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成分微量添加不等於沒功效
如今愛美的消費者不但越來越理性,而且越來越專(zhuan) 業(ye) 。在購買(mai) 化妝品之前,大家都會(hui) 考察產(chan) 品的有效成分。細心的消費者發現,原先很多主打的功效成分被歸類到濃度小於(yu) 0.1%的“其他微量成分”中。這讓不少消費者都感到疑惑:微量成分的實際功效能不能達到品牌宣傳(chuan) 的那樣?
據了解,2021年國家藥監局發布實施了新版《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2022年5月1日後注冊(ce) 備案的產(chan) 品需要將含量不超過0.1%的成分以“其他微量成分”作為(wei) 引導語進行標注。根據《辦法》的要求,化妝品品牌對產(chan) 品包裝、說明書(shu) 進行了更新。《辦法》的實施有助於(yu) 消費者更全麵係統地了解所購買(mai) 產(chan) 品的成分及含量,同時也整頓了化妝品行業(ye) 的亂(luan) 象,加速推動品牌的自我建設,提高科學技術和生產(chan) 水平。但也讓部分消費者產(chan) 生了對“其他微量成分”是否有效的困惑。
據專(zhuan) 業(ye) 人士介紹,在化妝品配方中很多成分,即使濃度小於(yu) 0.1%也可以對配方的安全性、穩定性和有效性起到巨大的作用。比如抗菌成分,大部化妝品中必須添加防腐劑以保障產(chan) 品不變質,而防腐劑僅(jin) 需要不到0.1%的濃度就能起到抗菌防腐效果。再比如,許多功效成分如多肽、A醇、玻尿酸、蝦青素、尿囊素、甘草酸二鉀,都隻需要微量添加就可以發揮功效。還有棕櫚酰五肽-4在3ppm(1ppm=0.0001%)的濃度下就能顯著減少細紋的生成;透明質酸在配方中添加0.1%以上就能起到保濕的效果;紅沒藥醇在0.05%的濃度下就能抑製炎症因子。
對於(yu) 同一成分而言,濃度不同發揮的功效是不同的。因此,為(wei) 了讓產(chan) 品達到不同功效,添加的濃度也就不同。比如,煙酰胺在濃度3%以上可發揮美白效果,濃度在5%以上具有控油和抗衰的效果。
消費者除了看單一成分的濃度,還需要全麵考量所含成分的純度,比如大部分普通的煙酰胺原料在合成的過程中都不可避免帶有煙酸雜質,煙酸容易刺激肌膚,因此使用含有煙酰胺的產(chan) 品時,也要考慮其原料純度。
事實上,化妝品中功效成分不是濃度越高越好,當某些成分的濃度達到一定值後,其對身體(ti) 的傷(shang) 害可能大於(yu) 功效。大部分強功效成分需要滲透進皮膚屏障內(nei) 發揮作用,對皮膚有一定刺激性,所以不能高濃度添加。比如,A醇類產(chan) 品在第一次使用時,需要使用低濃度(濃度小於(yu) 0.1%)逐步建立耐受。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hui) SCSS在2022年規定化妝品中A醇濃度不得超過0.3%。
化妝品研發人員還提醒消費者,目前市場上有些護膚產(chan) 品在宣傳(chuan) 時著重強調單一成分的功效和添加的濃度。而在研發領域,一些知名品牌已經從(cong) 研究單一成分的功效轉為(wei) 研究多個(ge) 組合成分之間的協同功效。通過不同成分的科學配比,使得產(chan) 品實現“1+ 1大於(yu) 2”的效果。比如信號肽組合就是多種信號肽的原料組合,裏麵含有棕櫚酰五肽-4、乙酰基四肽-11、棕櫚酰二肽-7、三肽-3。這些信號肽通過科學的配比可以在ppm級的濃度下實現促進膠原蛋白合成的功效。
消費者在購買(mai) 護膚品時,要辯證地看待成分濃度,微量成分不代表品牌偷工減料或概念性添加,許多有效的成分在微量濃度下就能發揮其功效。產(chan) 品是否有效不一定取決(jue) 於(yu) 濃度,可能與(yu) 配方體(ti) 係、劑型、使用方法有關(guan) 。化妝品新法規的頒布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避免不正規的廠家通過虛假廣告進行概念宣稱,同時也對品牌開發產(chan) 品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費者在挑選護膚品時需要認準有科研實力背景、專(zhuan) 業(ye) 的、有公信力的品牌。(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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