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黃瓜”屢遭舉報,職業打假莫成套路圍獵
作者:然玉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飲行業(ye) 協會(hui) 公布的一份文件顯示,該市多家餐企向該協會(hui) 反映,當地一對父子利用餐企銷售“拍黃瓜”等涼拌菜無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證這一由頭,頻繁舉(ju) 報,要求餐企高額賠償(chang) ,自2020年至今竟舉(ju) 報49次。被舉(ju) 報餐企認為(wei) 相關(guan) 舉(ju) 報係“惡意舉(ju) 報”,紛紛聯名反映。記者采訪了解到,製售“拍黃瓜”“涼拌木耳”等常見涼菜,必須辦理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證,然而,由於(yu) 冷食類許可要求較高,餐飲小店大多未辦證。
“拍黃瓜”遭職業(ye) 打假,此前早有先例,很多餐飲營業(ye) 者屢屢中招、苦不堪言。基於(yu) 現有法律體(ti) 係架構,職業(ye) 打假人與(yu) 餐飲商家圍繞“怕黃瓜”的博弈,現在看來,是失衡且不對等的——前者手握規則賦予的巨大優(you) 勢,後者則幾乎無招架之力。
一些餐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超範圍經營“拍黃瓜”等涼菜,確實是違法在先。打假人以此為(wei) 把柄,以舉(ju) 報為(wei) 由索要大額賠償(chang) ,看起來是“依法維權”,但目的是撈得一筆賠償(chang) 金。因為(wei) 規則直白簡單,於(yu) 是,有些打假人甚至下餌釣魚,點名下單拍黃瓜,誘導飯館上鉤。當此類案例大範圍、密集地發生,“打假”與(yu) “打獵”,“索賠”與(yu) “訛詐”的邊界已然分不清楚。
現實中,相當多小餐館都存在著超經營範圍售賣涼菜的情況,盡管也時有行政處罰的消息,但總體(ti) 而言,市場監管部門還是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執法寬容。職業(ye) 打假人顯然打破了這種微妙的默契,麵對圍獵式職業(ye) 打假故意性質的舉(ju) 報,職能部門有必要開展調查、作出懲罰。
以往,瞄準“拍黃瓜”這類舉(ju) 報更多是散發的、零星的,而株洲餐館這波大麵積的舉(ju) 報,所引發的擔憂則完全不同。遭遇此類套路,餐館經營者難道真就隻能自認倒黴、坐以待斃?為(wei) 此破局,顯然還需要前端發力。至關(guan) 重要的,就是強化普法宣傳(chuan) ,引導餐飲小店更嚴(yan) 格地合法經營,規避法律風險、避免因小失大。另外,當然也需要在執法端和立法端進行某些更靈活地處理。比如說,用好、用足“首違免罰”“輕微違法不罰”等人性化執法原則。
梳理過往案例,針對被套路風險較高而現實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較少的“拍黃瓜”等涼菜,也不妨思考,是不是可以將之從(cong) “冷食類食品”條目中進一步拆分出來,製定並實施更科學、精準、務實的食品加工製售標準?(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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