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 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有何意義?
原標題:聚焦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題:聚焦國家數據局正式掛牌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嚴(yan) 賦憬、陳煒偉(wei)
2023年10月25日,國家數據局掛牌成立。為(wei) 什麽(me) 要成立國家數據局?國家數據局的職責是什麽(me) ?成立國家數據局對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有何重要意義(yi) ?圍繞上述熱點問題,“新華視點”記者進行了采訪。
國家數據局的職責
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對外公布。方案明確,組建國家數據局。
根據方案,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製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hui) 規劃和建設等。
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表示,根據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組建國家數據局,將有力促進數據要素技術創新、開發利用和有效治理,以數據強國支撐數字中國的建設。
方案明確,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hui) 辦公室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hui) 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yu) 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ye) 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hui) 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要素基礎製度建設、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局長朱誠說,本輪機構改革成立國家數據局,是優(you) 化數據管理機構和職責體(ti) 係的重大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ti) 係現代化的重要舉(ju) 措,開創了構建數據基礎製度、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新局麵。
北京交通大學信息管理理論與(yu) 技術國際研究中心教授張向宏說,以國家數據局成立為(wei) 新起點,我國將形成以數據要素製度為(wei) 基礎,以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為(wei) 主線,以數據基礎設施為(wei) 載體(ti) 的新格局,不斷做強做優(you) 做大數字經濟,為(wei) 全球數字經濟發展貢獻“中國方案”。
成立國家數據局意義(yi) 重大
數字經濟具有高創新性、強滲透性、廣覆蓋性,不僅(jin) 是新的經濟增長點,而且是改造提升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的支點,可以成為(wei) 構建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引擎。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發展數字經濟,將其上升為(wei) 國家戰略。
根據國家網信辦發布的數據,2022年我國數據產(chan) 量達8.1ZB,位居全球第二位。
怎樣讓海量數據要素更好發揮生產(chan) 力作用?國家數據局應時而生,具有重要意義(yi) 。
中國電子信息產(chan) 業(ye) 發展研究院院長張立表示,國家數據局的成立,將有利於(yu) 強化數據要素製度供給,構建數據流通體(ti) 係,激活數據生產(chan) 力,對於(yu) 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構築國家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具有重大意義(yi) 。
從(cong) 製度體(ti) 係角度來說,國家數據局成立,將從(cong) 國家層麵統籌協調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hui) 的規劃和建設。去年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構建數據基礎製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發布,提出20條政策舉(ju) 措,初步搭建了我國數據基礎製度體(ti) 係。國家數據局的履職,有利於(yu) 更好增強“建”的能力,加快構建數據基礎製度。
從(cong) 產(chan) 業(ye) 發展角度來說,國家數據局的成立,能夠更好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加速創新融合,實現數字技術與(yu) 實體(ti) 經濟的深度整合,是抓搶數字經濟發展先機、打造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舉(ju) 措。
重慶市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局長代小紅說,黨(dang) 中央高瞻遠矚、審時度勢作出設立國家數據局的重大戰略決(jue) 策,必將形成從(cong) 中央到地方運行順暢、充滿活力的數據工作格局,對於(yu) 統籌推動數字中國建設、數字經濟發展、數字社會(hui) 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據管理利用具有裏程碑意義(yi) 。
國家數據局今後的發力點
“我國是首個(ge) 將數據列為(wei) 生產(chan) 要素的國家,數據要素化尚處起步探索階段,國際上亦無先例可循。數據要素化在資產(chan) 地位、權屬確權、流通交易、利益分配和安全隱私等方麵存在諸多障礙。”中國科學院院士梅宏說。
破除這些障礙,離不開國家數據局今後的推進。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企業(ye) 表達了對目前數據的流通共享難、定價(jia) 和收益分配無章可循、數據平台的虹吸效應和壟斷行為(wei) 帶來收益失序等問題的憂慮。
張立認為(wei) ,國家數據局應該從(cong) “明規則”的角度著重發力,健全數據產(chan) 權製度,形成完善的授權使用和權益保護機製,構建數據流通交易製度,圍繞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數據交易過程監督、數據跨境流動監管等細化規則體(ti) 係,促進數據合規流通。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長餘(yu) 曉暉表示,長遠來看,國家數據局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不斷做強做優(you) 做大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ti) 經濟深度融合,為(wei) 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構築國家競爭(zheng) 新優(you) 勢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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