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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新規發布

發布時間:2023-08-29 10:04: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北京8月28日電(記者陳海波)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產(chan) 品技術評價(jia) 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鼓勵引導企業(ye) 、高校、科研機構等開展保健食品功能創新和產(chan) 品研發。《實施細則》規定,新功能產(chan) 品實行上市前審評和上市後評價(jia) 相結合,新功能評價(jia) 方法原則上必須包括人體(ti) 試食試驗。

  《實施細則》要求,保健食品新功能的評價(jia) 指標及判定標準應科學、明確、可行,並經過驗證評價(jia) 。同時,驗證評價(jia) 應當充分評估實驗室間差異,在提出新功能建議前,應當通過符合要求的至少1家食品檢驗機構或臨(lin) 床試驗機構驗證評價(jia) 。同步提出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冊(ce) 的,在上市後評價(jia) 期間,應當通過符合要求的至少2家食品檢驗機構或臨(lin) 床試驗機構驗證評價(jia) 。

  建立新功能建議和新功能保健食品關(guan) 聯審評審批機製,也是此次新規的創新點。《實施細則》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ge) 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議和對應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冊(ce) 申請的,在資料接收、審評、審批等各環節實行關(guan) 聯審查,以製度創新鼓勵行業(ye) 創新,激發產(chan) 業(ye) 創新內(nei) 生動力,促進科研成果向產(chan) 品上市快速轉化。

  此外,《實施細則》還對新功能保健食品的功能聲稱探索開展分級動態管理,實行保健功能分類評價(jia) 、分級標注。

  《光明日報》(2023年08月29日 10版)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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