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加大對受災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幫扶
光明日報北京8月16日電(記者陳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國家鄉(xiang) 村振興(xing) 局)近日召開會(hui) 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受災脫貧群眾(zhong) 幫扶工作。會(hui) 議指出,近期受台風和強降雨影響,部分地區遭遇嚴(yan) 重洪澇災害,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帶來影響。各級鄉(xiang) 村振興(xing) 部門要增強風險意識、強化底線思維、加強協調指導,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應對措施,加大對受災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zhong) 的幫扶力度,努力克服洪澇災害等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影響,堅決(jue) 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會(hui) 議強調,要切實運行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製。全麵排查農(nong) 戶受災情況,及時將有因災返貧致貧風險的農(nong) 戶納入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做到應納盡納、應幫盡幫。用好“綠色通道”政策,對有因災返貧致貧風險的農(nong) 戶,先落實幫扶措施再完善相關(guan) 手續。對因災納入的監測對象,按照“一戶一策”原則,製定幫扶措施,明確幫扶責任人,確保幫扶到位、消除風險。用好東(dong) 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資源,廣泛動員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多渠道幫助受災地區應對災情和恢複重建。
會(hui) 議指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受災脫貧群眾(zhong) 收入。支持脫貧群眾(zhong) 發展庭院經濟等開展生產(chan) 自救,支持受災幫扶企業(ye) 和就業(ye) 幫扶車間等加快複工複產(chan) 、落實聯農(nong) 帶農(nong) 責任,鼓勵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ye) ,組織脫貧群眾(zhong) 參與(yu) 災後重建項目獲得勞務收入,用好公益性崗位政策,加強勞務對接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防止災害導致部分脫貧群眾(zhong) 收入驟減。強化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支持,對有貸款需求的脫貧戶、監測戶應貸盡貸,對受災脫貧戶和監測戶落實展期續貸政策、減輕還款壓力。推動有關(guan) 方麵做好保險理賠服務,及時解決(jue) 受災脫貧群眾(zhong) “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
會(hui) 議要求,要精準安排和使用財政銜接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補助資金。受災嚴(yan) 重地區要以縣為(wei) 單位對財政銜接資金進行盤點,對未安排到項目的銜接資金可調整優(you) 先用於(yu) 受災嚴(yan) 重地區和脫貧戶。受災嚴(yan) 重地區可結合實際調整銜接資金支出結構,在規定的支出範圍內(nei) 進行有針對性的幫扶,重點用於(yu) 支持到人到戶幫扶項目、因災受損的扶貧項目資產(chan) 和村集體(ti) 項目恢複重建、小型農(nong) 村公益性基礎設施修複等。加大對受災脫貧地區的傾(qing) 斜支持,在2024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補助資金分配上給予傾(qing) 斜。
《光明日報》(2023年08月17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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