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錄用三類青年可申領補貼
央廣網北京11月6日消息(記者 馮(feng) 儀(yi)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北京市企業(ye) 招用高校畢業(ye) 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有關(guan) 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北京市行政區域內(nei) 的企業(ye) 吸納高校畢業(ye) 生等三類青年群體(ti) 就業(ye) ,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wei) 其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每招用1人可申請享受1000元補貼。
企業(ye) 申請補貼需同時滿足三個(ge) 條件
《通知》明確,高校畢業(ye) 生等三類青年群體(ti) 包括2023屆及離校2年內(nei) 未就業(ye) 普通高校畢業(ye) 生、在北京市登記失業(ye) 的16-24歲青年。
企業(ye) 申請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ge) 條件:一是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nei) ;二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ye) 與(yu) 政策範圍內(nei) 人員依法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且申請補貼時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三是企業(ye) 申請補貼時,應為(wei) 政策範圍內(nei) 人員足額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至少1個(ge) 月。
另外,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可參照企業(ye) 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政策。
企業(ye) 申領補貼實現“一網通辦”
按照“方便、快捷、規範、安全”的原則,企業(ye) 申領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時無須跑路,全程實現“一網通辦”。
企業(ye) 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網站,在“法人辦事”→“一次性政策”→“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信息係統中,向注冊(ce) 地或經營地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提出申請,按要求上傳(chuan) 勞動合同電子文件並填寫(xie) 相關(guan) 信息,係統將自動比對核實企業(ye) 的填報信息和參保信息。審核合格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將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資金發放至企業(ye) 對公賬戶。如企業(ye) 沒有對公賬戶,資金將發放至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ye) 繳納社保費賬戶。
同一人員不可重複享受補貼
北京市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的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業(ye) 提交申請的期限延長至2024年2月29日。企業(ye) 申請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時,每名政策範圍內(nei) 人員的就業(ye) 參保信息和身份隻能由一戶企業(ye) 用於(yu) 申請享受,不能重複使用。
對政策範圍內(nei) 人員,企業(ye) 如已申請享受了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並按北京市相關(guan) 規定,通過同一人員申請享受用人單位崗位補貼的,須從(cong) 崗位補貼中扣除。對不符合規定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的,人力社保部門將予以追回。
下一步,為(wei) 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ye) 生等青年群體(ti) 就業(ye)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還將聯合有關(guan) 部門出台企業(ye) 招用高校畢業(ye) 生等青年就業(ye) 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的政策。企業(ye) 享受優(you) 惠政策的同時,還需注意一次性吸納就業(ye) 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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