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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出台

發布時間:2023-11-07 09:5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6日消息(記者王遲)記者從(cong)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獲悉,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liang) 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該局緊扣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將於(yu) 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liang) 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麵,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渠道更加豐(feng) 富,台胞來閩實現“想來即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ge) 工作日縮短至5個(ge) 工作日。在便利閩台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麵,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信息采集點,方便自願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網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guan) 保障。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麵,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ge) 工作日縮短至10個(ge) 工作日。經批準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麵,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qin) 、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zhuan) 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wei) 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谘詢、業(ye) 務辦理等政務服務;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ye)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十項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yu) 有序籌備階段。下步,該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不斷創新優(you) 化往來台灣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積極主動服務台胞台商台企,努力保障兩(liang) 岸人員往來更加便捷,通關(guan) 通行更加順暢,台胞在大陸生活發展更加舒心。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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