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製度邏輯
作者:田玉麒(吉林大學行政學院副教授,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製度體(ti) 係研究”〔21&ZD157〕階段性成果)
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確立為(wei) 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之一,並明確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這為(wei) 新時代新征程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為(wei) 把政治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提供了原則依托。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離不開係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製度體(ti) 係。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製度邏輯,有助於(yu) 更好地為(wei)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整體(ti) 性規範和係統性保障。
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證
不同國家在實現民主的能力方麵存在顯著差異,一個(ge) 重要原因在於(yu) 是否有堅強領導核心。全過程人民民主是黨(dang) 領導人民創造出來的理論和實踐成果,黨(dang) 的領導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最大優(you) 勢,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為(wei) 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證。其一,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所蘊含的黨(dang) 性和人民性的內(nei) 在統一確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jia) 值取向。作為(wei) 馬克思主義(yi) 政黨(dang)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堅持黨(dang) 性和人民性的內(nei) 在統一,始終將人民群眾(zhong) 根本利益置於(yu) 中心位置。以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為(wei) 引領,能夠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的價(jia) 值取向及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其二,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所蘊含的政治權威為(wei) 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方向指引。這一方麵決(jue) 定了黨(dang) 能夠從(cong) 頂層設計高度製定關(guan) 於(yu) 全過程人民民主發展的基本方略,另一方麵又能夠最廣泛動員和組織人民參與(yu) 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指引全過程人民民主發展方向。其三,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所蘊含的構成要素確保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貫徹落實。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由六個(ge) 基本單元構成,分別具有不同定位和功能,形成邏輯嚴(yan) 謹、結構嚴(yan) 密的整體(ti) 性製度安排,有效鞏固了黨(dang) 的全麵領導地位,將黨(dang) 的全麵領導嵌入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各個(ge) 環節,確保黨(dang) 關(guan) 於(yu)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決(jue) 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實。
人民當家作主製度體(ti) 係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製度載體(ti)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是什麽(me) 呢?它必須具備一定的意義(yi) ,否則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問題在於(yu) 確定民主的真正意義(yi) 。”人民當家作主就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真正意義(yi) ,人民當家作主製度體(ti) 係則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製度載體(ti) 。其一,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作為(wei) 國家根本政治製度,是實現民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形式,飽含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使命願景,為(wei) 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製度設計、程序支撐和實踐平台,能夠廣泛容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活動。其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作為(wei) 新型政黨(dang) 製度,以合作代替鬥爭(zheng) 、以參與(yu) 代替旁觀、以協商代替攻訐,在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際運行過程中,能夠更好實現利益代表的廣泛性、凝聚共識的一致性、治理決(jue) 策的科學性。其三,愛國統一戰線堅持大團結大聯合,能夠廣泛動員、充分吸納、有力組織統戰對象參與(yu) 民主實踐活動,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廣泛性、真實性。其四,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尊重各族人民的主體(ti) 地位,從(cong) 製度和政策層麵保障各民族基本權利,體(ti) 現了團結與(yu) 自治、統一與(yu) 多元、民族與(yu) 區域的有機結合,契合全過程人民民主主體(ti) 之“全”、空間之“全”和權利之“全”。其五,基層是國家治理的前沿陣地,也是民主實踐的直接場域。依托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充分享有自治權利,做到基層社會(hui) 民建、基層事務民治、基層成果民享,是民主權利的擁有者、行使者、受益者,真正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jia) 值理念落到實處。
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獨特製度安排
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以製度化形式廣泛協商和凝聚共識,決(jue) 定並處理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以及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獨特製度安排。其一,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豐(feng) 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樣態。協商民主在現實中體(ti) 現為(wei) 政黨(dang) 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ti) 協商、基層協商、社會(hui) 組織協商等多種渠道,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協商製度將這些協商渠道固定下來、確立程序、形成規範,大大豐(feng) 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樣態。其二,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功能價(jia) 值。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ju) 、讓人民的代表來參與(yu) 國家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選舉(ju) 以外的製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yu) 國家生活和社會(hui) 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既具備選舉(ju) 民主的功能價(jia) 值,又蘊含協商民主的功能價(jia) 值。在黨(dang) 的領導下,通過廣泛、多層、製度化的協商,實現凝聚共識的政治功能、科學決(jue) 策的治理功能和匯集民智的社會(hui) 功能,通過以製度保障協商的方式集中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選舉(ju) 之外的功能價(jia) 值。其三,人民政協作為(wei) 專(zhuan) 門協商機構搭建起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協商平台。專(zhuan) 門協商機構是新時代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之一,是其在國家治理體(ti) 係中的角色定位,也是其在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功能定位。人民政協通過“協商—搭台”“搭台—協商”把政府關(guan) 心、社會(hui) 關(guan) 切、群眾(zhong) 關(guan) 注的焦點問題置於(yu) 協商平台,推動政協協商與(yu) 各類協商有效銜接,共同協商並協力解決(jue) 棘手問題,體(ti) 現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的有機統一。
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堅實製度保障
在民主與(yu) 治理深度融合、民主蘊含治理效能的趨勢下,有效監督是保障民主權利不被中斷、權力運行穩定有序、國家治理高效提質的前提條件。離開完善的監督體(ti) 係,民主效能無從(cong) 談起。在此意義(yi) 上,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對於(yu) 全過程人民民主至關(guan) 重要。其一,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匯集了多元化監督主體(ti) ,涉及民主全方位。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體(ti) 現為(wei) 民主主體(ti) 的廣泛性,而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匯聚了多元化的監督主體(ti) ,能夠實現監督主體(ti) 的多方聯動,契合民主主體(ti) 的全方位。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的監督主體(ti) 既包括落實黨(dang) 風廉政建設主體(ti) 責任的黨(dang) 委部門、專(zhuan) 責監督的紀檢監察機關(guan) ,還包括履行協同監督責任的人大、政協、行政、審計、司法等部門,也包括負有民主監督責任的人民群眾(zhong) 和社會(hui) 媒體(ti) ,全麵涵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主體(ti) 範疇。其二,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凝聚監督合力,覆蓋民主全領域。進入新時代,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更加完善、監督渠道更加暢通、監督力量更加整合,構建了以黨(dang) 內(nei) 監督為(wei) 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製,形成全麵覆蓋、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實現公共權力監督全覆蓋,有力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紮實推進。其三,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搭建了閉合式監督鏈條,貫穿民主全過程。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ti) 推進,促進監督、處置、治理有機結合,著力建設預警懲治聯合機製,將監督貫穿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各個(ge) 環節、各個(ge) 階段,全流程保證人民群眾(zhong) 民主權利,全方位保護國家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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