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彈窗新規9月30日起施行 霸屏廣告亂象有望根治
互聯網彈窗新規九月三十日起施行
“霸屏廣告”亂(luan) 象有望得到根治
□ 本報記者 萬(wan) 靜
□ 本報見習(xi) 記者 劉欣
手機反複彈出廣告,想要“一鍵關(guan) 閉”不是件容易的事。
為(wei) 了規範彈窗信息推送服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規定》緊盯彈窗新聞信息推送、彈窗信息內(nei) 容導向、彈窗廣告等重點環節,著力解決(jue) 利用彈窗違規推送新聞信息、彈窗廣告標識不明顯、廣告無法一鍵關(guan) 閉、惡意炒作娛樂(le) 八卦、推送頻次過多過濫、推送信息內(nei) 容比例不合理、誘導用戶點擊實施流量造假等問題。
從(cong) 2021年12月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廣告投放嚴(yan) 禁缺失關(guan) 閉標誌,不得設立倒計時結束才能關(guan) 閉廣告的限製等,到《規定》提出彈窗推送廣告信息的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和關(guan) 閉標誌,確保彈窗廣告可一鍵關(guan) 閉,一年時間不到,國務院職能部門相繼對讓人“防不勝防”也“煩不勝煩”的彈窗廣告出手整治,讓不少業(ye) 內(nei) 人士感受到互聯網全方位整頓風暴的氣息。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同樣是治理“彈窗問題”,區別於(yu) 9個(ge) 月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征求意見稿》著重於(yu) 整治互聯網廣告違法違規現象的角度,此次三部委《規定》將出擊重點放在維護網絡安全這個(ge) 層麵,讓“彈窗問題”治理更加深入全麵。
《規定》在第一條就開宗明義(yi) 指出,其製定依據是網絡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廣告法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同時明確“提供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jia) 值取向,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規定》明確列出提供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應當遵守九項要求,其中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的內(nei) 容超過一半。比如,不得推送《網絡信息內(nei) 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的違法和不良信息,特別是惡意炒作娛樂(le) 八卦、緋聞隱私、奢靡炫富、審醜(chou) 扮醜(chou) 等違背公序良俗內(nei) 容,不得以惡意翻炒為(wei) 目的,關(guan) 聯某一話題集中推送相關(guan) 舊聞;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不得彈窗推送新聞信息,彈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應當經有關(guan) 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guan) 許可的,應當經有關(guan) 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guan) 許可;彈窗推送新聞信息的,應當嚴(yan) 格依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nei) 容,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提升彈窗推送信息多樣性,科學設定新聞信息和垂直領域內(nei) 容占比,體(ti) 現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價(jia) 值觀,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會(hui) 熱點敏感事件、惡性案件、災難事故等,引發社會(hui) 恐慌。
“這就說明此次《規定》是一個(ge) 垂直體(ti) 係且領域全麵覆蓋的規定,與(yu) 以前相比治理範圍要大得多。”中國政法大學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
利用彈窗劫持流量讓人防不勝防,眾(zhong) 多網民隻得被動接受和觀看。今後,這類亂(luan) 象有望得到根治。
《規定》提出,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lun) 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實施惡意屏蔽信息、過度推薦等行為(wei) ;不得以彈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現惡意引流跳轉的第三方鏈接、二維碼等信息;不得通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誘導用戶點擊,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朱巍分析稱,《規定》總結了多年來關(guan) 於(yu) 彈窗信息發布、信息傳(chuan) 播、算法推薦等治理經驗,將消費者權益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國家安全和網絡安全以及傳(chuan) 統的彈窗廣告問題都納入治理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規定》著重強調保障互聯網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比如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ti) 形式、內(nei) 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戶體(ti) 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對普通用戶和會(hui) 員用戶進行不合理地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或者影響用戶關(guan) 閉彈窗;彈窗信息應當顯著標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
尤其引發關(guan) 注的是,《規定》特別強調了對於(yu) 未成年人的保護,提出不得利用算法針對未成年人用戶進行畫像,向其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wei) ,侵犯未成年人網絡隱私背後往往有黑灰產(chan) 業(ye) 鏈存在,有的從(cong) 各平台引流至聊天工具,對此需要平台強化治理協同。網絡平台需積極擔當主體(ti) 責任,營造安全幹淨的網絡環境,為(wei)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若違法推送信息,不僅(jin) 可能受到行政處罰,還可能導致民事訴訟。
《規定》還強化了對於(yu) “彈窗問題”的監管力度,提出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設置便捷投訴舉(ju) 報入口,及時處理關(guan) 於(yu) 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公眾(zhong) 投訴舉(ju) 報。同時鼓勵和指導互聯網行業(ye) 組織建立健全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行業(ye) 準則,引導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
“此次《規定》出台有利於(yu) 防止互聯網企業(ye) 野蠻生長、無序擴張,有利於(yu) 治理彈窗違規推送新聞信息、彈窗廣告標識不明顯、惡意炒作娛樂(le) 八卦、推送頻次過多過濫、實施流量造假等問題,有利於(yu) 營造風清氣正的互聯網生態環境。”劉俊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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