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導盲犬的“通行障礙”,還需要做什麽
作者:張爾冬
據媒體(ti) 報道,近日,一位盲人博主在社交媒體(ti) 上分享了自己帶導盲犬前往海南三亞(ya) 海旅免稅城,被商場工作人員攔下的經曆,迅速引發網友的關(guan) 注和討論。隨後,海南省殘聯回應稱,將和三亞(ya) 市殘聯工作人員溝通,並請他們(men) 了解事件相關(guan) 情況。
導盲犬是視障人士生活的向導和夥(huo) 伴。但視頻中,工作人員一開始將博主的導盲犬叫作“寵物”,在博主進行糾正後又稱其是一條“盲犬”,於(yu) 理於(yu) 情都有失妥當。早在2012年,國務院常務會(hui) 議通過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中就提出:“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guan) 規定,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
商場工作人員拿出“擔心商場裏顧客多、有小孩”的理由看似有道理,但實際上完全站不住腳。要知道,導盲犬性質與(yu) 警犬、搜救犬相似,都屬於(yu) 工作犬。它們(men) 培訓周期長、要求嚴(yan) ,隻要通過考核,其超高的安全性和專(zhuan) 業(ye) 度是毋庸置疑的。對此,海南省殘聯進行介入,了解事件具體(ti) 情況並做出及時的反饋很有必要。
導盲犬在公共場合出行受阻,早已不是什麽(me) 新鮮事。2021年3月,上海視障居民劉阿姨因導盲犬室外定點排便問題被同小區居民多次投訴;同年9月,一位視障遊客攜帶導盲犬入住廣東(dong) 珠海某酒店遭到拒絕,導致未能順利完成旅程計劃;2020年4月,山西太原交警“莉姐”扮演盲人體(ti) 驗帶導盲犬乘坐公交,被司機拒載……而在媒體(ti) 曝光之外,還有更多視障人士遭到過類似的困擾。
在網上熱傳(chuan) 的這段視頻中,旁邊的一些顧客圍在博主身邊、護著導盲犬進入商場,不少網友在評論區進行科普和聲援,這些都說明社會(hui) 環境正在變得更加包容和友善。近年來,各地方、各領域陸續出台更為(wei) 細化的規則,也讓導盲犬在公共場所的通行有了法律依托。但在現實中,仍然會(hui) 有不少人將導盲犬與(yu) “寵物”畫上等號並將它們(men) 拒之門外。因而,在具體(ti) 操作上,通過進一步的知識普及來糾正認知偏誤,促進公共觀念轉變仍有必要,尤其是要下滲到各個(ge) 公共場所的管理者、經營者,以確保政策在執行層麵能夠落實。
另一方麵,提高導盲犬普及率,以至於(yu) 通過其他各種手段來保障盲人群體(ti) 獨立、順利行走等問題,仍然需要得到重視。事實上,無障礙意識建設與(yu) 視障人群“導盲權”的落實本就是一體(ti) 兩(liang) 麵的關(guan) 係。按照國際導盲犬聯盟的標準,一個(ge) 國家有超過1%的視障者使用導盲犬時,才能稱之為(wei) “導盲犬的普及”。但根據最新數據,我國盲人數量逾1700萬(wan) ,而導盲犬僅(jin) 有200餘(yu) 隻,使用率約為(wei) 0.001%。這樣嚴(yan) 重失調的比例本身就隔絕了公眾(zhong) 對導盲犬問題的接近和了解。而公眾(zhong) 目光的聚焦,往往又是推動無障礙環境完善的重要力量。
2022年,新聞中的盲人博主曾接受媒體(ti) 采訪,當被問及“導盲犬給予你最珍貴的東(dong) 西是什麽(me) ”時,她的回答是“自由”。要讓視障群體(ti) 更順暢、更體(ti) 麵地進入社會(hui) 生活,破除導盲犬的通行障礙是無法繞開的話題。為(wei) 此,我們(men) 還有更多的工作可以做在前麵,而不是讓這些受困於(yu) 黑暗的人必須要通過一次次維權和發聲,才能得到自己本就應該享有的權利。(張爾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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