教育歧視
作者:熊誌
據報道,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雲(yun) 南省普洱市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mai) 平板電腦為(wei) 依據,將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分為(wei) 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個(ge) 智慧班的719名學生按照5800元/套標準購買(mai) 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資源服務。
打著教育信息化的幌子,對學生進行分班,以此來變相強製學生購買(mai) 平板電腦,這一做法被家長投訴後,當地已經責令停止違規行為(wei) ,並清退全部收費,總額為(wei) 244.46萬(wan) 元。
其實此事並非孤例。就在今年5月,全國治理教育亂(luan) 收費部際聯席會(hui) 議辦公室專(zhuan) 門通報了多起強製學生購買(mai) 平板電腦等違規收費典型問題,被通報的幾所學校,同樣是以推廣平板電腦教學的名義(yi) 來進行違規收費。
為(wei) 規範教育收費,國家層麵曾多次專(zhuan) 門發文。比如2020年發布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就明確要求,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jia) ,不得強製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mai) 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從(cong) 教學的角度看,平板電腦等電子產(chan) 品可以一定程度豐(feng) 富教學手段,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線上教學資源,是幫助實現教育信息化的工具之一。但說到底,它畢竟是一種輔助產(chan) 品。而且,像這次的案例中,一套電子產(chan) 品價(jia) 格高達5800元,有多少家庭能輕鬆承擔?
學校方麵盡管沒有明確要求所有人必須購買(mai) ,但以分班教學為(wei) 由頭,本身就等於(yu) 變相強製。對家長和孩子而言,平板電腦本應是錦上添花的教學工具,現在卻變成了一種金錢負擔,變成了違規收費的托辭,這嚴(yan) 重扭曲了教育信息化的本意。
而且,問題不僅(jin) 是違規收費如此簡單。以是否購買(mai) 平板電腦為(wei) 依據,開展分班教學,本身就是一種差別化對待。智慧班、普通班,這兩(liang) 個(ge) 班級名稱都透著一股等級差別。這對那些家庭條件不優(you) 渥、買(mai) 不起平板電腦的孩子,何嚐不是一種教育歧視?
正所謂“有教無類”,那些買(mai) 不起平板電腦的孩子,同樣應該得到公平對待。通過變相收費的形式,搞差別化教育,嚴(yan) 重違背了教育公平的理念。
而一些地區和學校熱衷於(yu) 打著教育信息化的旗號推銷平板電腦等產(chan) 品,恐怕也未必是出於(yu) 提升教學質量的考慮。在教育部等部門明令禁止的前提下,我們(men) 有理由追問,這些動輒數千元的設備,學校到底有沒有參與(yu) 利益分成?如果有,類似事件的性質將更加嚴(yan) 重。所以,在此次風波中,責令停止違規行為(wei) ,清退全部費用,隻是第一步。接下來還得調查清楚以下問題:這樣的違規操作是如何通過審批的?采購流程有沒有其他利益問題?學校方麵有沒有通過收取高額費用來違規獲利?
不管怎麽(me) 說,教育信息化不是要放大學生的貧富差別,也不是要對不同財力的家庭進行差別化甚至歧視化的對待,學生更不是學校牟利的工具。既然教育部門已明文禁止,那麽(me) 對於(yu) 類似變相亂(luan) 收費的違規現象就得嚴(yan) 厲查處,舉(ju) 一反三,讓亂(luan) 收費者付出應有的代價(jia) 。(熊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