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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學批評中的跨文體成就比較

發布時間:2022-07-25 10:17: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作者:張 巍(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

  對作家創作成就的界定,是文學批評和文學史研究的一項基本任務。這種界定,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比較的方式來完成的。文學史研究者將某位作家與(yu) 他的前輩作家、同代作家及後代作家加以比較,從(cong) 而確認他在創作方麵所達到的高度。這種比較範圍雖然廣泛,但還是有一定的限定。它通常都是不同作家在同一文體(ti) 上的比較,也可以是同一作家在不同文體(ti) 上的比較。前者如蘇軾詩與(yu) 黃庭堅詩、蘇軾詞與(yu) 黃庭堅詞的比較,後者如蘇軾詩詞之間的比較。但不太可能是不同作家在不同文體(ti) 方麵的比較,例如將蘇軾詞與(yu) 黃庭堅詩進行比較。這既缺乏學理依據,也沒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文學研究中但凡類似的比較,往往都是為(wei) 了說明二者題材、風格、技法之間的關(guan) 聯,而不是為(wei) 了評判創作水平的高下。

  對不同作家在同一文體(ti) 上的比較,起碼在漢代就已出現,如《史記·屈賈列傳(chuan) 》雲(yun) :“屈原既死之後,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辭而以賦見稱;然皆祖屈原之從(cong) 容辭令,終莫敢直諫。”就已經是一種既自然又熟練的批評思路。對同一作家在不同文體(ti) 上的比較,就明顯要晚得多。六朝時期雖也有“文筆之辨”和“沈詩任筆”這樣的判定,但文體(ti) 種類終究相對不多。唐代律體(ti) 的定型意味著中國文學格律時代的來臨(lin) ,古代文體(ti) 種類亦趨於(yu) 繁多,對於(yu) 文人而言,畢生都隻選用一種文體(ti) 進行創作幾乎不可能,多種文體(ti) 都很擅長又難度太大,因此文人筆下的各種文體(ti) 在創作水準方麵往往存在差異,沈德潛《唐詩別裁集》中就曾以杜甫為(wei) 例來說明這一點:“唐人詩無論大家名家,不能諸體(ti) 兼善,如少陵絕句,少唱歎之音。”(《唐詩別裁集·凡例》)基於(yu) 這種情況,批評家們(men) 開始饒有興(xing) 致地將同一作家在不同文體(ti) 上的藝術成就加以比較,例如詩文之間:“杜子美詩冠古今,而無韻者殆不可讀;曾子固以文名天下,而有韻者輒不工。”(蘇軾《記少遊論詩文》)詩賦之間:“劉禹錫……作賦甚佳,詩但才短思苦耳。”(《苕溪漁隱叢(cong) 話》)詩詞之間:“(陳)師道詩冥心孤詣,自是北宋巨擘。至強回筆端,倚聲度曲,則非所擅長。”(《四庫全書(shu) 總目》)這種比較也可以是在詩體(ti) 內(nei) 部,例如五七言詩之間:“盛唐長五言絕,不長七言絕者,孟浩然也。長七言絕,不長五言絕者,高達夫也。”(《詩藪·內(nei) 編》)古律體(ti) 詩之間:“韋應物古詩勝律詩,李德裕、武元衡律詩勝古詩。”(《臨(lin) 漢隱居詩話》)

  今天看來,我們(men) 或許並不完全認同這些批評家所得出的具體(ti) 結論,但其中透露出的批評觀念和批評視角,卻非常值得注意。對於(yu) 不同文體(ti) 成就差異的原因,批評家們(men) 首先歸結為(wei) 作家創作才能的不均衡。劉孝綽《昭明太子集序》就說“屬文之體(ti) ,鮮能周備”,《四庫全書(shu) 總目》中也反複強調“人各有能有不能,固不必一一求全矣”,“人各有能有不能,固不必事事第一也”。歸根結底,這其實還是作家創作個(ge) 性與(yu) 文體(ti) 規範契合程度的問題。作家的創作個(ge) 性,是由他的藝術才華、審美情趣、人生閱曆、寫(xie) 作經驗等多方麵因素所決(jue) 定的。文體(ti) 規範則更多是某種文學形式要求和文學語言法則,受到曆史傳(chuan) 統和社會(hui) 文化的製約,各類文體(ti) 都有自己獨特的審美特質與(yu) 文體(ti) 風格。創作個(ge) 性與(yu) 文體(ti) 規範契合程度越高,作者在這種文體(ti) 上表現就越出色。唐代韓液這樣解釋善作文者與(yu) 善作詩者的差別:“體(ti) 者性之裁,工者分之專(zhuan) 。故清而近者宜於(yu) 詩,博而瞻者長於(yu) 筆。”(《唐故河南府洛陽縣尉頓丘李公墓誌銘》)錢振鍠《謫星說詩》中也以陸遊為(wei) 例來說明這個(ge) 道理:“放翁飆舉(ju) 電發,運筆急疾,然宜於(yu) 七古而不宜於(yu) 五古,以五古之氣宜緩宜寬,不比七古句長體(ti) 博,無所往而不宜也。”

  除了作家才性之外,批評家們(men) 另一關(guan) 注的焦點是時代。清代樸學大家焦循《易餘(yu) 籥錄》中曾經提出過一個(ge) 著名的論斷:“一代有一代之所勝,舍其所勝,以就其所不勝,皆寄人籬下者耳。”也就是說,文體(ti) 如同世間萬(wan) 事萬(wan) 物一樣,有著必然的盛衰規律。對於(yu) 新興(xing) 的文體(ti) 而言,它處於(yu) 蓬勃發展的上升期,采用該文體(ti) 創作的作家更容易表現得優(you) 秀。過了這個(ge) 階段之後,該文體(ti) 就轉入了停滯或衰退期,作家也很難取得突破性的成就。按照焦循的看法,唐代五古不能與(yu) 漢魏六朝五古相比,宋詩不能與(yu) 唐詩相比,因為(wei) 它們(men) 都屬於(yu) “餘(yu) 氣遊魂”,隻不過承襲前人餘(yu) 緒罷了。從(cong) 這樣的標準出發,對於(yu) 某位宋代作家而言,其詩不如詞的可能性就很大。王國維也持同樣的觀點:“詩至唐中葉以後殆為(wei) 羔雁之具矣。故五季北宋之詩(除一二大家外)無可觀者,而詞則獨為(wei) 其全盛時代。……如永叔、少遊者,皆詩不如詞遠甚。”(《人間詞話》)在《人間詞話》中,王國維還將以上兩(liang) 種看法綜合了起來,對這個(ge) 問題進行了較為(wei) 全麵的回答:“白仁甫《秋夜梧桐雨》劇,沈雄悲壯,為(wei) 元曲冠冕。然所作《天籟詞》,粗淺之甚,不足為(wei) 稼軒奴隸。豈創者易工而因者難巧歟?抑人各有能有不能也?”王國維以白樸詞為(wei) 例,指出了時代製約和才性差異對創作成就的影響。

  批評家們(men) 對同一作家不同文體(ti) 創作成就的比較,有著其內(nei) 在機理。眾(zhong) 所周知,對於(yu) 作家創作成就高下的比較,是文學史研究的基本任務,但這種比較通常限定於(yu) 不同作家在相同文體(ti) 的創作方麵,例如李杜優(you) 劣論,主要是李杜詩優(you) 劣論。這是因為(wei) 不同文體(ti) 有各自不同的規範,本來很難直接比較高下,猶如體(ti) 育比賽中不能直接將跑步和跳高相比一樣。因此跨文體(ti) 比較與(yu) 其說是比較作家對不同文體(ti) 掌握的熟練程度和達到的藝術造詣,不如說是比較這兩(liang) 種不同文體(ti) 創作成就在文學史中的地位。陳廷焯《白雨齋詞話》中就道出了這種比較的原理:“人知東(dong) 坡古詩古文,卓絕百代。不知東(dong) 坡之詞,尤出詩文之右。蓋仿九品論字之例,東(dong) 坡詩文縱列上品,亦不過為(wei) 上之中下。若詞則幾為(wei) 上之上矣。此老生平第一絕詣,惜所傳(chuan) 不多也。”依照陳廷焯看來,蘇詩在詩中處於(yu) 上品之中、下,這是將蘇詩與(yu) 他人詩作相比後得出的結論;蘇詞在詞中處於(yu) 上品之上,這是蘇詞在詞體(ti) 發展史上的位置。顯然,詩之九品與(yu) 詞之九品是兩(liang) 個(ge) 平行的係統,但人們(men) 會(hui) 默認二者是對等的,這樣蘇詩和蘇詞就可以比較高下。

  與(yu) 此相關(guan) 聯,批評家們(men) 也認識到,在作家所使用的各種文體(ti) 中,往往會(hui) 有一種居於(yu) 優(you) 勢地位,作家對它最為(wei) 喜好,在這種文體(ti) 上的創作成就也最突出,作家筆下其他文體(ti) 都呈現出向這一文體(ti) 靠近的趨勢,從(cong) 而造成文體(ti) 麵貌之間的相近。也就是說,能影響他者的文體(ti) ,創作成就更高;受到影響的文體(ti) ,創作成就則相對低一些,例如“子美長於(yu) 詩,雜文似其詩。退之好為(wei) 文,詩似其文”(李複《與(yu) 侯謨秀才書(shu) 》)。這種文體(ti) 麵貌的相似,在創作中似乎帶有某種不自覺性,如“蘇詞如詩,秦詩如詞,此蓋意習(xi) 所遣,自不覺耳”(程钜夫《題晴川樂(le) 府》),“韋應物律詩似古,劉長卿古詩似律……亦因性所便,習(xi) 而使之然耳”(《七修類稿》)。所謂“意習(xi) 所遣”“習(xi) 而使之然”,指的是受作家獨有的創作個(ge) 性、創作氣質和審美趣味所驅動,自然流露出的某種創作傾(qing) 向。例如蘇軾個(ge) 性灑脫曠達,詩風清雄,富於(yu) 奇趣,詞作呈現出類似詩的風格;而秦觀個(ge) 性多情,易於(yu) 傷(shang) 感,詩詞風格都較為(wei) 柔婉,詩也自然像詞。說到底是作家的才性決(jue) 定了他更適宜於(yu) 寫(xie) 哪種文體(ti) ,其筆下的其他文體(ti) 就有可能向這一優(you) 勢文體(ti) 靠攏。

  作家筆下各種文體(ti) 創作水平不一致,但讀者通常最關(guan) 注的是他最擅長的文體(ti) ,並很自然地據此將作家劃入“詩人”“詞人”或“散文家”的行列。獲得這樣的名號,當然並不意味著作家不從(cong) 事其他文體(ti) 的創作。劉辰翁《辛稼軒集序》中說:“稼軒胸中今古,止用資為(wei) 詞,非不能詩,不事此耳。”也就是說辛棄疾並非不會(hui) 作詩,隻是沒有將詩作為(wei) 個(ge) 人的努力方向罷了。古人所說的“以詩名世”“以詞名世”,就帶有這方麵的意味。蘇軾《題張子野詩集後》雲(yun) :“張子野詩筆老妙,歌詞乃其餘(yu) 技耳……而世俗但稱其歌詞。”就認為(wei) 張先的詩也非常高妙,但可惜詩名為(wei) 詞名所掩,故而不為(wei) 世人所知。宋末詩人方嶽也慨歎道:“山穀非無詞,而詩掩詞;淮海非無詩,而詞掩詩。”(《跋陳平仲詞》)陳師道《後山詩話》中所標舉(ju) 的“今代詞手”“秦七、黃九”,還未等宋朝結束,就已分屬詩人和詞人兩(liang) 個(ge) 陣營。而時至今日的各種文學史論著中,還是視黃庭堅為(wei) 詩人,視秦觀為(wei) 詞人。清代李漁《閑情偶寄》中說:“人生有二技,一技稍粗,則為(wei) 精者所隱;一術太長,則六藝皆通,悉為(wei) 人所不道。”這是通達之論,也可以用來解釋上述文學現象。

  “詩人”“詞人”等稱謂的確立,代表了社會(hui) 對於(yu) 作家創作身份的認定。盡管有時這種認定並不完全符合作家本人意願,但作品流傳(chuan) 開來既成事實後,也就隻好無奈地接受了。“柳耆卿為(wei) 文甚多,皆不傳(chuan) 於(yu) 世,獨以樂(le) 章膾炙人口”(《清波雜誌》)。柳永以詞名世,也因為(wei) 詞名太盛影響到了科舉(ju) 及第,其實他本來可以從(cong) 事其他文體(ti) 的創作。《避暑錄話》雲(yun) :“永亦善為(wei) 他文辭,而偶先以是得名,始悔為(wei) 己累,後改名三變,而終不能救。擇術不可不慎。”

  批評家們(men) 在明清時期還將同一作家筆下所有文體(ti) 的創作成就加以比較,從(cong) 而排出序列來。例如《四庫全書(shu) 總目》中這樣評價(jia) 陳師道:“詞不如詩,詩則絕句不如古詩,古詩不如律詩,律詩則七言不如五言。”這種思路如果借用數學中的不等式來表達的話,可以看得更為(wei) 清楚:(陳師道)五律>七律>五古、七古>五絕、七絕>詞。明代王世貞也認為(wei) :“永叔、介甫俱文勝詞,詞勝詩,詩勝書(shu) 。子瞻書(shu) 勝詞,詞勝畫,畫勝文,文勝詩。……魯直書(shu) 勝詞,詞勝詩,詩勝文。少遊詞勝書(shu) ,書(shu) 勝文,文勝詩。”(《藝苑卮言》)王世貞的評判也許並不公允,起碼黃庭堅的詩就更勝於(yu) 他的詞,但卻體(ti) 現出試圖總體(ti) 把握作家創作成就的一種努力。

  文學中的比較本來就無法脫離主觀性,批評家各有所好,評判的高下肯定不盡相同。對於(yu) 跨文體(ti) 創作成就的比較而言,主觀性似乎更強,不同的讀者會(hui) 有完全相反的看法。王稱《書(shu) 舟詞序》中有這樣的記載:“程正伯以詩詞名,鄉(xiang) 之人所知也。餘(yu) 頃歲遊都下,數見朝士往往亦稱道正伯佳句,獨尚書(shu) 尤公以為(wei) 不然,曰:‘正伯之文過於(yu) 詩詞。’”有時這種比較得出的結論會(hui) 顯得荒唐可笑,如錢振鍠認為(wei) “杜五律勝七律,七律競無佳者”(《謫星說詩》),與(yu) 杜甫的創作實際和詩歌史上的定論完全相反,真讓人懷疑他的詩學眼光。具體(ti) 到作家本人,也可能表示不認同社會(hui) 上的普遍評價(jia) 。李東(dong) 陽在《懷麓堂詩話》中講道:“張東(dong) 海汝弼草書(shu) 名一世,詩亦清健有風致。……嚐自評其書(shu) 不如詩,詩不如文。又雲(yun) 大字勝小字。予戲之曰:‘英雄欺人每如此,不足信也。’”張弼草書(shu) 的成就極高,但他寧願說自己的詩勝過草書(shu) ,李東(dong) 陽說他是“英雄欺人”。的確,這恐怕是某些作家誇大其辭、突出自我的一種做法,時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

  批評家們(men) 也認識到,既然作家在不同文體(ti) 創作方麵呈現出的才能差異是一種客觀存在,就應該對其加以公正評價(jia) 。南宋陳善《捫虱新話》中說道:“論人者無以短而棄其長,亦無以長而護其短。自論則當於(yu) 長處出奇,短處致功。”也即對於(yu) 作家而言,應揚長避短;對批評家而言,應長短兼論。同樣是針對難以兼善這一問題,南宋大儒葉適則希望通過編纂文集時存優(you) 刪劣的方法加以解決(jue) ,他在《播芳集序》中指出:“昔人謂:蘇明允不工於(yu) 詩,歐陽永叔不工於(yu) 賦,曾子固短於(yu) 韻語,黃魯直短於(yu) 散句,蘇子瞻詞如詩,秦少遊詩如詞。此數公者,皆以文字顯名於(yu) 世,而人猶得以非之。信矣,作文之難也!夫作文之難,固本於(yu) 人才之不能純美,然亦在夫纂集者之不能去取決(jue) 擇,兼收備載,所以致議者之紛紛也!向使略所短而取所長,則數公之文當不容議矣!”葉適認為(wei) ,“人才之不能純美”無法避免,但編撰文集時編者對作品取舍卻擁有主動權,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嚴(yan) 加甄別,去粗存精,這樣就可以保全作者的美名。在後人看來,葉適所言頗有削足適履之弊。但對當時文人而言,卻不失為(wei) 一種可供選擇的策略。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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