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兩會大家談】國家金融監管機構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發布時間:2023-03-13 10:17: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劉英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院委兼合作研究部主任、研究員

  3月1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關(guan) 於(yu)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jue) 定,批準了這個(ge) 方案。

  《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引發關(guan) 注,其中金融口最大的改革是擬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其目的不僅(jin) 是要讓金融回歸本源,更好支持實體(ti) 經濟,防控金融風險,也是為(wei) 統籌實現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在原銀保監會(hui) 的基礎上,把央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日常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合並進來。統一負責證券業(ye) 之外的金融業(ye) 監管,不僅(jin) 符合我國金融業(ye) 向混業(ye) 經營發展的趨勢,填補監管真空,也有助於(yu) 讓日益增多的金融機構、日益豐(feng) 富的金融業(ye) 態、日益創新的金融產(chan) 品都能夠納入統一監管,實現行為(wei) 監管及穿透式監管等金融監管,降低金融監管套利的出現。同時,兼顧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和區域性金融風險。

  此次改革還理順了分類監管。作為(wei) 國務院直屬事業(ye) 單位的證監會(hui) 直接提升為(wei) 國務院26個(ge) 直屬機構之一,強化了其地位,這是中國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一步。今年新股發行由原來的核準製改為(wei) 注冊(ce) 製後,證監會(hui) 負責股份公司的注冊(ce) ,而交易所則負責上市審核,此次把原歸口發改委的企業(ye) 債(zhai) 歸口證監會(hui) 統一管理就更順了。將金融監管職能歸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後,改組的央行可以更聚焦在貨幣政策職能上。

  此次金融機構改革還包括進一步統籌推進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改革。撤銷人民銀行大區分行及分行營業(ye) 管理部、總行直屬營業(ye) 管理部和省會(hui) 城市中心支行,在31個(ge) 省及5個(ge) 單列市設分行。人民銀行北京分行留下牌子,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與(yu) 上海總部合署辦公。這樣央行也因功能而重組精減,理順與(yu) 其分支機構的關(guan) 係。此外按照監管職能要求也進一步深化了地方金融監管體(ti) 製改革,地方金融監管不再加掛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

  此次改革完善了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ti) 製,按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的管理規定,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管理的市場經營類機構進行剝離,把相關(guan) 的國有金融資產(chan) 劃入國有金融資本受托管理機構,由其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金融監管要求更加明確。

  此次金融改革觸及編製,與(yu) 金融監管機構改革相對應的是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hui) 、外管局及其分支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統一歸口公務員管理序列。央行縣市級分支機構縮減四萬(wan) 多人。這實際上更明確了這些機構的獨立監管職責,將金融監管職能從(cong) 金融機構發展中抽離出來。

  金融生態不同,金融發展階段不同。中國在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過程中,在總結了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按照改革開放的既定步伐,堅定不移地推進金融支持實體(ti) 經濟,堅定不移地防控風險,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由此,根據自身經濟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金融監管之路。

  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都在積極深入地參與(yu) 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雙多邊全球金融治理和宏觀政策協調,更加深入且專(zhuan) 業(ye) 地參與(yu) 到國際金融機構及巴塞爾協議等金融專(zhuan) 業(ye) 領域的工作。不僅(jin) 如此,也在為(wei) 推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的改革而努力,為(wei) 爭(zheng) 取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份額、代表性和發言權而努力。相信在未來,新組建改製的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hui) 等金融監管機構,會(hui) 更加積極主動參與(yu) 到全球金融治理中去,並代表發展中國家貢獻更多智慧和力量。(劉英)

(責編:李雨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