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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員還要被迫看廣告 停車自助繳費“套路”怎麽破?

發布時間:2023-04-21 10:47:00來源: 北京青年報

  繳費前需經曆注冊(ce) 會(hui) 員、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綁定手機號等繁瑣過程 有些還要被迫看廣告

  停車自助繳費“套路”怎麽(me) 破?

  隨著智能化移動應用和電子支付的推廣普及,許多商場和酒店停車場都在推行掃二維碼自助繳納停車費,自助掃碼、提前繳費等多種繳費方式,既滿足了民眾(zhong) 不同的支付要求,又節省了大量人力。然而,自助掃碼繳費初衷是好,實際情況卻並不理想。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不少網友吐槽,自己在掃碼繳納停車費時體(ti) 驗感不佳,明明輸入車牌號就可以付錢的小程序,卻要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注冊(ce) 會(hui) 員、綁定手機號等,一係列繁瑣流程走下來不僅(jin) 耗時,還要跟頁麵中隨時彈出的廣告和“優(you) 惠活動”鬥智鬥勇。

  套路一

  停車容易繳費難 過程繁瑣引反感

  前段時間,家住重慶的楊女士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自己曾在重慶恒大中渝廣場地下車庫停車時發現,該繳費平台不僅(jin) 需要微信授權注冊(ce) 會(hui) 員,還要手機號碼短信驗證,“隻是交個(ge) 停車費,停車場卻非要找來一些莫名其妙的App過度收集個(ge) 人信息,”楊女士表示自己對此類行為(wei) 十分反感,但這類情況在全國並不少見。

  近日還有消費者投訴,自己通過蜂助手掃碼支付出場停車費時,由於(yu) 操作不熟練,在該平台誘導下注冊(ce) 了會(hui) 員並綁定會(hui) 員和扣款渠道,不僅(jin) 需要支付會(hui) 員費後才能支付停車費,後續還要連續每月扣繳其14.8元會(hui) 員費。

  套路二

  彈窗廣告躲不掉 點擊或被莫名消費

  當前很多停車場都在與(yu) 第三方互聯網公司合作,例如“停簡單”在交停車費過程中會(hui) 彈出“領取停車福利”、“開通會(hui) 員享多重權益”、“憑手機號免費領取100萬(wan) 意外保障”等廣告內(nei) 容。因此,即使消費者能夠熟練操作整個(ge) 停車繳費功能,仍然有可能在無孔不入的彈窗廣告和優(you) 惠活動的誘惑中敗下陣來。

  據北青報記者調查,當前市麵上很多停車繳費係統都需要通過關(guan) 注商場二維碼或強製觀看一段廣告才能進入繳費平台。市民吳先生向北青報記者反映,自己在使用PP停車小程序,多次掃碼繳費時均有彈窗廣告幹擾,且彈窗頁麵疊加,由於(yu) 後車不斷催促,自己在匆忙點擊確認繳費後,出現了已成功注冊(ce) 沃音樂(le) 會(hui) 員提示。吳先生認為(wei) 該小程序存在強製觀看廣告、欺詐消費的行為(wei) 。

  套路三

  “優(you) 惠福利”有陷阱 綁定賬號丟(diu) 積分

  近日,某平台上出現了大量關(guan) 於(yu) “暢由平台”的投訴,一位網友稱自己在上個(ge) 月的30日下午在廣州高鐵站的停車場微信掃碼付停車費時,突然跳出暢由平台移動積分抵扣停車費活動,該活動聲稱可立減6元。於(yu) 是,這位先生按照步驟一步步進行,並根據提示收取手機驗證碼使用移動積分兌(dui) 換停車券,頁麵顯示微信支付可抵扣17元。但兌(dui) 換成功出場付費時,卻並沒有任何抵扣,詢問停車場工作人員才得知,並無該優(you) 惠可使用,並且已有多人上當受騙。

  還有消費者表示,自己在停車場掃碼繳費時,突然跳出減免停車費5元,點進去後讓綁定移動賬號,“由於(yu) 後麵有人排隊,我就匆忙輸入驗證碼,點擊完成。後麵發現移動信息被扣減移動積分7440分。暢由平台以這種釣魚方式騙取積分,交易過程未對5元停車券需要付出移動積分做任何說明,且5元停車券與(yu) 75元的移動積分價(jia) 值完全不對等。”目前,該消費者已經通過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要求該平台退還積分,取消交易。

  套路四

  人工停車場不支持現金支付

  線上小程序套路滿滿,線下有不少停車場不再支持現金支付。3月19日,浙江杭州的沈先生發視頻稱,自己在停車場繳費時,因手機電量不足想節約電量導航,於(yu) 是想用車裏的3元硬幣支付,誰知卻被工作人員拒絕。對方表示,不收現金是領導規定的。但由於(yu) 後麵很多車按喇叭催促,無奈最終掃碼出去了。

  有人工崗亭尚且如此,無人值守的地下停車場就顯得更加不便。一些老年人或對智能手機功能操作不熟悉的用戶由於(yu) 不會(hui) 掃碼繳停車費,一時又找不到其他途徑,往往在這些複雜的流程中耗費了大量時間,導致有些車輛擁堵在停車場出口。

  分析

  專(zhuan) 家:種種“套路”涉嫌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針對消費者頻頻吐槽的停車場掃碼繳費中繁瑣複雜的操作流程,中國法學會(hui)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hui) 副秘書(shu) 長陳音江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ei) 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zhai) 務,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拒收。因此停車場要求隻能使用電子支付繳納停車費,甚至強製要求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或授權手機號,這一行為(wei) 顯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商場可以向消費者推薦自己的公眾(zhong) 號,但前提是消費者要自願選擇是否關(guan) 注,在授權頭像、微信賬號等相關(guan) 個(ge) 人信息時需要經過本人同意,而不是通過強製或者變相強製的手段來獲得用戶關(guan) 注。

  很多地方都在推行無人值守地下停車場,盡管通過自助繳費功能節約了大量人力,拓展了電子支付新場景,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大多數民眾(zhong) 的日常使用,但強製關(guan) 注公眾(zhong) 號、注冊(ce) 會(hui) 員或是虛假廣告投放等行為(wei) 很容易損害到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在談到類似繳費軟件內(nei) 置的“流氓”鏈接和頻繁彈窗的彈窗廣告等問題時,陳音江表示,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以彈出等形式發布互聯網廣告,廣告主、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關(guan) 閉標誌,確保一鍵關(guan) 閉。因此,強製消費者觀看到計時結束的廣告才能進入繳費頁麵,或者沒有關(guan) 閉標誌、關(guan) 注標誌不清晰等情況都違反了法律規定。

  此外,停車繳費平台展示的廣告內(nei) 容應當真實合法,且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對互聯網廣告內(nei) 容負責。通過虛假廣告內(nei) 容來欺騙或誤導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尤其是在消費者參與(yu) 活動後並未兌(dui) 現相關(guan) 權益,還可能構成欺詐行為(wei) 。停車場經營者委托互聯網平台或廣告公司做廣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和廣告主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向有關(guan) 部門舉(ju) 報,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組文/本報記者 藺麗(li) 爽 實習(xi) 生 安其爾

  統籌/池海波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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