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在線旅遊經營者應采取措施避免“殺熟”
《文化和旅遊部關(guan) 於(yu) 推動在線旅遊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7日正式發布,提出要引導在線旅遊經營者加強旅遊者個(ge) 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遊者個(ge) 人信息,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chuan) 、虛假預訂等侵害旅遊者權益行為(wei) 。相關(guan) 部門將重點巡查在線旅遊經營服務信息內(nei) 容安全,未經許可從(cong) 事旅行社業(ye) 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jia) 遊”產(chan) 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ge) 人信息等問題。
加強旅遊者
個(ge) 人敏感信息保護
《意見》要求,各級主管部門要指導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強化平台內(nei) 經營者資質審核,對市場主體(ti) 、行政許可資質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記錄並保存旅遊合同履行情況、投訴處理情況。督促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及平台內(nei) 經營者加強審核人員培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建設和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內(nei) 容審核,確保平台信息內(nei) 容安全。
《意見》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對上架的旅遊產(chan) 品或者服務做好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從(cong) 預警識別、算法推薦、舉(ju) 報處理、內(nei) 容審核、風險提示等多環節加強產(chan) 品安全保障,對涉及旅遊者數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或旅遊者投訴集中的產(chan) 品提前進行核驗。
《意見》提出,要引導在線旅遊經營者誠信經營、公平競爭(zheng) ,提高旅遊產(chan) 品和服務質量。加強旅遊者個(ge) 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遊者個(ge) 人信息,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chuan) 、虛假預訂等侵害旅遊者權益行為(wei) 。強化對未經許可從(cong) 事旅行社業(ye) 務經營活動、“不合理低價(jia) 遊”等違法違規產(chan) 品的監測、發現、判定和處置,維護正常的行業(ye) 秩序,切實保障旅遊者合法權益。
重點巡查售賣
“不合理低價(jia) 遊”等問題
《意見》建立健全以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為(wei) 核心的產(chan) 業(ye) 鏈監管機製,完善網絡巡查、動態監測、情況通報、行政指導、行政約談、問題移交等閉環監管機製,推進在線旅遊產(chan) 品和服務標準建設,規範在線旅遊市場秩序。重點巡查在線旅遊經營服務信息內(nei) 容安全,未經許可從(cong) 事旅行社業(ye) 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jia) 遊”產(chan) 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ge) 人信息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的在線旅遊經營者通過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等方式予以提醒、警示、製止,發現違法行為(wei) 線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同時要求,要加強和改進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ti) 實施管理措施,強化信用監管的震懾作用。組織開展企業(ye) 信用評價(jia) ,推進分級分類監管。鼓勵在線旅遊經營者主動向社會(hui) 作出信用承諾,將守信情況納入質量等級評定。支持在線旅遊經營者參與(yu) “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發揮在線旅遊平台的數據優(you) 勢。
規範平台內(nei) 經營者
旅遊產(chan) 品預售業(ye) 務
《意見》提出,探索平台經營旅遊預售業(ye) 務。探索具備業(ye) 務流程數字化和供應商信用評估能力的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依法經營旅遊產(chan) 品預售業(ye) 務,規範平台內(nei) 經營者的旅遊產(chan) 品預售業(ye) 務,進一步強化產(chan) 業(ye) 鏈的數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線旅遊經營者切實履行優(you) 先退賠承諾、供應商和產(chan) 品審核義(yi) 務、旅遊產(chan) 品的退改義(yi) 務,加強預售資金監管,防控過度銷售、履約困難和集資詐騙等潛在風險。
此外,推動在線旅遊數字化營銷,支持在線旅遊經營者利用網絡直播、短視頻平台開展線上旅遊展示活動,發展線上數字化體(ti) 驗產(chan) 品,打造沉浸式旅遊體(ti) 驗新場景,培育智慧旅遊沉浸式體(ti) 驗新空間,推動鄉(xiang) 村振興(xing) 、文旅融合、文明旅遊、旅遊公共服務取得新進展。支持在線旅遊經營者與(yu) 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加強協同協作。
文/本報記者 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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