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公布
光明日報北京6月29日電(記者邱玥)國家醫保局29日公布《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努力使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合理優(you) 化、管理更加科學規範、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決(jue) 人民群眾(zhong) 看病就醫後顧之憂。
2023年藥品目錄調整範圍為(wei)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且針對此次變更獲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納入鼓勵仿製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er) 童藥品清單,且於(yu) 2023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2023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罕見病治療藥品。
根據《方案》,企業(ye) 將於(yu) 7月起正式開啟申報。根據企業(ye) 申報情況,國家醫保局將建立評審藥品數據庫,論證確定評審技術要點。組織藥學、臨(lin) 床、藥物經濟學、醫保管理、工傷(shang) 保險管理等方麵專(zhuan) 家開展聯合評審。經評審,形成擬直接調入、擬談判/競價(jia) 調入、擬直接調出、擬按續約規則處理等4方麵藥品的建議名單。
《光明日報》(2023年06月30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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