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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掛靠殘疾證行為不能屢禁不絕

發布時間:2023-11-09 10:13: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趙誌疆

  殘疾證也能“出租”?據媒體(ti) 報道,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與(yu) 企業(ye) 合作,勞務公司幫企業(ye) 虛假掛靠殘疾證,企業(ye) 在付出較少的工資支出後,即可減免數額較大的殘保金。對於(yu) 殘疾人來說,相當於(yu) 隻把殘疾證“租”出去,還能得到一部分的工資和社保收益。

  殘疾人保障金,是為(wei) 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ye) 的機關(guan) 、團體(ti) 、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繳納的資金。據知情人士透露,有的大企業(ye) 每年應交的殘保金高達百萬(wan) 元。利益誘惑之下,一些殘疾人勞務公司與(yu) 企業(ye) 合作,幫企業(ye) 虛假掛靠殘疾證,企業(ye) 在付出較少的工資支出後,即可減免數額較大的殘保金,而對於(yu) 殘疾人來說,相當於(yu) 把殘疾證“租”出去,得到一部分的工資和社保收益。

  虛假掛靠殘疾證看似“雙贏”,實則對企業(ye) 和殘疾人雙方都隱藏著巨大風險。殘保金是為(wei) 了確保殘疾人實現真正的就業(ye) 而設立,通過掛靠殘疾人證完成“形式就業(ye) ”,其真實目的是逃避繳納殘保金,顯然違背了《殘疾人就業(ye) 條例》的立法目的。對於(yu) 企業(ye) 來說,虛假掛靠殘疾證的性質屬於(yu) “騙取”,且因為(wei) 殘保金帶有一定的稅收性質,用人企業(ye) 也有偷逃稅的嫌疑;對於(yu) 殘疾人來說,因為(wei) 沒有與(yu) 企業(ye) 建立真正的勞動關(guan) 係,掛靠所得也可能被判為(wei) 非法收入,會(hui) 被追繳。

  虛假掛靠殘疾證也是有償(chang) 掛證的一種。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印發了《關(guan) 於(yu) 集中治理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掛靠行為(wei) 的通知》,部署打擊藥品流通、環評、建設、專(zhuan) 利代理等領域的“掛證”問題。2018年11月,住建部等七部門采用社保比對、人事檔案核查等手段有效打擊了工程建設領域的“掛證”行為(wei) 。隨著社保、職稱、職業(ye) 資格證件等數據庫聯網進程加快,職業(ye) 資格證領域的有償(chang) 掛證現象已大大減少。然而相比起職業(ye) 資格證,虛假掛靠殘疾證顯然更為(wei) 隱蔽——不少企業(ye) 都會(hui) 為(wei) 虛假掛靠的殘疾人提供社保,僅(jin) 憑社保比對很難發現其中貓膩。

  在這樣的背景中,殘聯等相關(guan) 部門不妨積極轉變工作思路,多對用工企業(ye) 進行調查走訪。從(cong) 保障殘疾人權益的角度出發,不應僅(jin) 滿足於(yu) 看到企業(ye) 為(wei) 殘疾人提供了多少工作崗位,更應該深入一線了解殘疾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態。由此,不僅(jin) 能夠有針對性地解決(jue) 企業(ye) 和殘疾人的現實問題,而且可以及時叫停虛假掛靠殘疾證的行為(wei) ,維護法律權威和市場秩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虛假掛靠殘疾證在某種程度上也暴露了一種困境:盡管企業(ye) 有使用殘疾人的需求,但卻很難找到符合用工需求的對象。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應該從(cong) 為(wei) 殘疾人提供更多就業(ye) 幫扶做起。讓殘疾人擁有更多的技能優(you) 勢,不僅(jin) 可以掃除用工企業(ye) 的後顧之憂,而且可以鞏固殘疾人自食其力的信心。如此一來,虛假掛靠殘疾證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趙誌疆)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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