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時政

光明網評論員:讀懂對“缺斤短兩公示牌”的掌聲

發布時間:2023-08-03 09:46:00來源: 光明網

  光明網評論員:7月30日,有網友爆料稱海南三亞(ya) 荔枝溝菜市場兩(liang) 個(ge) 商家被貼“短斤缺兩(liang) ”公示牌,引發廣泛關(guan) 注。7月31日,荔枝溝市場監督管理所一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該公示牌要掛滿30天,30天之後就可以撤下來,“確實能督促商家改正”。

  有網友讚同:“最好全國推廣!”據了解,給短斤缺兩(liang) 的商戶掛上公示牌,除了三亞(ya) ,全國範圍內(nei) 還有深圳、濟南、南寧、廈門等城市,也都采取了同樣的行動。

  短斤缺兩(liang) 是普通消費者最常見也最深惡痛絕的不良經營行為(wei) 之一,這樣的小惡常常因為(wei) 損失不大、事後追索的情緒成本太高、程序繁瑣而被姑息。但近年來,因為(wei) 缺斤短兩(liang) 或者足斤足兩(liang) 而與(yu) 城市品格緊緊綁定的事例並不罕見。

  今年淄博旅遊爆火,一個(ge) 偶然卻有著必然的原因是,一位擁有千萬(wan) 粉絲(si) 的網紅博主自帶公平秤探訪淄博八大局市場,結果逛了10家店,均未發現任何缺斤短兩(liang) 。僅(jin) 僅(jin) 1天多時間,“淄博八大局市場”童叟無欺、誠信經營的形象傳(chuan) 遍海內(nei) 外。而近日一則淄博有了實時聯網監控、不可自行調節的智慧化電子秤的新聞則又為(wei) 其圈了一波好感。

  回到荔枝溝,市場監督管理單位給缺斤短兩(liang) 商戶掛公示牌之所以被網友肯定,並要求全國推廣,其原因有二。

  首先是對商業(ye) 信用的重視。天道酬勤,商道酬信。在中國的傳(chuan) 統文化中,商人出售貨物克扣一兩(liang) ,減福;扣二兩(liang) ,福、祿俱損;扣三兩(liang) ,福、祿、壽全無。此警告商賈買(mai) 賣要公平,寓生意南來北往,四海興(xing) 隆之意。但在當下的市場環境中,缺斤短兩(liang) 有著隱蔽性和普遍性,有些商家之所以敢於(yu) 缺斤短兩(liang) ,正是拿捏了消費者不會(hui) 刻意計算的心理,也揣測到了大多數消費者不會(hui) 主動維權。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誠信僅(jin) 靠商家的自律是不夠的,還需要有製度的製約。不久前,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電子計價(jia) 秤市場秩序綜合整治的通知》,決(jue) 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組織開展電子計價(jia) 秤市場秩序綜合整治,聚焦電子計價(jia) 秤“缺斤短兩(liang) ”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處無證生產(chan) 和生產(chan) 假冒偽(wei) 劣、具有作弊功能電子計價(jia) 秤的企業(ye) ;對集貿市場、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動攤販等進行集中整治,嚴(yan) 厲打擊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jia) 秤等計量違法行為(wei) 。同時,各級消協也要依據法律授權,通過調查、測評、取證,對商家侵犯眾(zhong) 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況有更多、更給力的作為(wei) 。隻有運用法治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手段,強化技術支撐、推進綜合治理、形成監管合力,消費者才能擁有一個(ge) 安全、放心、滿意的市場消費環境。

  “缺斤短兩(liang) 黃牌公示”大獲肯定的另一個(ge) 原因是執法的有效性與(yu) 手段的溫和性實現了有機統一。大家說起嚴(yan) 厲打擊,常有雷霆萬(wan) 鈞的印象,一些重處罰、輕教育、輕糾錯、輕服務的簡單執法在各地屢屢發生,引發了群眾(zhong) 的不滿。以罰代管、一罰了之,不聽辯解、不問緣由,不能開一地之商業(ye) 風氣,反而容易引發社會(hui) 矛盾,侵犯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有效執法的關(guan) 鍵不在力氣,而在於(yu) 分寸。執法規範化程度越高,法治權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會(hui) 形成,給群眾(zhong) 帶來的獲得感和安全感也會(hui) 越強。在每一次執法行為(wei) 中,都能讓群眾(zhong) 看到風清氣正,從(cong) 每一項執法決(jue) 定中,都能讓群眾(zhong) 感受到公平正義(yi) ,應當成為(wei) 法治政府建設的努力方向。

  當然,亮出缺斤短兩(liang) 黃牌公示,還要考慮合法性的問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關(guan) 於(yu) 商業(ye) 秘密和個(ge) 人信息保護的有關(guan) 規定,對信息進行必要的處理”“對於(yu) 應當公示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在送達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書(shu) 麵告知行政處罰當事人行政處罰信息將向社會(hui) 進行公示”。隻有依法依規,“缺斤短兩(liang) 黃牌公示”才能真正走向全國。

(責編:李雅妮)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