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完善科技創新體製與機製的戰略部署

發布時間:2023-03-03 10:35: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自立自強·大家談】

  作者:王海燕、周元(均係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yu) 管理學院教授)

  黨(dang) 的二十大對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期科技創新體(ti) 製與(yu) 機製的完善進行了戰略部署。科技是麵向未來的事業(ye) ,辨識未來發展大勢、自覺投入完善科技創新體(ti) 製與(yu) 機製的實踐中,是每一位科技工作者的責任。

  在頂層設計和科研布局方麵,如何優(you) 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定位和布局,是我們(men) 需要回答的關(guan) 鍵問題。長期以來,我國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jun) 企業(ye) 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中的三類機構存在定位不清晰、布局不合理等問題,每一類機構都強調“全能”而不是與(yu) 其他類型機構的“互補”,追求“包打天下”而不是“協調共贏”,遇到某一類項目指南發布時,三類機構一哄而上、“全麵出擊”“各自為(wei) 戰”,內(nei) 耗嚴(yan) 重、效率低下,影響了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整體(ti) 功能和國家戰略目標的實現。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優(you) 化這三類機構的定位與(yu) 布局,是完善科技創新體(ti) 製的重大部署。要落實這一部署,首先應係統研究國家科技發展對三類機構的戰略需求、三類機構的自身特點等,做好頂層設計;其次按照“優(you) 化”的要求,推進三類機構的體(ti) 製、機製改革,在純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及產(chan) 業(ye) 化方麵的定位及支持方式應有明確區分,可通過立法和評估,使國家科研機構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聚集主責主業(ye) 。

  在創新環境建設方麵,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不足是我國創新生態不夠開放、全球競爭(zheng) 力不強、未能形成人才國際競爭(zheng) 的比較優(you) 勢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科技界尚未全麵建立國際頂尖人才的吸納機製,各類機構熱衷於(yu) 對國內(nei) 科技人才的爭(zheng) 奪,以“高薪競價(jia) ”方式,“挖東(dong) 牆補西牆”。並且,以“帽子”定義(yi) 人才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有悖“破四唯”的要求。按照二十大報告的部署,應以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為(wei) 目標,深入研究國際科研環境的特點、我國人才國際競爭(zheng) 比較優(you) 勢的構建策略等,形成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開放創新生態,廣納全球人才為(wei) 我國高質量創新發展所用,擴大人才增量,促進人才存量的有序流動。

  在基礎研究方麵,目前我國基礎研究最主要的問題,是缺乏從(cong) 0到1的原創性成果,低水平重複、同質化競爭(zheng) 及大量跟隨性產(chan) 出較多。對於(yu) 如何實現突出原創,二十大報告提出了鼓勵自由探索的重要路徑。這一路徑的第一關(guan) 鍵詞是探索,應建立激勵科研人員探究真問題的體(ti) 製、機製,以真正探索解決(jue) 原創性問題為(wei) 榮;另一個(ge) 關(guan) 鍵詞是自由,應給予那些高水平基礎研究人才研究空間、容錯空間、財務空間,讓他們(men) 的奇思妙想在自由中迸發。需要指出的是,自由探索的重點是“探索”,是以自由保障探索,而非缺乏組織、漫無目標地空想。在目前經費有限的情況下,缺少研究意義(yi) 的“自由探索”是低水平重複的主要原因。應用類基礎研究應以滿足國家戰略需求為(wei) 目標,純基礎研究也應有方向管理。在機製上應“重定事、先定事”,在個(ge) 別前沿領域也可“定人”與(yu) “定事”相結合。

  在科技經費管理上,我國已經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改革。例如,2014年底開始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zhuan) 項、基金)管理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但也暴露了一些新問題。從(cong) 項目評審過程來看,對於(yu) 編寫(xie) 項目指南等重要環節“用力”不夠,主要精力放在了確定評審專(zhuan) 家、評審流程等環節的“程序正確”上;在經費使用上,由於(yu) 關(guan) 聯多個(ge) 部門,各部門管理不一致,導致促進創新活力的政策不能完全落實。筆者認為(wei) ,以激發創新活力為(wei) 目標,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製改革,在“重定事、先定事”的同時,重點關(guan) 注不同部門政策之間的“相洽”,充分發揮財政科技經費對創新活力的釋放作用,大幅度提升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率。

  完善科技創新體(ti) 製與(yu) 機製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我國建設科技強國的關(guan) 鍵一招,標誌著新一輪深化科技體(ti) 製改革的大幕正在拉開。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