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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3-03-28 10:27:00來源: 法治日報-法治網

  本報訊 記者萬(wan) 靜為(wei) 切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廣告業(ye) 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yu) 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辦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chan) 、銷售的產(chan) 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ge) 人不得利用互聯網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煙草(含電子煙)廣告;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廣告;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nong) 藥、獸(shou) 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廣告審查機關(guan) 對廣告內(nei) 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對須經審查的互聯網廣告,應當嚴(yan) 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nei) 容發布,不得剪輯、拚接、修改;已經審查通過的廣告內(nei) 容需要改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廣告審查;禁止以介紹健康、養(yang) 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介紹健康、養(yang) 生知識的,不得在同一頁麵或者同時出現相關(guan)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地址、聯係方式、購物鏈接等內(nei) 容。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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