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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000元“支教”7天,到底有多少含金量

發布時間:2024-01-25 10:00: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朱昌俊

  近年來,以“支教”為(wei) 名的旅遊團十分火爆。這些旅行團行程大多為(wei) 一周左右,報名費千元至萬(wan) 元不等,地點既有國外度假熱門區域,如泰國、巴厘島等,也有國內(nei) 落後山區,形式大多以公益助學、保護動物、保護環境等誌願服務展開。記者調研發現,這樣的旅遊支教目前已演變為(wei) 成熟的產(chan) 業(ye) 鏈。一些針對貧困地區的支教項目,不僅(jin) 規劃好每天活動的時間地點,遊玩體(ti) 驗時間甚至長於(yu) 教學時間,密集的行程單和旅行社出團通知格式如出一轍;組織方名為(wei) “義(yi) 工組織”,本質是商業(ye) 化公司;宣稱能夠為(wei) 參與(yu) 者申請國內(nei) 外名牌高校“提升背景”,含金量卻模糊不清。

  在大家的一般印象中,到貧困地區進行支教,是一種純粹的公益行為(wei) 。要花錢“報團”參加,甚至將它當作一種旅遊方式,這多少與(yu) 支教的公益內(nei) 涵形成了偏離。從(cong) 現實看,報名這些需要支付數千到上萬(wan) 元不等的短期“支教團”,一些人還不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體(ti) 驗不同生活方式,而更是將之當作一條為(wei) 自己簡曆鍍金的“捷徑”。對這樣的夾雜著太多的功利與(yu) 算計乃至“作秀”意味的“支教”行為(wei) ,社會(hui) 確實需要多一些審慎。

  客觀說,有些孩子和年輕人有能力和興(xing) 趣,希望體(ti) 驗不同的生活,願意花錢參加支教;同時有人看到了這裏麵的“商機”,給他們(men) 提供相應的服務,如此“生意”其實並不是不可以。嚴(yan) 格意義(yi) 上,這樣的“旅遊式支教”,本質上已屬於(yu) 一種新的旅遊類型。盡管在這個(ge) 過程中,參與(yu) 者所扮演的角色更接近於(yu) 遊客而非誌願者,但並不能說毫無意義(yi) 。一方麵,這種方式可以讓參與(yu) 者對某個(ge) 地方的文化與(yu) 生活增進了解;另一方麵,他們(men) 作為(wei) “外來者”,在與(yu) “支教”對象的互動中,也可以給後者帶去一些新的信息,甚至是一定的幫助,這實際上也就是在發揮一定的公益價(jia) 值。

  不過,這樣的方式容易引發爭(zheng) 議,確實是因為(wei) 其中存在著太多需要厘清的邊界。比如,由於(yu) 這類“支教”多由商業(ye) 化的公司來運營,可能缺乏專(zhuan) 業(ye) 化的公益視角,若操作不當便可能給真正的公益行動帶來幹擾,給被支教地區的孩子們(men) 造成麻煩。甚至說,當“遊客”花高價(jia) 去“支教”時,那些被支教的地區和孩子,又扮演著怎樣的角色?他們(men) 有知情權嗎?即便“旅遊式支教”有其市場需求,也應該把握好度,防止造成不必要的負麵影響。

  其實,這樣一種“生意”的繁榮,或也提醒專(zhuan) 業(ye) 化的公益組織,可以通過強化信息對接、豐(feng) 富公益形式等,讓更多有心力和興(xing) 趣,但未必是真正的誌願者也有機會(hui) 參與(yu) 到支教等公益行動中去。要知道,個(ge) 人“體(ti) 驗”需要的滿足與(yu) 公益價(jia) 值的實現,並非完全對立的,隻要處理得好完全可以兼容。需要厘清的一個(ge) 誤區是,公益慈善不該簡單地認為(wei) 是“利他”,而實際是利他與(yu) 利己的統一,因為(wei) 多數情況下,行善的一方在幫助受益對象時,自身也能夠獲得滿足感和成就感。因此,麵對這類逐步興(xing) 起的“旅遊式支教”,專(zhuan) 業(ye) 化的公益組織,或許也應該要有所啟發。

  當然,社會(hui) 真正反感的或許並不是一些人把支教當作了旅遊體(ti) 驗,而是那些出於(yu) 更功利的目的,甚至扭曲公益價(jia) 值的行為(wei) 。如純粹是為(wei) 了給個(ge) 人簡曆鍍金,乃至通過刻意誇大公益貢獻的方式去謀求一種“變現”。對此,家長和學校還是應該要樹立正確的價(jia) 值觀,在“功利與(yu) 情懷之間,商業(ye) 與(yu) 公益之間”引導孩子作出理性的選擇。畢竟,公益不是人生附加的光環,不是升學的捷徑,更不是隻在遙遠的“大涼山”才能實現,豐(feng) 富人生體(ti) 驗也未必一定要選擇“公益”的方式。(朱昌俊)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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