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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索要土地承包費被群嘲 監管要走在熱搜前麵

發布時間:2022-09-02 09:34: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近日,一段網傳(chuan) 視頻顯示,西安藍田縣三官廟鎮龍門村一位老人在一間辦公室模樣的房間內(nei) 與(yu) 他人交談。視頻發布者稱,談話內(nei) 容是老人要求當事的鑫龍門公司結算土地流轉金及工資。然而,和激動的老人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與(yu) 其談話的人嬉皮笑臉,不僅(jin) 對老人的訴求無動於(yu) 衷,還大有嘲笑之意。很快,“老人索要土地承包費被群嘲”的話題便登上熱搜。

  8月30日,藍田縣委宣傳(chuan) 部通報回應此事,稱老人是作為(wei) 代表前去詢問土地流轉費用事宜,未在鑫龍門公司務工,不存在拖欠老人工資的情況,但有拖欠其他員工工資的情況。涉事公司人員已向老人道歉,並與(yu) 被拖欠款群眾(zhong) 達成協議,將在指定期限內(nei) 兌(dui) 付土地流轉費欠款。在藍田縣勞動監察部門的介入下,針對拖欠員工工資一事,公司也已與(yu) 員工雙方達成一致,9月2日前將拖欠工資予以全部發放。

  法律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ge) 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隨著城鄉(xiang) 經濟交流加深,農(nong) 民的收入來源更加多元,但土地仍是農(nong) 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資料,對保障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和糧食安全有著重要意義(yi) 。土地流轉改變的隻是土地的承包經營權,目的是實現對有限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通過適度規模經營,優(you) 化農(nong) 業(ye) 產(chan) 業(ye) 結構。因此,保護農(nong) 民權益不受損害,是土地流轉的底線。隨著規模經營優(you) 勢的顯現,土地的增值也能讓農(nong) 戶轉變心態,對土地用途作出更理性的安排。相反,當土地流轉糾紛造成農(nong) 民合法權益受損,將會(hui) 使其對土地流轉產(chan) 生顧慮,矛盾不能被及時化解,還將影響農(nong) 村社會(hui) 的穩定和諧。

  想要減少土地流轉糾紛,需要作出周密細致的製度安排。土地流轉過程中,經營主體(ti) 如果陷入經濟困難,就會(hui) 影響其正常支付流轉費。《農(nong) 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應當為(wei) 具有農(nong) 業(ye) 經營能力或者資質的組織和個(ge) 人,在分級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環節,有關(guan) 部門應當嚴(yan) 格把關(guan) ,事中事後監管不能缺位,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wei) ,避免農(nong) 民權益受損。

  通過簽署規範的書(shu) 麵土地流轉合同,而非依靠口頭約定或承諾,也能明確土地經營者的違約責任。對於(yu) 整村(組)土地經營權流轉麵積較大、涉及農(nong) 戶較多、經營風險較高的項目,流轉雙方可以協商設立風險保障金。目前各地也在探索建立農(nong) 村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製度,通過風險分擔的方式,給農(nong) 民吃下“定心丸”。

  針對村民缺乏協商話語權、維權能力不足等問題,各地要加強農(nong) 村土地承包仲裁體(ti) 係建設,在糾紛出現後,幫助當事人協商解決(jue) ,或由有關(guan) 機構出麵調解。對進入法院的糾紛,司法機關(guan) 也應在農(nong) 村加強普法教育,視情況簡化庭審程序,加大巡回辦案力度,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後一公裏”,引導群眾(zhong) 依法維權。

  按照通報,這起事件中的鑫龍門公司將全力解決(jue) 拖欠款項,共分3期,於(yu) 2023年2月底前全部兌(dui) 付。考慮到公司存在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當地有關(guan) 部門應認真評估其經營狀況,督促該公司按時履行承諾,把農(nong) 民權益保障落到實處。值得當地思考的還有,為(wei) 何這起事件在被曝光後才得以推進解決(jue) ,從(cong) 完善基層治理和全鏈條監管、避免矛盾激化等角度出發,主動履職、積極作為(wei) ,才是更負責任的表現。

  白毅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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