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當年多次有效
江蘇:事業(ye) 單位招聘筆試成績當年多次有效 基層事業(ye) 單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本報訊(夏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李超)記者近日從(cong) 江蘇省人社廳舉(ju) 行的人才人事政策新聞發布會(hui) 上獲悉,江蘇省明確事業(ye) 單位招聘筆試成績當年多次有效、差額確定體(ti) 檢考察人選等創新舉(ju) 措,基層事業(ye) 單位招聘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同時,江蘇省成為(wei) 全國第一個(ge) 事業(ye) 單位所有引進人才手續實現網絡化辦理的省份。
江蘇省人社廳黨(dang) 組成員、副廳長朱從(cong) 明表示,近期,江蘇省人社廳針對江蘇事業(ye) 單位人事管理、人才評價(jia) 、產(chan) 才深度融合、人力資源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優(you) 化人才服務環境等方麵,出台了一係列人才人事政策舉(ju) 措,打出一套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激發活力的人才人事政策組合拳。
江蘇省將進一步向基層放權,充分發揮用人主體(ti) 作用。招聘方案由事業(ye) 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後即可實施招聘,縣級以下事業(ye) 單位的招聘方案不再報設區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
除對學曆有明確要求的崗位外,一般崗位招聘的學曆要求可以設置為(wei) 專(zhuan) 科及以上,有職業(ye) 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曆要求或者不設置學曆要求。
職業(ye) 學校畢業(ye) 生參加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時與(yu) 普通學校畢業(ye) 生同等對待。支持事業(ye) 單位探索線上考試考察方法,方便事業(ye) 單位快捷招聘人才。
江蘇省明確,基層事業(ye) 單位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與(yu) 擬招聘人數的比例與(yu) 開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通過麵試等方式確定體(ti) 檢考察人選。
經濟薄弱地區人員流失率較高的基層事業(ye) 單位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麵向本市縣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在服務期內(nei) 新聘用人員原則上不予調動,未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的,除距離服務期滿不足6個(ge) 月的人員外,不能報名應聘江蘇省內(nei) 其他的地方事業(ye) 單位。
此外,江蘇省堅持放權與(yu) 監督並重,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製,將公開招聘人員方案列入“三重一大”事項,要求健全內(nei) 部控製機製,強化內(nei) 部監督管理,加強公開招聘結果評估,不斷完善招聘方式方法等,落實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主體(ti) 責任。
據介紹,近年來,江蘇省人社廳積極主動為(wei) 部、省屬事業(ye) 單位引進人才提供優(you) 質高效服務,近3年累計為(wei) 部、省屬事業(ye) 單位引進各類人才2.3萬(wan) 餘(yu) 人,高層次人才占比85%以上,獲得廣大用人單位和人才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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