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殘男童手臂的炮仗,為什麽能被正常售賣
作者:熊誌
1月21日,江西上饒男童碩碩(化名)被鄰居翁某扔的一枚炮仗炸傷(shang) ,以致失去右臂。日前,澎湃新聞從(cong) 碩碩家屬處及翁某家屬處獲悉,翁某稱炮仗購買(mai) 自上饒市廣豐(feng) 區洋口鎮,2月6日,警方已將翁某購買(mai) 的炮仗帶走調查。
遭遇無妄之災的男童碩碩,令人同情。燃放鞭炮的鄰居翁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過失致人重傷(shang) ,他將為(wei) 此付出沉痛的代價(jia) 。除此以外,同樣值得關(guan) 注的是,殺傷(shang) 力巨大的鞭炮,到底是不是合規銷售的產(chan) 品?
據報道,將男童碩碩炸傷(shang) 的炮仗,相似產(chan) 品在當地可以買(mai) 到,但並沒有正常的公開售賣。像一些商家就提到,“那也是可以炸魚的,都是偷偷藏起來賣的”。
煙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2013年出台的國家標準中提到,按照藥量及所能構成的危險性大小,將產(chan) 品分為(wei) 四個(ge) 等級,隻有C、D級產(chan) 品可由普通消費者燃放。而之所以對煙花爆竹采取嚴(yan) 格的分級管製,對生產(chan) 、經營、運輸、儲(chu) 存等環節嚴(yan) 格限製,正是為(wei) 了避免一些生產(chan) 不合格且危險性大的產(chan) 品流入市場,給普通消費者帶來風險隱患。
在此案中,能將兒(er) 童胳膊炸殘的炮仗,威力可想而知。當地消防的一項測試就顯示,一款名為(wei) “大戰神”的類似產(chan) 品,能將16斤重的火盆彈起近兩(liang) 米的高度。這類產(chan) 品與(yu) 其說是煙花爆竹,不如說是雷管了。當地的回應也提到,相關(guan) 產(chan) 品已經明顯屬於(yu) 違禁品,不允許生產(chan) 銷售。
報道顯示,有的商家在售賣時非常謹慎小心,原因很簡單,售賣違禁品並非小事。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an) 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mai) 賣、儲(chu) 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危險物質的,輕則拘留,重則構成犯罪。
廠家敢違法生產(chan) ,商家敢於(yu) 冒著法律風險,銷售違禁的煙花爆竹,說到底還是收益太高、風險太低。這不得不讓人質疑,當地對於(yu) 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是否盡到了足夠的責任?對非法生產(chan) 和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是否經過了有力的排查?
今年春節,一些地方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采取了寬容不罰的態度。但終端消費管製放鬆後,本著防範風險考慮,前端的生產(chan) 、經營等環節,更應該嚴(yan) 格監管,而不是也“一放了之”,放任危險品出現在市場中。
煙花爆竹類產(chan) 品的目標消費群體(ti) 中,本身就包含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如果一些具有雷管威力的危險產(chan) 品,可以正常生產(chan) 、銷售,像普通商品一樣,被正常消費,那無疑會(hui) 造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隱患。
每年春節是煙花爆竹的燃放高峰期,因為(wei) 鞭炮導致的傷(shang) 殘慘劇都會(hui) 發生。像男童碩碩的悲劇,哪怕采取再多的補救措施,也改變不了他落下終身殘疾的事實。很多地方嚴(yan) 格執行禁鞭令,一個(ge) 重要考慮也是基於(yu) 此。此案提醒我們(men) ,管住危險的燃放行為(wei) 還遠遠不夠。要減少類似事件的發生,還得全鏈路地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讓廠家不敢違法生產(chan) ,商家不敢違法售賣,市場上才會(hui) 少一些“定時炸彈”。(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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