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3年度個稅匯算正式開始,需要注意什麽?
3月1日起,2023年度個(ge) 稅匯算正式開始了。一些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也有一些人需要補稅。
2023年度個(ge) 稅匯算開始
2023年度個(ge) 稅匯算辦理時間為(wei)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ge) 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個(ge) 稅APP顯示,截至2月29日,3月1日-3月3日已經約滿了。
如果你不著急的話,無需搶在前幾天紮堆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哪些人需辦理匯算?
一般來講,隻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yu) 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依據個(ge) 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guan) 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wei) 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yu) 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隻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yu) 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於(yu) 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yi) 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yi) 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zhuan) 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zhuan) 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e) 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享受哪些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 減除費用6萬(wan) 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ye) 保險等社會(hui) 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zhuan) 項扣除;
(二)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ang) 老人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三) 符合條件的企業(ye) 年金和職業(ye) 年金、商業(ye) 健康保險、個(ge) 人養(yang) 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e) 捐贈。
納稅人與(yu) 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er) 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yu) 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yang) 老人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yu) 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zhuan) 項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什麽(me)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guan) 於(yu) 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ge) 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7年底。
因此,中新財經提示,在辦理個(ge) 稅匯算時,年終獎需要在單獨計稅或者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之間做出選擇。
不同的計稅方式會(hui) 影響納稅金額,可以通過個(ge) 稅APP分別計算一下,選擇更劃算的計稅方式。
另外,補稅必須要補。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guan) 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guan) 稅務文書(shu) ,對已簽訂《稅務文書(shu) 電子送達確認書(shu) 》的,通過個(ge) 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shu) 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shu) 電子送達確認書(shu) 》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guan) 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ge) 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所以,廣大納稅人要依法辦理個(ge) 稅匯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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