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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製報告製度著力解決(jue) 侵害兒(er) 童案件“發現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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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記者 陳慧娟
不久前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五次會(hui) 議上,國務院做了關(guan) 於(yu) 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的報告,其中提到兒(er) 童等弱勢群體(ti) 遭受家暴發現難的問題引人關(guan) 注。近日來一些發生在校園內(nei) 的侵害案件,更讓人憂心:麵對自我保護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如何能夠盡早發現他們(men) 麵臨(lin) 的危險,及時給予救助?
事實上,“發現難”一直是司法人員在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時首先要麵對的困境。強製報告製度是這一難題的答案之一。為(wei) 了讓更多維度的人更為(wei) 細密地發現孩子可能麵臨(lin) 的危險,2020年起強製報告製度在全國施行。
這一製度最初來自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的實踐。2018年4月,蕭山區檢察院聯合區衛健局下發了全國第一份《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3個(ge) 月後,杭州市在全市範圍內(nei) 推廣。當年,這份意見就進入了最高檢的研究範圍,各地也陸續出台了類似規定。2020年5月,最高檢、公安部、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試行)》。強製報告製度要求一些特定主體(ti) ,如國家機關(guan) 以及居(村)民委員會(hui) 、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兒(er) 童福利機構、賓館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哪怕隻是疑似,也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或舉(ju) 報。如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yan) 重後果,將予以相應處分。意味著這項製度在全國範圍內(nei) 開始以統一的標準實施。2020年10月,強製報告製度被納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wei) 法律規定。
這意味著,對於(yu) 這些特定主體(ti) 來說,當得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報告不再是一個(ge) 道德選擇,而是一項必須完成的法律責任。
這一與(yu) 所有未成年人息息相關(guan) 的製度在全國已推行3年多,救助了超過3700名身處險境的孩子。這項製度是如何產(chan) 生的?3年間發揮了怎樣的作用?為(wei) 何仍然存在適用率不高的問題?未來又承載著我們(men) 哪些期待?
1.從(cong) 一個(ge) 念頭到一項製度
貴州省畢節市的老師們(men) 都會(hui) 定期走訪留守兒(er) 童家庭。2018年,一位初中老師在走訪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一名女學生神情時不時恍惚,精神狀態很差。老師察覺到異常,耐心地與(yu) 女孩進行溝通,了解女孩最近的情況,在深入交談中發現女孩疑似遭受到性侵害,這位細心而負責的老師立即報警。
“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性侵案件占很大比例,而且很難發現。孩子被侵害會(hui) 害怕會(hui) 不知所措;有時家長覺得丟(diu) 人不願意聲張;有時侵害就來自家庭內(nei) 部,家屬選擇隱瞞。通過這位老師的報警,我們(men) 意識到,其實老師是一個(ge) 很有可能發現線索的群體(ti) 。”貴州省畢節市檢察院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檢察官彭麗(li) 娟回憶說。
如何早點發現這樣的情況?如何讓有機會(hui) 接觸到未成年人的群體(ti) 更警覺?怎麽(me) 能讓更多的人選擇報警?帶著這些思考,恰逢一次外出學習(xi) 的機會(hui) ,畢節市大方縣檢察官了解到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有另一群檢察官同樣在破解這些難題,並且已初步形成了製度。
那是一個(ge) 留守女孩的案件。因父母外出務工,她一直和大伯、奶奶一起生活。2016年,女孩認識了鄰居叔叔,他時常幫助女孩學習(xi) 和生活。時間久了女孩有時也在鄰家借宿。就在這樣溫情的表象下,對女孩的性侵卻在一年多的時間裏持續發生。
而這起案發也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為(wei) 傷(shang) 情嚴(yan) 重,男子在帶女孩就醫時,被兩(liang) 家民營醫院拒收,建議他去大醫院。最後到了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er) 童醫院,負責治療的醫生在男子支支吾吾表示是女孩自己摔傷(shang) 後,敏銳地察覺到異常,選擇了報警。
蕭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看到了醫生這個(ge) 群體(ti) 發現未成年人遭受非正常傷(shang) 害的可能性。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他們(men) 開始思考,能不能建立一種製度,讓醫生碰到這樣的情況都能夠報警?能不能讓報警從(cong) “道德選擇”變成“製度必須”?
從(cong) 這樣的念頭出發,2018年4月,蕭山區檢察院聯合公安、衛生部門會(hui) 簽了國內(nei) 第一份《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大方縣檢察院在此基礎上,將教師同樣列入報告主體(ti) ,並在2018年8月聯合公安局、教育局、衛健局發布了《大方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
2.解決(jue) 報案人後顧之憂
在國內(nei) ,這是一項全新的探索。
文件起草之初,檢察官與(yu) 衛健部門的相關(guan) 人員、各大醫院醫政科的負責人進行了多次討論,探討究竟哪些情形是醫生可以發現且應當報告的,也請醫生說出他們(men) 的擔心。
“當時醫生的一大擔心是,如果報告線索後,警方前來找報告人核實情況,就可能會(hui) 與(yu) 被報告的當事人相遇,那醫生就可能遭到打擊報複。”蕭山區檢察院“浙裏花開-向陽花”未檢工作室負責人方芸說,這些擔心是現實的,因此最初的配套措施就有保密性的規定。此後的落實過程中,各方一再細化報告流程,統一為(wei) 醫生發現線索告知醫政科,醫政科進行基礎的識別判斷,可能是違法犯罪情況的,由醫政科統一報警,並上報衛健部門。
出乎意料的是,文件4月份出台,一直到當年9月都沒有收到任何報告。“我們(men) 在想,除了前期座談以外,後期也許還應該跟進相關(guan) 培訓。”方芸說,於(yu) 是蕭山區檢察院再次聯合衛健部門組織醫政科負責人座談了解、判斷難點,並聯合團區委組織全區各醫院、學校代表進行培訓。
“醫生還存在一個(ge) 擔心,就是自己識別錯了,浪費警力,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或者因為(wei) 誤判沒有報案導致責任追究。”因此,檢察官再次解讀了幾種報告的情形,比如哪些屬於(yu) 要優(you) 先報告的,並明確是否屬於(yu) 案件由警方核實,報告人免責。
理順了這些擔心,第一個(ge) 通過強製報告製度上報的線索出現了,而且是一個(ge) 刑事案件。
技術的發展賦予了這項製度更大的空間。2021年1月畢節市上線了“守未聯盟”雲(yun) 平台,成為(wei) 強製報告的主要途徑。畢節市檢察院檢察官楊賢介紹,不限於(yu) 法律規定的報告主體(ti) ,所有人發現線索後都可以直接在平台報案,報告人的信息閉環管理,辦案人員通過推送的線索自行核查,比如詢問家長或者學校、社區等方式,盡量不直接接觸報案人了解情況。對需要進行筆錄或者作證的情況,也會(hui) 實施更多保障。目前畢節已通過平台上報了700多條線索。
蕭山區檢察院聯合區衛健局搭建了“強製報告周報”數字模塊,這個(ge) 數字模塊會(hui) 主動識別未滿14周歲的幼女懷孕、流產(chan) 等高度異常情況,並進行自動報告。此外,有些孩子的遭遇是一次就醫很難發現的。“我們(men) 跟醫生探討建立數據提取規則,設計了一些醫學指標,通過隱私計算的方式,追蹤兩(liang) 年的就醫數據進行估值。如果有孩子幾個(ge) 估值都存在問題,就會(hui) 通過周報模塊推送出來,以便將長期受虐待等情形篩選出來。”方芸介紹。
在湖北,這樣的探索也在進行。湖北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副主任蘇永勝舉(ju) 了黃岡(gang) 市的例子。2023年6月1日,黃岡(gang) 市強製報告雲(yun) 平台上線,兩(liang) 個(ge) 多月就收到了強製報告線索66條,其中因涉嫌刑事犯罪立案3件。“襄陽等地市也建立了自己的平台,目前湖北正在著手打通全省的數據。”蘇永勝說。
3.及時發現 及時救助
在楊賢看來,線索的增多不一定意味著案件的增多,但是一定意味著大家的警覺性更高了,更多權益可能受到侵害的孩子進入到司法人員的視野。
到2022年10月,通過強製報告,全國檢察機關(guan) 已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餘(yu) 件。案件的積累讓方芸看到,這個(ge) 製度“確實是非常有價(jia) 值的”。有些親(qin) 人忙於(yu) 生計、沒有時間陪伴孩子,因而不夠警覺;甚至有些侵害就來自於(yu) 家庭,是不報告就無法及時發現、及時救助的“隱案”。
在2021年7月的一次新聞發布會(hui) 上,最高檢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第九檢察廳負責人總結,不良家庭環境、不當監護方式是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深層次原因。根據檢察機關(guan) 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情況統計,2020年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中,單親(qin) 家庭、隔代監護、留守兒(er) 童占比超過20%。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隱性”監護缺失問題突出。
記者采訪中,檢察官講述了一個(ge) 發生在西部某地農(nong) 村的案件。一個(ge) 9歲的女孩與(yu) 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在一年的時間裏,她遭到了大伯多次侵害。她告訴爺爺奶奶,向村幹部求助。但因為(wei) 法律意識淡薄,村幹部認為(wei) 這是家庭內(nei) 部的事情,讓他們(men) 自行處理。雖然在奶奶的約束下,大伯停止了犯罪行為(wei) ,但女孩的權益始終是被漠視的。直到女孩14歲時,自己選擇了報警。
案發後大伯被判刑。因為(wei) 村幹部的失職,檢察機關(guan) 向鎮政府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加大保護未成年人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學習(xi) 和宣傳(chuan) 。一名村幹部被撤職,村委會(hui) 作出深刻檢討。此後鎮政府對全鎮未成年人進行一次徹底排查。目前在該市範圍內(nei) ,所有到村裏工作的幹部都要簽訂強製報告製度承諾書(shu) ,力求人人知曉。
為(wei) 了保證強製報告製度的剛性,檢察機關(guan) 2021年開始實行了案件倒查的機製。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檢察官都會(hui) 倒查是否存在應該報告而沒有報告的情況。
2023年5月以來,湖北省用3個(ge) 月的時間在全省集中開展了專(zhuan) 項監督工作。蘇永勝講述了一個(ge) 在此過程中發現的案件。
一所鎮中學的班主任曾兩(liang) 次在教室對兩(liang) 名學生進行猥褻(xie) ,兩(liang) 名學生的家屬找到校長、副校長反映了犯罪行為(wei) ,但因擔心學校的聲譽,兩(liang) 人隻向上級匯報了此事,沒有報警,最終上級也未作出任何處理。被害人家屬憤而報警。班主任最終因犯猥褻(xie) 兒(er) 童罪、強製猥褻(xie) 罪被判刑,並被禁止從(cong) 事與(yu) 未成年人相關(guan) 的行業(ye) 。檢察機關(guan) 向縣教育局製發檢察建議,督促追究校長、副校長的責任,最終一人被免職,一人被警告處分。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shu) (2022)》顯示,檢察機關(guan) 2022年倒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萬(wan) 件,發現應當報告未報告案件2900餘(yu) 件,推動追責504人。
4.完善響應處置機製
盡管強製報告製度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cong) 3年來的實踐看,北京師範大學未成年人檢察研究中心研究員何挺認為(wei) ,強製報告製度的響應處置方麵還有不足之處。
何挺撰文指出,國外通常按照“線索接收—初步核實與(yu) 篩選—進一步評估與(yu) 分級分類處理—綜合評估與(yu) 服務安置—案件跟蹤與(yu) 監督”的步驟對報告的線索進行響應處置,及時介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並為(wei) 未成年人提供有效保護。在線索接收上,我國目前尚無統一的受理機關(guan) 和平台。線索的核實與(yu) 篩選環節缺乏細化規定,也缺少案件分級分類處置機製。
強製報告製度需要進行協作的部門包括公安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司法行政機關(guan) ,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婦聯、共青團組織等多個(ge) 部門,涉及報告受理、轉介、調查等多個(ge) 響應處置的環節,但目前主責機關(guan) 和各部門的具體(ti) 職責範圍尚不明晰。
從(cong) 報告主體(ti) 來看,在各地檢察官的經驗中,教育部門、醫療係統執行相對較好,村居兩(liang) 委以及其他單位、行業(ye) 的落實還有待加強,賓館等住宿經營場所應報告不報告問題比較突出。
深圳市光明區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檢察官龔江同樣感受到了居委會(hui) 等基層組織在強製報告製度中發揮的作用不足。“目前涉案未成年人都會(hui) 建檔處理,並且有司法社工全程進行跟蹤、定期進行回訪,保證案件的處理效果。”龔江表示,但在基層,由主責單位負責跟蹤線索、進行反饋的整體(ti) 處置流程還沒有係統建立起來。“現在很多社區都有網格員,但是在還原了每個(ge) 案件的早期侵害行為(wei) 之後,我們(men) 發現網格員沒能有效發現。為(wei) 了形成一個(ge) 發現家庭暴力、家庭侵害的工作機製,光明區兩(liang) 街道與(yu) 學校形成了家校社協作平台,有一些輕微的情節不屬於(yu) 司法人員處理的範疇,也許學生會(hui) 告訴學校的心理老師,但老師不一定有處置的精力和能力,老師就可以把線索推送給社區,社區針對性地進行核實排查。此外街道可以定期進行滾動排查。”
5.持續關(guan) 注孩子成長
在龔江看來,還有一個(ge) 問題更為(wei) 根本——報告之後呢?
懲治犯罪隻是一部分,報警之後這些孩子的生活還要繼續。龔江舉(ju) 例,比如家暴的問題,本質上是一種正確教育方法的缺失,大多數家長的行為(wei) 還遠遠沒有達到要被剝奪監護權的程度,那麽(me) 報告到底能不能真正幫助孩子,取決(jue) 於(yu) 專(zhuan) 業(ye) 的後續幹預如何去做。
光明區檢察院曾辦理過一起猥褻(xie) 未成年人的案件,被害人是一個(ge) 單親(qin) 家庭的10歲孩子,在工地出租屋內(nei) 遭到鄰居猥褻(xie) 。
案發後,光明區檢察院聯合團委、民政等部門共同確定綜合保護方案,落實了孩子的低保救助和就學救助,並發放了6萬(wan) 元司法救助金,按月支付直至孩子16歲。
在更深層的救助上,司法社工對孩子進行了係統性專(zhuan) 業(ye) 評估,評估他在性意識、防護能力、心理創傷(shang) 等方麵存在的問題。針對結果製定了個(ge) 性化的保護計劃,開展心理疏導,並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提升父親(qin) 的監護教育能力,進行親(qin) 子關(guan) 係修複。
家庭教育指導目前已成為(wei) 針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常規選項。2020年這項起源於(yu) 司法實踐的製度,與(yu) 強製報告製度一起寫(xie) 入未成年人保護法。此後出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則通過明確國家、社會(hui) 等相關(guan) 主體(ti) 為(wei) 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幫助的權利和義(yi) 務,使得民政、婦聯、共青團、關(guan) 工委等與(yu) 未成年人工作相關(guan) 的部門聚集起來,為(wei) 家長提供支持的社會(hui) 體(ti) 係正在全麵建立。
這項工作通常會(hui) 由司法社工進行評估,對需要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家庭,檢察機關(guan) 、法院會(hui) 發布《家庭教育令》《督促監護令》等。在記者采訪的多個(ge) 地區,目前家庭教育指導以專(zhuan) 業(ye) 司法社工、心理谘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等專(zhuan) 業(ye) 人士為(wei) 主體(ti) ,通常為(wei) 團隊合作,既有教育知識的講授,也會(hui) 設計大量親(qin) 子活動,有針對性地解決(jue) 家庭麵臨(lin) 的核心困境。這個(ge) 過程會(hui) 持續幾個(ge) 月到半年不等。
從(cong) 目前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實踐中不難發現,專(zhuan) 業(ye) 的力量遠遠不足。龔江感到,並非所有案件最後都能達到所預期的目標,尤其是存在家庭內(nei) 部侵害的問題時。如何應對家庭結構的變更、彌合家人之間的情感裂痕,需要非常專(zhuan) 業(ye) 的疏導資源。
在更廣泛的群體(ti) 中,不少家長的理念還需要提高。2022年全國婦聯、教育部等11個(ge) 部門印發了《關(guan) 於(yu) 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21—2025年)》,規劃包括推動中小學、幼兒(er) 園普遍建立家長學校,也包括規範強化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依托城鄉(xiang) 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文明實踐所站、婦女兒(er) 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長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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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製報告製度
國家機關(guan) 以及居(村)民委員會(hui) 、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兒(er) 童福利機構、賓館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麵臨(lin) 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或舉(ju) 報。負有報告義(yi) 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yan) 重後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機關(guan) 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guan) 單位或者單位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cong) 重處罰。
2018年4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聯合區衛健局下發了全國第一份《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
2020年5月,最高檢、公安部、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聯合發布了《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試行)》,這項製度在全國範圍內(nei) 實施。
2020年10月,強製報告製度被納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wei) 法律規定。
到2022年10月,通過強製報告,全國檢察機關(guan) 已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餘(yu) 件,對不履行報告義(yi) 務的督促追責400餘(yu) 人。
《光明日報》(2023年10月10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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