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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騙局曝光5年後 他們的房子還沒解“套”

發布時間:2022-11-10 09:27: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以房養(yang) 老”騙局曝光5年後——

  他們(men) 的房子還沒解“套”

  騙局揭開後,還有漫長的掙紮。在一場“以房養(yang) 老”騙局中,李桂芳的房子被偷偷過戶。騙子落網後,她花了8年時間打了5場官司,才拿回自己的房子。因為(wei) 騙子設“套”將房產(chan) 抵押,74歲的李桂芳最終不得不自己承擔那筆189萬(wan) 元的銀行貸款,才在今年9月,拿回印有抵押信息的房產(chan) 證。

  而在這場騙局和後來漫長的拉扯中,另一位年過七旬的北京老人吳濤,最終失去對那套市場價(jia) 值500多萬(wan) 元房產(chan) 的控製權。

  受害人董望及其妻子直到去世也未要回他們(men) 位於(yu) 北京海澱黃莊的房子。這裏以高價(jia) 學區房聞名,房子大多每平方米價(jia) 格過10萬(wan) 元,那套72.9平方米的住房被以總價(jia) 1000元的價(jia) 格網簽,曾在5年前引起廣泛關(guan) 注。

  “不法分子打著國家政策的旗號,營造‘養(yang) 老恐慌’,利用部分老年人金融防範意識較差的特點,惡意設套。”今年8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guan) 負責人在一次打擊養(yang) 老詐騙專(zhuan) 項行動新聞發布會(hui) 上稱。

  根據法院的判決(jue) 書(shu) ,吳濤卷入的這場“以房養(yang) 老”騙局,前後共有51位老人被騙。近期,記者聯係到17名受害者或其家屬,發現自2017年騙局被媒體(ti) 披露至今,多數家庭仍陷在後續追討房產(chan) 的泥潭中:3家的房子處於(yu) 查封、拍賣和強製執行狀態,5家自籌還款,5家在訴訟中,1家稱房子被小貸公司“強占”,3家報案後收到受案回執。

  不止一位老人經曆過“強製清房”。一位七旬老人看到催債(zhai) 人打砸後,再也不敢離開房子,直到2020年參加核酸檢測時,才在兩(liang) 年多來第一次走出房門。

  另一位患癌的老人,唯一的房產(chan) 被過戶到他人名下,他隻能租住在這所不屬於(yu) 自己的房子裏,每月向房子的新主人交6300元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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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望的房子是他在20世紀90年代購買(mai) 的公房。陷入騙局之前,他在那裏住了近30年。那套房子現今處於(yu) 抵押狀態——2015年,董望夫婦抵押房產(chan) 獲得200萬(wan) 元,隨之投入到資金出借人介紹的理財項目。在“以房養(yang) 老”騙局中,那是他們(men) 掉入泥潭的第一步。

  如今看來,騙局並不複雜,在官方的通報中,僅(jin) 用半段文字即予以概括:犯罪分子誘使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產(chan) 獲得資金,用於(yu) 購買(mai) 其公司理財產(chan) 品,導致老年人“錢房兩(liang) 失”。

  老人通過不同渠道將房屋抵押得來的錢,給了一個(ge) 叫廣豔彬的人去“投資”。他是騙局中的一環。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廣豔彬無期徒刑。今年8月4日,該案新增3名被害人,廣豔彬再次獲刑11年。至此,涉案總金額超過8000萬(wan) 元,其中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237萬(wan) 餘(yu) 元。

  盡管廣豔彬獲刑,老人們(men) 的房產(chan) 卻難以追回。訴訟期間,多名受害人的律師力爭(zheng) 在這起案件中一次性解決(jue) “討房”難題,尋求認定廣豔彬與(yu) 小貸公司在騙局中的共謀關(guan) 係,以追究小貸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確認老人們(men) 在騙局中簽訂的相關(guan) 合同無效。

  “廣豔彬把老人的錢騙走了,但房子是被小貸公司弄走的。”一名參與(yu) 辦案的律師告訴記者,可以肯定地說,廣豔彬一個(ge) 人的刑事犯罪隻是騙局中的一部分,並不能涵蓋完整騙局。

  根據司法實踐,相關(guan) 司法部門總結發布了此類“以防養(yang) 老”騙局操作套路:不法分子以“房本在家無用”“不耽誤自住或出租”等話術,誘騙老年人簽訂房地產(chan) 抵押擔保的借貸合同或相關(guan) 協議,將抵押房屋獲得的資金購買(mai) 其推介的所謂理財產(chan) 品,後借助訴訟、仲裁、公證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上述律師解釋,老人說沒錢時,廣豔彬找人通過小貸公司為(wei) 他們(men) 提供資金,當老人還不上錢,小貸公司獲取房產(chan) 抵押權、出售,這是完整“套路貸”的幾個(ge) 關(guan) 鍵性主體(ti) 。

  2019年4月9日,《關(guan) 於(yu) 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意見》中對“套路貸”予以明確。

  但在2018年,“套路貸”尚未像後來那樣被人熟知。受害老人的代理律師們(men) 可參考的也隻是上海等地的個(ge) 別案例。“廣豔彬案”在審理過程中,除了廣豔彬本人,向老人提供資金的一方——操盤借款、抵押的小貸公司成員多以證人身份出現。

  時任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武婕,曾受政府部門委托,帶領公益律師團隊向該案中數十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她表示,“最終結果特別遺憾”,沒有定性為(wei) “套路貸”,原因是未發現直接證據證明廣豔彬與(yu) 公證員、小貸公司、提供服務的律師在主觀上形成共謀,“不能證明他們(men) 是一夥(huo) 人”。

  這是多名代理類似案件的律師提過的困境:一方是被套路拖到身疲力竭、家破人散的受害老年人,一邊是協議文書(shu) “完備”,洞悉法律條文、甚至常年雇用法律顧問的套路實施群體(ti) 。“對方從(cong) 一開始就規避了違法風險,或是利用了法律的合同約束力。”有律師稱。

  圍繞“廣豔彬案”的受害者,碎裂成數十個(ge) 案件中的報案人、舉(ju) 報人、原告、被告或被執行人。

  吳濤夫婦是其中的一塊“碎片”。2015年,兩(liang) 位老人被多名小貸公司成員帶領,到公證處、不動產(chan) 中心、銀行簽了一係列文書(shu) ,抵押了市值500多萬(wan) 元的房產(chan) ,並將收到的190萬(wan) 元轉給廣豔彬等人。

  2017年,由於(yu) 兒(er) 子吳鏑無意中發現轉賬單,他們(men) 的房子沒有被偷偷過戶,但已被“廣豔彬介紹來的借款人”申請強製執行。因廣豔彬受審,強製執行程序一度暫停。

  今年6月的一天,吳濤再次看到單元樓前和家門口張貼的強製騰房公告,他感到“一股熱浪”從(cong) 頭頂竄到腳跟,扶住牆才沒倒下。

  他意識到,曾經糾纏他們(men) 多年的公證書(shu) 和催債(zhai) 噩夢,又重新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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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吳濤的噩夢中,他們(men) 的房子麵對的最大威脅是2015年在北京市國立公證處簽署的一份公證書(shu) 。

  那份公證書(shu) 裏,吳濤夫婦和小貸公司帶來的借款人紀輝,均“同意”賦予還款協議書(shu) 為(wei) “具有強製執行之效力的債(zhai) 權文書(shu) ”。如兩(liang) 人逾期不能還款,公證書(shu) 載明,“申請人(債(zhai) 權人)紀輝可持本公證書(shu) 和本公證處出具的《執行證書(shu)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簡而言之,即吳濤夫婦如到期沒還錢,紀輝可通過合法途徑強製收房。

  多位老人稱,簽字後未拿到至少一式兩(liang) 份的文書(shu) 原件。直到子女前往相關(guan) 機構索要,許多老人才知道當初簽字的“各種表叫什麽(me) ”。多位老人甚至不知道去的地方是公證處。

  一位受害老人年過八旬,孩子長期在國外工作,小貸公司成員為(wei) 證明其有民事能力,用輪椅推著老人到醫院開具鑒定證明。

  李桂芳在做筆錄時,民警發現她並不識字,隻會(hui) 寫(xie) 自己的姓名。她曾經按小貸公司人員指揮,“填寫(xie) ”了一係列協議和公證書(shu) 。

  包括吳濤夫婦在內(nei) 的多位受害老人,稱是“稀裏糊塗”地按小貸公司成員“指示”簽字。最初吸引他們(men) 的是免費的毛巾、雞蛋。吳濤和妻子退休後,和其他老人一起到養(yang) 生講堂、保健品宣講現場“閑逛”,聽完課,老人們(men) 互相留下聯係方式——相約互通有無,哪裏舉(ju) 辦類似活動便一起參加。

  2015年,同樣活躍在養(yang) 生講堂的田成,邀約吳濤參加一個(ge) “投資義(yi) 烏(wu) 小商品市場”的“以房養(yang) 老”項目,聲稱這個(ge) 項目要“發展壯大我國電商經濟”“沒錢不怕,有房就行”,參加後可以坐在家按月“坐享收益”,借款的利息也由“專(zhuan) 業(ye) 做投資的老板”支付。

  田成鄭重地告誡他們(men) ,這事不能讓子女知道,否則會(hui) 幹擾項目進程,本金也拿不回。

  這是養(yang) 老詐騙中的關(guan) 鍵一步。操盤者往往選擇無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下手,也會(hui) 用威逼利誘的話術、潛規則,要求老人不要將“項目”擴散給他人。

  2015年10月9日,在工商銀行海澱區一家支行的營業(ye) 廳,借款人紀輝將190萬(wan) 元抵押款轉至吳濤的妻子張俠(xia) 慧名下。這些錢在她的銀行卡內(nei) 趴了一會(hui) 兒(er) ,便去向不同的地方。

  在同一個(ge) 營業(ye) 廳櫃台前,一名小貸公司成員向吳濤夫婦“強行”索要7.6萬(wan) 元現金,作為(wei) “第一個(ge) 月的利息”。

  吳濤當時不明白,“為(wei) 什麽(me) 剛借錢就要還利息?”後來才得知這叫“砍頭息”,他計算過,按照7.6萬(wan) 元的月息計算,年貸款利率高達48%。

  現場另外兩(liang) 人作為(wei) 介紹人,要求他們(men) 換一個(ge) 營業(ye) 廳取出現金,送給他們(men) 當“介紹費”。根據介紹人提供的賬號,張俠(xia) 慧將剩餘(yu) 的177萬(wan) 元轉給廣豔彬。

  僅(jin) 過了兩(liang) 個(ge) 月,吳濤開始接到小貸公司催要借款利息的電話。他發現,田成說的“廣豔彬還利息”沒有兌(dui) 現。

  廣豔彬被捕後,借貸的協議、公證書(shu) 未被解除或撤銷。為(wei) 了盡快從(cong) 騙局中脫身,他們(men) 曾試圖向借款人紀輝還款付息,遭對方拒絕。而借款協議、還款協議上亦未寫(xie) 明還款所必需的銀行賬戶、轉賬地址等有效信息。直到今年6月,收到法院寄送的執行裁定書(shu) 時,吳濤的家人還聯係法院,希望幫忙約見借款人。

  吳濤的代理律師、中華誌願者協會(hui) 法律服務誌願者委員會(hui) “老年維權誌願使者”、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認為(wei) ,對方的目標一開始就是非法占有房產(chan) ,整個(ge) 過程符合“套路貸”的構成要件。

  已生效的公證書(shu) 始終是後來多個(ge) 民事維權、司法裁決(jue) 案例中難以解開的“套”。

  記者聯係到的10多家受害者中,隻有董望一家成功撤銷委托書(shu) 。他的兒(er) 子發現公證書(shu) 送達回執上的簽字並非父親(qin) 手寫(xie) ,持續向有關(guan) 部門寄送舉(ju) 報信。

  北京市國立公證處最終撤銷董望夫婦的公證書(shu) ,理由為(wei) “雙方簽訂《還款協議書(shu) 》時借款行為(wei) 還未發生”。

  其他受害者家屬沒有走到這一步,有些也不打算再朝這個(ge) 方向努力——即使委托書(shu) 被撤銷,對方依然通過訴訟要求他們(men) 還款或騰退抵押的房產(c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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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場漫長的戰役,一些行動不便或精力不濟的被騙老人,由年輕的家屬帶著,繼續到有關(guan) 部門反映情況、訴訟或作為(wei) 被告應對訴訟。記者聯係的多位受害人家屬中,除了兩(liang) 名90後,其他人也已步入中年。

  董望夫婦去世後,由兒(er) 子接著打官司,今年3月,追房5年多的兒(er) 子突然摔在地板上猝死,身邊留下一堆材料:刑事裁定書(shu) 、民事判決(jue) 書(shu) 、舉(ju) 報信、借款合同、還款協議、公證文書(shu) 等。董望的兒(er) 媳王慧繼續為(wei) 此奔波。

  王慧將滿50歲,此前的人生計劃中,她準備和丈夫去南方的海邊長住——她得了嚴(yan) 重的季節性過敏,長年戴著有空氣過濾閥的N95口罩。吳鏑42歲,2019年辭職後,一邊照顧父母,一邊打官司。李桂芳的女兒(er) 張雨,今年剛辦理退休手續,和丈夫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追討房產(chan) 中。

  家屬們(men) 一點點拚湊出案件的信息。他們(men) 在旁聽審判時發現,小貸公司成員在誘使不同老人進入騙局時,同一個(ge) 公司的多名成員變換著身份出現:出借人、受托人、收息人、買(mai) 房人(背戶人)、賣房人、清房人。“劇本相似,成員扮演不同的角色。”

  王慧找到4個(ge) 受害人,5家拚出騙局中的一小塊——對他們(men) 實施詐騙的人多有關(guan) 聯,主要來自北京一家名為(wei) “中領晟元”的投資管理公司。

  該公司時任總經理在向辦案機關(guan) 供述中稱,公司主要做“小額貸、墊資、辦理銀行貸款業(ye) 務”,法定代表人為(wei) 楊嘯。

  在另一起案件中,這家公司將另一位受害老人價(jia) 值約300萬(wan) 元的房子以1000元賣出。買(mai) 房人則是在董望案中充當借款人的該公司員工。

  為(wei) 拚起這塊“小碎片”,王慧等人從(cong) 10餘(yu) 箱材料中梳理出這家公司與(yu) 受害人的賬務往來、受害人借款及公證事項的關(guan) 聯表。僅(jin) 關(guan) 聯表就包括10多個(ge) 分類。

  他們(men) 湊齊這家公司的“涉黑涉惡線索”,在向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報案同時,以“套路貸受害者”名義(yi) ,實名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其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wei) 。

  “敲詐勒索、詐騙,為(wei) 低價(jia) 占有受害人的房產(chan) 采用暴力清房,軟暴力恐嚇威脅等手段實施套路貸犯罪行為(wei) ,低價(jia) 過戶受害人房產(chan) 占為(wei) 己有,通過虛假訴訟、軟暴力詐騙敲詐錢財。”王慧代表5個(ge) 家庭在舉(ju) 報信中寫(xie) 道。

  受到所有受害人矚目的這塊“碎片”,最終贏了:2022年1月21日,中領晟元公司的多名成員犯詐騙罪,1名成員犯詐騙罪、催收非法債(zhai) 務罪,被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5年6個(ge) 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慧積攢了兩(liang) 箱多的案件材料,最上麵放著3個(ge) 人的死亡醫學證明,分別是她公公、婆婆和丈夫的。

  董望在陷入騙局1年後,心源性猝死去世。2018年12月25日,他的妻子在接到一個(ge) 陌生電話後,稱要去“取錢還債(zhai) ”,倒在冬夜的大街上,再也沒有醒來。

  王慧患上抑鬱症,長期吃藥治療,季節性過敏愈發嚴(yan) 重。由於(yu) 擔心遭到暴力清房,她和剛大學畢業(ye) 的兒(er) 子租住在北六環的昌平附近,繼續追索那套房子,“不能把一個(ge) 爛攤子留給兒(er) 子”。

  由於(yu) 涉案4人的刑事裁定書(shu) 未提及這套房產(chan) 的產(chan) 權歸屬問題,王慧須再提起民事訴訟,訴請法院判令解除房產(chan) 抵押。

  今年3月,她的丈夫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hui) 海澱分局撤銷相關(guan) 抵押登記等事項。那是他生前最後一次討房之舉(j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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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桂芳的追房之路也在王慧這組的拚圖“碎片”裏。

  李桂芳是被親(qin) 外甥女拉進騙局的。她記得,2014年3月的一天,外甥女跪在她麵前請求“借房本用用”,並將她和70多歲的丈夫帶到一個(ge) 辦事大廳。李桂芳簽下一係列協議——3年後,新房子的主人上門要求他們(men) 搬離時,她才得知那個(ge) 地方是公證處。

  2017年,發現被騙後,李桂芳的女兒(er) 帶她沿著不動產(chan) 大廳、銀行營業(ye) 廳、公證處倒溯“房子怎麽(me) 沒的”。她們(men) 發現,李桂芳簽署的一係列協議中,其中有兩(liang) 份委托公證書(shu) ——李桂芳在2014年將房屋買(mai) 賣事宜“委托”給從(cong) 未見過的一個(ge) 叫“崔利成”的人,此人也供職於(yu) 王慧舉(ju) 報的投資管理公司。

  2015年6月1日,崔利成以270萬(wan) 元將價(jia) 值400萬(wan) 元的房屋過戶給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嘯。楊嘯同時向建設銀行貸款189萬(wan) 元買(mai) 房。

  在遇到王慧等受害家屬之前,李桂芳的案件“孤零零的”,表麵看來,“借錢——抵押房產(chan) ——還不上錢——失房”無違法之處,且合乎情理。

  “事實上老人沒有拿到錢啊。”她的女兒(er) 張雨告訴記者,一家人覺得“哪裏都不對”,但卻不知從(cong) 何入手。

  一直到2019年春節期間,張雨在一個(ge) 維權微信群中,看到備注著“崔利成案”的王慧,與(yu) 其他4家受害人從(cong) 不同的路徑走到一起。

  2019年6月,這塊拚起的小碎片迎來令他們(men) 振奮的進展: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將李桂芳案立為(wei) 刑事案件偵(zhen) 查。

  更令他們(men) 感受到“公平正義(yi) ”的是,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jue) 要求,查封楊嘯名下的這處房屋,“發還被害人李桂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這一判決(jue) 。

  拿著這份裁定,張雨到不動產(chan) 登記中心請求將房屋過戶到母親(qin) 名下,遇到了一盆冷水:“判決(jue) 並沒有說明如何發還,不能無抵押過戶”——他們(men) 如果想拿回房產(chan) ,要連帶承擔銀行的抵押貸款。

  法院執行機構建議她,需要另外提起解除房屋抵押的民事訴訟。

  張雨曾找律師求助,但是類似養(yang) 老詐騙案件曠日持久,許多律師聽說該案後,並不願意跟進。

  她們(men) 通過起訴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hui) 朝陽分局,請求撤銷抵押登記。該局在行政答辯狀中稱,相關(guan) 部門向楊嘯頒發相關(guan) 不動產(chan) 權證已盡“審慎審查職責”,請求法院駁回李桂芳的起訴。

  張雨在答辯書(shu) 中看到房子“現設有兩(liang) 筆合法有效的查封登記”——據稱是楊嘯的另一個(ge) “債(zhai) 主”追債(zhai) ,申請查封了這套房子。她們(men) 害怕對方再發起一個(ge) 接一個(ge) 的套路,於(yu) 是申請“帶抵過戶”,“認了”那筆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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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些老人隻能拖延,希望對方不再要求他們(men) 償(chang) 還欠款,或在房子裏“能住一天是一天”。王慧在梳理線索時發現一個(ge) 新的受害人,為(wei) 了躲避追債(zhai) ,老人已租住到北京六環外的村裏。

  今年6月收到強製騰退房屋通知時,吳濤和兒(er) 子再次去派出所報案,他們(men) 知道,這隻是阻止房產(chan) 被拍賣的“權益之計”,如果不徹底跳出騙局,房子終究還是難以保住。

  吳濤再次通過司法途徑,提出刑事申訴。他請求檢察機關(guan) 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抗訴,依法查明、追繳廣豔彬轉賬他人的4900餘(yu) 萬(wan) 元贓款去向;依法追究小貸公司成員等具體(ti) 實施人員的刑事責任;依法妥善處理遺留問題。當前,案件正處於(yu) 證據收集階段。

  他們(men) 的代理律師連大有認為(wei) ,針對房產(chan) 的“套路貸”,被害人眾(zhong) 多,且參與(yu) 人員分工明確、多人共同實施,且有較為(wei) 嚴(yan) 密和固定的組織,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符合相關(guan) 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被認定為(wei) “犯罪集團”。受害人應加強溝通、搜集證據,向相關(guan) 部門反映,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依法。司法部門也應當保護老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1年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時指出,“以房養(yang) 老”理財騙局中,“套路貸”難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為(wei) 人常常在法律空白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領域,利用老年人性格特點以及尋求投、融資渠道的迫切心理。

  這些老人退休前,有的在政府部門工作,有的是技術工人和高級知識分子,也有人是精於(yu) 計算的會(hui) 計…無論以往的職業(ye) 如何風光,他們(men) 退休後遇到職業(ye) 騙子時,首先是一個(ge) 脆弱、易騙且擁有巨額房產(chan) 財富的老年人。

  吳濤最早接觸這場騙局時,對方描繪的投資前景戳中的正是他們(men) 這種心理:兩(liang) 位老人想給唯一的兒(er) 子掙些錢。

  日常生活和看病吃藥快速消耗兩(liang) 人的退休金,每個(ge) 月手頭剩下的錢越來越少,他們(men) 覺得,這輩子除了自住的房子,很少再能幫襯到兒(er) 子一家——年齡越大,類似的心理暗示越強。

  當小貸公司的人要求他們(men) 不要將“理財項目”告訴孩子時,他們(men) 聽從(cong) 了,沉浸在“掙大錢給孩子一個(ge) 驚喜”的幻想中。

  現實碎得很徹底。老人們(men) 疲於(yu) 應付一波又一波套路、官司,掙紮、放棄,幾乎把身邊所有人拖進泥潭。

  “至少還住在房子裏。”吳濤夫婦產(chan) 生一種“逆來順受”的心理。在兒(er) 子發現前,他們(men) 沒有報警,也不敢告訴其他人,低頭任由催債(zhai) 人辱罵、嗬斥,準備“扛到死”。

  像許多受害老人那樣,“即使年老了,也有父母在孩子麵前的尊嚴(yan) 和麵子”,吳濤說。王慧的婆婆也是在兒(er) 女們(men) 反複追問下,才提及簽過委托公證的事。

  “騙子眼裏沒有‘人’,老人們(men) 都是一個(ge) 個(ge) 行走的價(jia) 簽,標注著百萬(wan) 元甚至千萬(wan) 元的房產(chan) 價(jia) 格。”王慧仔細地描述養(yang) 老騙局的危害,希望每一個(ge) 老人、每一個(ge) 家庭不要碰類似騙局。

  2019年年底,吳濤的妻子張俠(xia) 慧身體(ti) 癱瘓,並患上阿爾茨海默病,失掉了許多記憶。大部分時間,她坐在輪椅或沙發上直愣愣地盯著電視,偶爾清醒時,會(hui) 衝(chong) 著丈夫和兒(er) 子念叨“抓人”“房子”。

  妻子於(yu) 今年7月去世,吳濤則陷入無窮無盡的內(nei) 疚,與(yu) 人談話常常低著頭流淚,自責“相信天上會(hui) 掉餡餅”“做了一件無法原諒的錯事”。

  整理遺物時,吳鏑在老人的褥子下找到一張房產(chan) 證。那是房產(chan) 被騙走時,為(wei) 了哄騙老人瞞過子女,小貸公司的人員交給老人的。他到不動產(chan) 登記大廳確認後發現,在這場沒有真實可言的套路中,這是對方唯一給到老人的東(dong) 西,也是假的。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董望、田成、王慧、張雨為(wei) 化名)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耿學清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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