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解以俱通
作者:袁 勁(武漢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在中國文論領域,一些重要的概念(如“文”)、術語(如“避犯”)、範疇(如“興(xing) ”)、命題(如“發憤著書(shu) ”),已成為(wei) 公認的關(guan) 鍵詞。但也有一些關(guan) 鍵詞隱而不彰,其“關(guan) 鍵性”仍需闡揚和認定。“兼”便是典型一例。具備兼並、兼通、兼融、兼懷諸義(yi) 的“兼”,彰顯了中國文化注重兼和與(yu) 會(hui) 通的特質。有鑒於(yu) 此,中國哲學史研究不僅(jin) 矚目“兼愛”“兼體(ti) ”“兼化”“兼綜”等概念,還提出“今應以兼易中,以兼和易中庸”(張岱年《天人五論》)的新命題。不過,“兼”在中國文論研究界,卻因缺少重視而相對陌生。言其陌生,一個(ge) 重要的標誌便是,兼具知識匯纂與(yu) 教育普及功能的文論辭典基本上都未收錄“兼”字。例如,《中國古代文學理論辭典》收錄了418條名詞術語,其中僅(jin) 有“後賢兼舊製”一條指涉詩歌創作時的兼收並蓄。《中國詩話辭典》的詩話理論淵源和術語命題部分,《文學理論批評術語匯釋》的中國古代文學理論批評術語部分,均不見含有“兼”的詞條。其實,“兼”之於(yu) 中國文論又是再熟悉不過的字。曆代文論典籍裏富含“情兼雅怨”(《詩品》)與(yu) “兼解以俱通”(《文心雕龍·定勢》)式的諸多重要命題,有待研究者的係統整理與(yu) 闡發。
“兼”在先秦元典中內(nei) 蘊了多重闡釋空間。《墨子·經上》謂:“體(ti) ,分於(yu) 兼也。”對此,孫詒讓《墨子間詁》以“並”釋“兼”:“蓋並眾(zhong) 體(ti) 則為(wei) 兼,分之則為(wei) 體(ti) 。”大致說來,兼猶並也,其狀態是兼收並蓄,而不是秉持一端;其效果是兼愛融通,而不是稟性難移。墨家論“兼”,對後世影響更大的是“兼愛”與(yu) “兼以易別”之說。這兩(liang) 個(ge) 命題皆出自《墨子·兼愛下》,其主旨是以“兼愛”取代有差別的“仁愛”,也就是用“兼”替代“別”;其思路是,原眾(zhong) 生利害之所由,先證“別非”,再論“兼是”。上述經典闡釋與(yu) 字義(yi) 訓詁,內(nei) 含不同向度的引申空間,可分別從(cong) 文備眾(zhong) 體(ti) 之典範(“體(ti) 分於(yu) 兼”)、非單一化視野(“兼者並也”)、折衷式方法(“兼以易別”)等不同側(ce) 麵,彰顯中國文化及文論的若幹特征。
“兼”在漢末魏晉之際由人物品評進入文學批評。漢末動蕩,軍(jun) 政才能之有無與(yu) 兼偏一度成為(wei) 重要的話題。例如,劉劭《人物誌·九征》指出人有平淡與(yu) 聰明之別,唯聖人“能兼二美”,進而歸納出“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wei) 目;兼德之人,更為(wei) 美號”三種類型。與(yu) 軍(jun) 政才能相較,藝文素質在漢末三國之際,往往被視作“小道”(曹植《與(yu) 楊德祖書(shu) 》),或僅(jin) 為(wei) “國史之任”(劉劭《人物誌·流業(ye) 》)。但也有不同意見,如《中論·藝紀》即持“德”與(yu) “藝”兩(liang) 者“不偏行,不獨立”的觀點。為(wei) 論證其說,徐幹先用“木無枝葉則不能豐(feng) 其根幹”類比“人無藝則不能成其德”,感慨“若欲為(wei) 夫君子,必兼之乎”;後又援引《論語·述而》“誌於(yu) 道,據於(yu) 德,依於(yu) 仁,遊於(yu) 藝”解釋原因:“先王之賤藝者,蓋賤有司也;君子兼之,則貴也。”
徐幹論說“兼之”時用到的引譬連類與(yu) 征聖宗經兩(liang) 種方法,在從(cong) 人物品評到詩文品評的曆史進程中,亦為(wei) 裴鬆之、鍾嶸、劉勰等後代文人所沿襲。引譬連類者,如裴鬆之《上三國誌注表》稱:“竊惟繪事以眾(zhong) 色成文,蜜蜂以兼采為(wei) 味,故能使絢素有章,甘逾本質。”又如,鍾嶸《詩品》在評說曹植的“情兼雅怨”風格時,既用龍鳳、琴笙、黼黻來類比,又內(nei) 含對周孔聖人境界的推崇。鍾嶸的類比連帶著征聖,劉勰的征聖又與(yu) 宗經相輔相成。《文心雕龍·辨騷》雲(yun) :“《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luan) ,若《離騷》者,可謂兼之。”劉勰援引劉安“舉(ju) 以方經”的批評話語,認可《離騷》兼有《國風》和《小雅》的風格。自劉安始,“兼”經過文論家的頻繁使用而逐漸術語化,如“至於(yu) 五言流靡,則劉楨、張華;四言側(ce) 密,則張衡、王粲;若夫陳思王,可謂兼之矣”(顏延之《庭誥》),“二班懷文,裁成帝墳。比良遷、董,兼麗(li) 卿、雲(yun) ”(範曄《後漢書(shu) ·班固傳(chuan) 》),“曆代詞人,詩筆雙美者鮮矣。今陶生實謂兼之。既多興(xing) 象,複備風骨”(殷璠《河嶽英靈集》),“建安陶阮以前詩,專(zhuan) 以言誌;潘陸以後詩,專(zhuan) 以詠物。兼而有之者,李杜也”(張戒《歲寒堂詩話》),“偏精獨詣,名家也;具範兼鎔,大家也”(胡應麟《詩藪》),等。
在標舉(ju) 價(jia) 值與(yu) 樹立典範之際,曆代文論家還將有關(guan) “兼”的思想與(yu) 言說凝聚成一係列命題。這裏擇要列舉(ju) 富有張力的三組命題以為(wei) 證。
第一組,“文人談士,罕或兼工”之自覺與(yu) “兼而有之,然不能過”之自省。對於(yu) 文學創作與(yu) 批評中的罕見兼通之人與(yu) 兼美之作,蕭子顯《南齊書(shu) ·文學傳(chuan) 論》歸結為(wei) 所識未備與(yu) 所習(xi) 有偏:“非唯識有不周,道實相妨。談家所習(xi) ,理勝其辭,就此求文,終然翳奪。故兼之者鮮矣。”劉善經則歸因於(yu) 才思不足和體(ti) 製未該:“近代作者,好尚互舛,苟見一塗,守而不易,至令摛章綴翰,罕有兼善。豈才思之不足,抑由體(ti) 製之未該也。”(《文鏡秘府論》)不過,“兼工”未必就意味著更好。固然有通過兼綜而揚長避短者,如王世貞《藝苑卮言》所謂“宋玉深至不如屈,宏麗(li) 不如司馬,而兼撮二家之勝”,但同樣有兼顧不及者。沈約即是一例,《梁書(shu) ·沈約傳(chuan) 》指出:“謝玄暉善為(wei) 詩,任彥昇工於(yu) 文章,約兼而有之,然不能過也。”諸如此類的自覺與(yu) 自省合起來說明,“罕或兼工”的遺憾需要直麵,需要彌補,但如何實現質量而非數量層麵的“兼而有之”亦需警惕,更需探索。
第二組,“情兼雅怨,體(ti) 被文質”之目標與(yu) “兼之無跡,方為(wei) 得耳”之境界。在“文體(ti) 宜兼,以成其美”(謝靈運《山居賦序》),“深乎文者,兼而善之,能使典而不野,遠而不放,麗(li) 而不淫,約而不儉(jian) ,獨擅眾(zhong) 美,斯文在斯”(劉孝綽《昭明太子集序》),“體(ti) 兼眾(zhong) 製,文備多方”(蕭子顯《自序》)等一時代共識的基礎上,鍾嶸《詩品》高揚“情兼雅怨,體(ti) 被文質”的境界。雖然這一理想目標很難實現,但畢竟有跡可循。不過,有跡可循又會(hui) 帶來因循守舊或剽竊模擬的問題。王世貞《藝苑卮言》就列舉(ju) 了每況愈下的四種因襲,從(cong) “師心獨造,偶合古語”“古語口吻間,若不自覺”到“全取古文,小加裁剪”乃至“割綴古語,用文已陋,痕跡宛然”,進而提出“兼之無際,方為(wei) 得耳”的詩學主張。
第三組,“兼解俱通,隨時適用”之標準與(yu) “強欲兼之,違才易務”之限度。前者出自《文心雕龍·定勢》,主張因時製宜、量力而行的“兼解俱通”,或可作為(wei) “兼而有之,然不能過”的一種解決(jue) 方案,但這並不意味著“兼”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可行的。“兼”的有限性,在《抱樸子外篇·辭義(yi) 》中被表述為(wei) :“夫才有清濁,思有修短,雖並屬文,參差萬(wan) 品。或浩瀁而不淵潭,或得事情而辭鈍,違物理而文工。蓋偏長之一致,非兼通之才也。暗於(yu) 自料,強欲兼之,違才易務,故不免嗤也。”這是因為(wei) ,文人之體(ti) 性,文章之題材、體(ti) 裁、體(ti) 貌,避免不了“不可得兼”的情況。諸如“用昆體(ti) 功夫,必不能造老杜之渾全,而至老杜之地者,亦無事乎昆體(ti) 功夫,蓋二者不能相兼耳”(王若虛《滹南詩話》),“作古體(ti) 不可兼律,非兩(liang) 倍其工,則氣格不純”(謝榛《四溟詩話》),皆就此立論。錢鍾書(shu) 在《中國文學小史序論》裏也指出“兼”的限度:“文各有體(ti) ,不能相雜,分之雙美,合之兩(liang) 傷(shang) ;苟欲行兼並之實,則童牛角馬。非此非彼,所兼並者之品類雖尊,亦終為(wei) 偽(wei) 體(ti) 而已。”
“兼”作為(wei) 中國文論關(guan) 鍵詞的“關(guan) 鍵性”,在以上三組命題中可窺一斑。各組內(nei) 部的自覺與(yu) 自省、目標與(yu) 境界、標準與(yu) 限度,或互補或遞進而彼此關(guan) 聯。各組之間借由文學史、文學批評、文學理論三個(ge) 維度的立體(ti) 觀照與(yu) 才性兼偏、化境無形、過猶不及三個(ge) 主題的深入探討,既聚焦“兼”的必要性及其限度,又兼顧“不可得兼”的異質性及其原因。當然,“兼”作為(wei) 中國文論的關(guan) 鍵詞,其思想空間絕非一篇文章就能囊括。諸如鍾嶸、金聖歎、王夫之等曆代文論家與(yu) 《詩品》《藝苑卮言》《隨園詩話》等詩文評專(zhuan) 書(shu) 論“兼”的個(ge) 案分析,“兼”與(yu) 中國文論思維特征、批評策略、話語體(ti) 係的整體(ti) 描述,仍有待深入且細致的研究。
《光明日報》(2023年09月25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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