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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順基層財政促發展

發布時間:2022-07-11 10:08: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作者:代誌新(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副所長)

  為(wei) 更好深化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促進縣域經濟發展,須從(cong) 多個(ge) 角度穩妥施策。一是加快推動法治化進程;二是探索地方稅體(ti) 係建設;三是加強基層的財政管理。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財政體(ti) 製改革穩步推進,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不斷完善,中央與(yu) 省級的財政製度框架基本形成。然而,作為(wei) 中央與(yu) 地方財政關(guan) 係的延伸,當前省以下政府間的財政關(guan) 係仍未完全理順,再疊加近些年經濟下行、疫情衝(chong) 擊等複雜因素影響,基層財政壓力加大,深化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的迫切性提升。日前印發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為(wei) 解決(jue) 這些問題指明了方向。

  《意見》的一個(ge) 重要特點是穩定基層財政,短期看有助於(yu) 保基層、保民生、提信心,調動基層積極性;中長期而言,有助於(yu) 推動建立縣級財政長效保障機製,尤其與(yu) 當前促進縣城城鎮化建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戰略規劃相協調,對於(yu) 穩基層、促發展具有三方麵意義(yi) 。

  首先,堅持激勵相容,激發地方經濟活力。總體(ti) 來講,依舊堅持了分稅原則,有利於(yu) 地方政府通過發展經濟獲得穩定收入,激勵地方政府主動作為(wei) ,積極擴大稅源,做大“蛋糕”。依據稅種流動性等合理劃分收入,可以減少為(wei) 保護稅源對市場的不當幹預,促進要素資源流動,維護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這將充分發揮地方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契合當前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總體(ti) 藍圖。

  其次,實現權責匹配,增強基層財政韌性。由於(yu) 不同層級政府對信息掌握情況、居民偏好了解程度以及公共品外部性均存在差異,不同類型的公共品應由不同層級政府承擔,對於(yu) 地區差異性大、居民直接受益的基本公共服務可由基層政府承擔;對於(yu) 外部性較大、需要多地協調的事權,則由更高層級承擔。權責匹配的財政體(ti) 製,對於(yu) 基層財政尤為(wei) 重要,這將有利於(yu) 解決(jue) 基層財政困境,增強基層財政“三保”能力。

  再次,注重統籌協調,形成縣域發展合力。增強省級財政能力有助於(yu) 省級政府集中力量,統籌協調跨區域和外部性事務,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尤其在區域間資源分布不均的地區,通過省級適度集中財力,平衡區域間財政狀況,適度加大對基層縣區以及困難地區、欠發達地區的傾(qing) 斜支持,有助於(yu) 充分發揮財政的職能。適度強化省級事權,也避免將過多支出責任交給基層政府承擔,為(wei) 基層政府減負。

  基於(yu) 此,為(wei) 更好深化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促進縣域經濟發展,須從(cong) 多個(ge) 角度穩妥施策。

  一是加快推動法治化進程。由於(yu)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有相應的立法權,在今後推進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的過程中,可將逐步完善的做法以地方法規或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如此既能保證因地製宜,又能保持相對的穩定性,為(wei) 地方經濟社會(hui) 發展創造相對穩定的環境。

  二是探索地方稅體(ti) 係建設。推進省以下財政體(ti) 製改革,需要配以地方稅體(ti) 係建設,形成與(yu) 省以下各級政府匹配的稅種,這將有利於(yu) 固定地方稅源,穩定地方政府財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發展。

  三是加強基層的財政管理。推進基層財政精細化管理,提升基層財政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推動基層管理的規範化和科學化,提高財政績效,更好服務於(yu) 基層經濟和事業(ye) 發展。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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