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保護法草案三審稿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劉詩平、黃垚)27日,黃河保護法草案三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三十七次會(hui) 議審議。草案三審稿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明確黃河流域水資源利用應當堅持精打細算,黃河流域水資源調度根據水情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草案三審稿提出,鼓勵、推廣使用先進節水技術,加快形成節水型生產(chan) 、生活方式,有效實現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黃河流域以及黃河流經省、自治區其他黃河供水區相關(guan) 縣級行政區域的用水單位,應當嚴(yan) 格執行強製性用水定額。加強農(nong) 業(ye) 節水設施建設。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應當加強節水宣傳(chuan) 教育和科學普及,提高公眾(zhong) 節水意識,營造良好節水氛圍。
在健全取水許可製度方麵,草案三審稿規定,黃河流域管理機構審批有關(guan) 取水申請時,應當研究取水口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指定河段和限額標準適時調整。
草案三審稿同時強調,科學論證跨流域調水和重大水源工程。
此外,在加強防洪體(ti) 係建設方麵,草案三審稿提出,國家統籌黃河幹支流防洪體(ti) 係建設,加強流域及流域間防洪體(ti) 係協同,推進黃河上中下遊防汛抗旱、防淩聯動。國家鼓勵、支持開展黃河流域泥沙綜合利用研究。
在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yu) 修複方麵,草案三審稿還提出,加強對黃河水源涵養(yang) 區的保護,明確國家加強白於(yu) 山、隴中等重點預防區、治理區的水土流失防治;地表水取用水總量應當符合生態水位的管控指標要求;對水土保持強製性約束控製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等。
在加強黃河流域環境汙染治理方麵,草案三審稿還規定,國家加強黃河流域農(nong) 業(ye) 麵源汙染、工業(ye) 汙染、城鄉(xiang) 生活汙染等的綜合治理、係統治理、源頭治理,推進重點河湖環境綜合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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