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破解“信息繭房”“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等問題
算法,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它是數字社會(hui) 發展的加速器;用不好,也可能成為(wei) 網絡生態的破壞者。如何駕馭算法,規避因算法帶來的隱私泄露、“大數據殺熟”“算法歧視”“信息繭房”等風險,社會(hui) 普遍關(guan) 注。
專(zhuan) 家認為(wei) ,近年來的算法治理實踐表明,以正確價(jia) 值引導算法,需要個(ge) 人、從(cong) 業(ye) 者、行業(ye) 組織和管理部門等多方麵共同努力。
個(ge) 人
懂算法才會(hui) 用算法
“你好,這個(ge) 短視頻,我已經瀏覽了3遍,並點讚收藏。請記住我,多向我推送這樣的內(nei) 容……”在一則短視頻評論區,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的產(chan) 品經理朱振寫(xie) 下這樣一段留言。
雖然像是開玩笑,但留言後不久,效果立竿見影。她向記者演示——果然,後麵刷到不少同類視頻。
“在算法機製裏,評論是很大的加分項。你在評論區留言了,而且關(guan) 鍵詞都是‘正向’的,就會(hui) 讓平台得出增加推薦的結果。”朱振說,對個(ge) 人用戶來說,想用好算法,首先要懂得算法。有意識地增加或減少瀏覽時間、點讚、留言等,都是用戶與(yu) 算法“交流”的一種方式。
朱振坦言,作為(wei) “躲”在平台底層的操控機製,算法複雜多變的計算原理很難被用戶理解。但可以了解算法的基本邏輯:一是記錄用戶操作行為(wei) ;二是分析操作行為(wei) 是“正向”還是“反向”;三是推薦“正向”,規避“反向”。懂得這個(ge) 邏輯,就能大致懂得如何與(yu) 算法打交道。
在使用算法方麵,攻讀計算機專(zhuan) 業(ye) 的大學生李煥有一定經驗。在幾家常用的網絡平台,她都注冊(ce) 了大號和小號。
“大號用來瀏覽日常資訊,小號用來處理私人信息。在小號上,我盡量不點讚、不發狀態、不評論,以減少自己的‘數字痕跡’。同時,能不登錄賬號就不登錄,盡可能避免隱私泄露。”
李煥還會(hui) 與(yu) 算法“捉迷藏”:“我每次在首頁刷到不想看的內(nei) 容就會(hui) 迅速劃過。同時,還要有意識地使用‘不感興(xing) 趣’‘不推薦類似內(nei) 容’等功能,通過自主設置行為(wei) 偏好,對算法進行‘反向規訓’。”
李煥認為(wei) ,除了懂得如何引導算法,提高自控能力也十分重要。“當感興(xing) 趣的信息鋪天蓋地推薦過來,隻有學會(hui) 適度節製,合理規劃使用時間,廣采博收各類信息,才能真正做到駕馭算法。”
中國社科院哲學所研究員段偉(wei) 文認為(wei) ,對於(yu) 生活在數字時代的個(ge) 體(ti) 而言,應該學會(hui) 自我調適,讓自己掌握遨遊數字世界的主動權,而不是被碎片信息所淹沒,甚至沉溺於(yu) 數字娛樂(le) 而不能自拔。
行業(ye)
有自律才有好生態
雖然提升個(ge) 人數字素養(yang) 有助於(yu) 駕馭算法。但僅(jin) 靠個(ge) 人是遠遠不夠的。
一項調查顯示,隻有約60%的用戶認為(wei) ,個(ge) 人引導算法的行為(wei) 產(chan) 生了效果。原因是各大平台不同程度地存在霸王條款、偷用隱私、強行定位等情況。這些受訪者認為(wei) ,企業(ye) 自我主動管理行為(wei) 是避免算法安全隱患更有效的方式,期待企業(ye) 加強算法信息披露,提高算法透明度。
“在絕大多數平台,如果你不登錄自己的賬號,根本無法正常操作。更有甚者,會(hui) 用隱性錄音等功能記錄用戶信息,用戶一般很難發現。”朱振說,算法應用已經滲透到人們(men) 生活的方方麵麵,為(wei) 了謀取商業(ye) 利益,一些平台利用算法進行“過度推薦”“流量造假”“大數據殺熟”及“深度偽(wei) 造”等損害公眾(zhong) 利益、破壞正當競爭(zheng) 、擾亂(luan) 社會(hui) 秩序的行為(wei) 。
這些行為(wei) ,嚴(yan) 重影響了行業(ye) 生態,也不利於(yu) 算法服務提供者的長遠利益。整個(ge) 行業(ye) 都意識到:應該加強自律,避免技術濫用,樹立一種“負責任創新”的價(jia) 值觀。
近年來,全國和各地方行業(ye) 組織發布了不少自律性文件,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應用自律公約》《深圳市APP個(ge) 人信息保護自律承諾書(shu) 》等。主要內(nei) 容包括維護網民權益、築牢安全防線、促進算法公平等。業(ye) 界幾家主要網絡平台還簽署承諾書(shu) ,承諾不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ge) 人信息,不利用數據優(you) 勢“殺熟”等。
同時,各大網絡平台也在內(nei) 部對算法進行自糾自查:有的為(wei) 了破除“信息繭房”,在技術上不斷優(you) 化推薦機製、提高內(nei) 容推薦多樣性,擴大信息覆蓋麵;有的不斷完善管理規則,優(you) 化算法模型參數,主動清理違法有害信息,處置違法違規賬號;有的將“關(guan) 閉個(ge) 性化推薦”等功能置於(yu) 顯眼處,將是否使用算法功能的主動權還給用戶……
此外,有關(guan) 算法倫(lun) 理的宣傳(chuan) 與(yu) 討論一直在業(ye) 內(nei) 進行。這些討論將社會(hui) 公德和職業(ye) 道德引入行業(ye) 價(jia) 值體(ti) 係,提倡算法開發過程的公開化和透明化,防範“算法偏見”“算法歧視”等現象。
在朱振看來,除了理念和價(jia) 值觀的普及,行業(ye) 自律更多還要體(ti) 現在具體(ti) 做法上。比如去除強製登錄等“霸王條款”;向社會(hui) 定時公開算法設計方案;強化隱私泄露提醒,向用戶提供個(ge) 人信息收集清單;開通投訴渠道,明確內(nei) 部獎懲機製,等等。
法規
引導算法向上向善
規範算法,除個(ge) 人努力和行業(ye) 自律之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全方位的監督體(ti) 係。充分運用法治方法規範算法,引導算法向上向善,才能營造清朗安全的網絡空間。
目前,中國直接以算法命名的政策法規主要是《關(guan) 於(yu) 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還有一些關(guan) 於(yu) 算法治理的規定,嵌入在其他政策法規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明確了平台運行過程中的算法規範與(yu) 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確立了算法自動化決(jue) 策治理的基本框架。
其中,2022年3月1日開始施行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算法的規定最為(wei) 係統全麵。
這項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規定,明確了算法知情權、算法選擇權等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對社會(hui) 關(guan) 注的“大數據殺熟”“引誘沉迷”“引導輿論”“特殊群體(ti) 保護”等熱點問題,都作出了針對性規範。
“這是第一部係統、全麵以算法為(wei) 調整對象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從(cong) 體(ti) 係性、規製工具箱的豐(feng) 富性、調整算法的多樣性、對用戶權益保護的周全性等多個(ge) 層麵來說,《規定》都具有開創性意義(yi)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淩寒說。
《規定》出台後,國家有關(guan) 部門開展了多項算法綜合治理行動,要求督促整改算法不合理應用帶來的“信息繭房”“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等問題,推動算法綜合治理工作常態化和規範化。例如,2023年底至2024年初,國家網信辦開展了為(wei) 期一個(ge) 月的“清朗·整治短視頻信息內(nei) 容導向不良問題”專(zhuan) 項行動。內(nei) 容包括加強短視頻平台管理;著力解決(jue) 短視頻平台算法價(jia) 值導向存在偏差、優(you) 質短視頻呈現不足等問題;優(you) 化流量分配機製,防止“重指標輕質量”,片麵以點讚率、轉發率等量化指標作為(wei) 流量分配依據。等等。
“算法技術具有專(zhuan) 業(ye) 性強、更新速度快等特點。這決(jue) 定了算法治理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匯集各界合力。因此,樹立有‘共治’才有‘共享’的理念,非常重要。”朱振說。
本報記者 盧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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